未经许可的使用:在商业活动中,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混淆可能性: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且可能导致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
著名商标的侵权使用: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德国国内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这种行为导致该著名商标的显著性降低、无合理原因不正当利用或损害该著名商标声誉。
单一国家注册:直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德国途径申请。 注意:德国属于欧盟成员国,可以通过马德里指定欧盟获得商标保护。 商标查询 在提交申请前,查询拟申请商标是否可以注册,排除拟注册商标与在先权利商标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驳回的可能性,提高成功率。 提交申请 单一申请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若是马德里注册申请需要通过国内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国际注册申请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后,核查商标基础资料,核查通过即予以注册,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随后转交至指定保护的国家进行审查。 审查阶段 这个阶段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保商标符合注册要求,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商标公告 审查通过后,商标将在官方公告上刊登,异议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对申请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商标被异议,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如果答辩不通过或者不答复商标将会被取消。 核准注册 如商标无异议或异议被驳回,商标将会被正式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德国商标注册证 德国商标从申请日始计算,有效期为10年。 商标续展需要在到期前6个月申请,有6个月的宽展期,商标续展后有效期为10年,宽展期过后仍未续展的商标将会失效。 德国商标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对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会兼顾“使用在先”原则,接受一标多类。 德国商标连续5年不使用,任何第三方均可提起撤销请求。 德国属于欧盟成员国,也可以通过马德里指定欧盟获得保护。
东莞市东城区东纵路208号万达广场6栋 1704-06室
服务热线:400-1688-019
固定号码:0769-89918816
手机号码:13729985535 13712887903
QQ 号码: 2881368678
电子邮箱:2881368678@qq.com
为您的公司提供完善的专利解决方案
致力于为中国智造加油!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凯粤智华专利事务所 2013-2025 粤ICP备20041094号 网站地图 标签管理
技术支持:有品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