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另,如果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 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凯粤智华免费为客户监控案件时限并代缴年费,免除客户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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