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利公开和授权的法律效力不同
公开阶段:
技术方案虽已公开但专利权尚未生效,权利人无法直接起诉侵权行为
特殊救济途径:若后续获得授权,权利人可追溯申请日至授权日期间的侵权行为,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授权阶段:
专利权生效后,权利人可依法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技术,并追究侵权责任。
关键结论:专利公开仅具备信息公示作用,授权后才具备法律强制力
公开文本:
可能包含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内容(如技术方案缺乏创造性、说明书未充分公开技术细节等)。
此类内容需在后续审查中通过修改或答辩予以完善。
授权文本:
经专利局审查、申请人修改及答辩后,最终确认的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正式文本。
授权文本是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定依据。
本质区别:公开文本可能存在缺陷,授权文本则是经法定程序确认的合法保护范围。
公开文本的公开时间:
专利申请提交后,若未主动申请提前公开,则默认在申请日起18个月后由专利局自动公开。
公开的目的是向社会公示技术方案,促进技术交流并避免重复研发。
授权文本的公开时间:
需经过实质审查、申请人修改及答辩等流程,通常在申请日后2-3年完成授权并公开。
授权文本的公开标志着专利权正式生效,公众可查阅其保护范围。
核心结论:公开文本早于授权文本公开,两者存在时间差。
公开文本的作用:
技术趋势研判:竞争对手可通过公开文本获取行业最新技术动态,调整自身研发方向以抢占市场先机。
侵权风险规避:分析公开技术方案可提前识别潜在侵权风险,优化产品设计或工艺流程,确保商业活动合法合规。
授权文本的作用:
保护范围界定:授权文本明确记载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竞争对手可据此判断自身技术是否落入他人专利保护范围,避免无意侵权。
维权依据识别:授权文本是专利权人主张权利的法定依据,竞争对手可通过研究授权文本预判维权风险,制定应对策略。
本质区别:公开文本侧重技术信息获取与风险预防,授权文本侧重权利边界确认与法律合规。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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