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准备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有电子形式和纸质形式两种办理方式。
(1)采用电子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以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撰写电子申请文件;
(2)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政务服务”平台下载申请材料表格,填写后打印申请文件。
二、递交申请文件:递交申请文件包括网上提交、当面提交、邮寄提交三种方式。
(1)采用电子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上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2)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的受理窗口、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专利代办处)当面提交纸件申请文件;也可通过邮局邮寄的方式提交。
三、受理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进行受理审查。予以受理的,给予申请号,确定申请日,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若专利申请文件存在不受理的情形,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文件不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受理原因。不受理的文件不退回当事人。
四、缴纳费用: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缴纳专利费用,缴费方式包括网上缴费、当面缴费、通过银行和邮局转账(应备注申请号及费用种类和金额)三种形式。在实操中,发明人通过提交专利申请对其创新成果赋予的独占权构建起坚实的保护壁垒,为成果的后续推广与交易奠定合法基础;再通过技术转让、许可使用、自主产业化等多元成果转化路径,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从而形成“研发创新 — 专利保护 — 价值转化”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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