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承诺期限内完成预审审查,审查内容重点包括:
初步预审,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相关规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形式缺陷和明显实质性缺陷预审,并对申请文件中的意识形态敏感信息进行排查;
实质性预审,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相关规定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实质性缺陷预审,重点审查权利要求书是否存在新颖性、明显创造性、实用性、单一性缺陷等,排除低质量专利申请。
对案件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存在缺陷,需要进行补正的,发出预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申请文件存在的所有问题并给出修改期限。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预审不予通过,发出预审不通过通知书:
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未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
存在多项形式缺陷或明显实质性缺陷的;
经核查确定不属于专利申请预审服务产业领域的;
未在指定的答复期限内修改、答复预审审查意见、答复意见并未针对预审审查意见或经多次修改、答复后仍不符合专利申请预审要求的;
专利申请属于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
专利申请在未收到预审结论前,已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正式专利申请的;
专利申请文件中含有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内容;
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扰乱正常专利预审工作秩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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