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粤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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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美国商标常见问题
商标包括商业中使用的任何单词、名称、符号或设计,或任何组合,以识别和区分一个制造商或卖方的商品与另一个制造商或卖方的商品,并指明商品的来源。简而言之,商标是一个品牌名称。服务标志是指在商业中使用或打算使用的任何单词、名称、符号、设计或任何组合,以识别和区分一个提供商的服务与其他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并指明服务的来源。TM和SM符号的使用可能受当地、州或外国法律以及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的约束,以识别一方主张权利的商标。一旦商标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实际注册,就可以使用联邦注册符号,即®。即使申请正在等待处理,在商标实际注册之前也不得使用注册符号。联邦注册符号只能用于作为联邦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3、商业中的“在商业中使用”和“意向使用”有什么区别?这两个申请基础之间的基本区别是,您是否在所有商品/服务上都使用了该商标。如果您已经在商业中使用了您的商标,您可以基于“在商业中使用”提交商标申请。如果您尚未在商业中使用您的商标,但打算在未来使用它,您必须在“意向使用”的基础上提交申请。“意向使用”的基础将要求提交额外的表格和费用,如果您基于“在商业中使用”提交商标申请,这些表格和费用是不必要的。并不。您可以根据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情况建立商标权利,而无需注册。然而,在主注册簿上拥有联邦商标注册有几个优势,包括:·您对商标所有权的法律推定,以及您在注册中列出的或与之相关的商品/服务上全国范围内使用商标的专属权利;·能够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记录美国注册情况,以防止进口侵权的外国商品;这取决于您的住所,特别是您居住并打算成为您的主要住所或主要营业地(实体总部)的地方。·是的,如果你是外国注册商标申请人。您必须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由一名获得在美国执业许可的律师代理。·不用,如果您是居住在美国或其领土的商标申请人。尽管如此,我们强烈建议您聘请一位专门从事商标法的美国持证律师来指导您完成注册过程。第一次提交截止日期:在注册日期后的第5年和第6年之间提交使用声明(或可原谅的不使用)。如果声明被接受,注册将在自注册之日起的十年内继续有效,除非商标专员或联邦法院的命令撤销。随后的提交截止日期:在注册日期后第9至第10年,以及此后每9至第10年提交使用声明(或可原谅的不使用)和续展申请。向美国注册保护扩展的持有人(所有者)(也称为66(a)注册,由79’系列申请产生的注册,国际注册扩展到美国),希望根据《马德里议定书》在美国维持其商标的保护,必须提交一份用于商业或可原谅的不使用的宣誓书或声明,以避免在美国被取消保护。根据《商标法》第71条,《美国法典》第15卷第1141k节的规定,需要提交此类宣誓书。美国专利商标局无权放弃或延长提交适当71条声明的截止日期。因未能提交71条声明而被取消的注册不能恢复或“复活”。必须提交新的申请,再次申请商标注册。所有者必须在注册日期后第9至10年,以及此后每9至第10年提交使用声明(或可原谅的不使用)和续展申请。关于宽展期申报的注意事项:如果在上述截止日期后六个月内提交,将及时接受上述文件,并支付额外费用。美国专利商标局无权放弃或延长提交适当第9条声明的截止日期。因未能提交第9条声明而被取消的注册不能恢复或“复活”。必须提交新的申请,再次申请商标注册。由于提交10年第8条声明的时间段与提交第9条续展申请的时间相吻合,美国专利商标局创建了一个名为“商业使用联合声明和根据第8条和第9条续期商标注册申请”的表格(“合并表格”)。如上所述,需要及时提交第8条声明,以避免取消注册。“不可抗辩”的注册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商标注册、所有者对商标的所有权以及所有者将商标与商品/服务一起使用的专属权利的确凿证据。不可抗辩的主张受《商标法》第15和33(b)条、《美国法典》第15编第1065和1115(b)条规定的某些有限例外情况的约束。“不可抗辩”声明是由在主簿上注册的商标的所有者提交的宣誓声明,声称在指定商品/服务的商标中拥有“不可抗辩”的权利。在副簿注册的商标不符合第15条下不可抗辩的权利要求的条件。10、如果我在国外保护或执行知识产权时遇到问题,可以使用哪些资源?您的美国商标注册仅授予您在美国的权利。如果您希望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保护,您必须:如果国际申请符合《美国联邦法规》第37卷第7.11(a)条的要求,则美国专利商标局将证明国际申请中的某些信息与美国基础申请或注册中的信息相同,并将国际申请转发给国际局。如果国际申请不符合《美国联邦法规》第37卷第7.11(a)条的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不会对该国际申请进行注册。美国专利商标局将通知国际申请人国际申请无法获得注册的原因。注册费不予退还。国际申请人可根据同一美国申请或注册迅速重新提交经更正的国际申请。注册费用必须包含在新提交的文件中。或者,国际申请人可以向署长提交请愿书,要求对拒绝注册的情况进行复审。请愿书的及时性至关重要,因为如果请愿书在签发拒绝证书后提交得太晚,国际注册日期可能会受到影响。异议是指一方试图阻止另一方商标注册的程序。根据法律,如果一方认为自己会因商标注册而受到损害,他可以提出异议。撤销是一方寻求取消现有注册商标的程序。根据法律,如果一方认为自己会因注册而受到损害的,他可以提交撤销请愿书。要延长时间,您必须提出请求。你的请求可能会受到异议。如果没有争议,它将按照承认的形式获得批准。如果请求被异议,它可能会被驳回,因此你可能希望获得另一方的同意,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提交请求。15、我刚刚得知我的答复期限已到,但我没有提交答复。我该怎么办?您必须向TTAB提交请求,要求TTAB接受迟交的答复。在您的请求中,您必须说明延迟提交的原因。TTAB将考虑是否有充分的理由撤回默认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