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看到了关于常州大学的专利代理服务采购公告,采购项目中发明专利代理费3600元左右(不授权仅收一半),实用新型代理费1000元左右。如果只看到这里,有人会想“我肯定不干”,但是,当看到预算总金额358万时,众人会想“交给我吧,抹掉零头都可以”。这,就是案源的魅力,金币的诱惑力。
仔细算算,如果一个发明专利的撰写提成是1300元,一个实用新型专利的撰写提成是500元,一个代理人一个月底薪3000元,消化15个专利,那这15个专利的经营利润是4500元,至于税费、经营成本和租金等,由15*N个专利的利润来抵消之后,净利润也是可观的。薄利多销的生意,怎么会没竞争呢?
在实际操作中,现在的代理人每个月能认真斟酌多少个专利?如果交底材料不充分,需要跟申请人来回沟通补充,又需要多少时间呢?考虑高质量申请,1300/500的提成又能否配得起高质量撰写的工作量?所以,若是每个专利都谨慎较真,实用新型1000元以内的服务费,可能会捉襟见肘,若是发明无法把控创造性强度,收不回授权尾款,1800的服务费也会相当吃力。
再看看数量比例,计划申请的发明专利是实用新型专利的10倍,看来在高校,实用新型专利又再被边缘化了。若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是为了专注搞发明专利,其实也无可厚非,毕竟专利的利用价值就呈现在这里。那么实用新型专利真的毫无价值了吗?
在日常的专利代理中,客户很爱问一个问题:实用新型专利是不是很难用于维权,对技术没有多大的保护作用?这个疑问其实很值得思考。从法律层面看,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得到法律保护,具有垄断意义,甚至在维权时,由于实用新型专利一贯的上位化撰写,相对发明而言可以使其保护范围更广,从而获得更宽的侵权赔偿。
可惜,那种从无到有的创新技术太少了,实用新型专利虽然保护范围相对发明更大,但是其权利总是不稳定,给人一种维权力度不如发明专利的错觉。但同时,发明专利则是有可能因为公开得较细,而导致维权艰难,容易被钻漏洞。这就很考验撰写技巧了,有点遗憾的是,客户并不在意怎么布局,而是只看重能否授权。
所以客户总在想,还不如放弃实用新型,仅申请发明专利,反正实用新型专利已经没太大作用了,还老是被驳回……实用新型的未来发展,又能想象又不敢想。或许可以参考美国的专利制度,只留下发明与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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