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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发放纸质商标注册证。
补发商标注册证的办理途径包括:
1.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2.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3.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申请材料包括: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2.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纸质申请官费为500元,电子申请的官费为450元,申请按类别收费。符合条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申请人缴费通知。申请人未按要求缴纳商标规费,不予受理其补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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