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2)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3)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4)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5)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带申请人缴纳相应等级费用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海关保护:申请国内专利后,卖家可以进行海关备案,获得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卖家可以通过海关备案迅速采取行动,制止侵权货物的流通,这种维权手段成本低、效率高,且对侵权者的震慑力度大。
根据专利法第四条的规定,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需要保密。 同时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局受理的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移交国防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
申请人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上提出保密请求,其申请文件应当以纸件形式提交。 申请人也可以在发明专利申请作好公布准备之前,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作好授权公告准备之前,提出保密请求。 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在提出保密请求之前已确定其申请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还应当提交有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出具的保密证明材料。
检索准备
在进行检索之前,需将整个方案以技术交底书的形式撰写出来。撰写时应涵盖现有背景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手段以及达到的效果。篇幅无需过长,只要能把核心内容表达清楚即可。 提取关键词 (1)总结整个专利方案的创新点。按照创新点的重要程度,在每个创新点中分别划出你认为重要的词,这些即为初步关键词。✨ (2)再次进行筛选,选出最能准确表达技术的词,也就是核心关键词。 初步审查 (1)选取比较重要的关键词进行初步检索。检索后得到的专利数量可能较少,也可能较多。适当浏览一部分专利,看看是否能找到比较接近的。 (2)如果检索后的专利数量多,就需要增加关键词;如果专利数量少,则需减少关键词。 分类号检索 按照关键词寻找分类号。 (1)直接在专利查询网站上输入关键词,会出现很多专利,专利信息中标明了其主分类号。 (2)把想要的核心关键词都找出来,按照分类号重新构建检索思路。 扩大检索 (1)寻找与关键词相关的同义词、近义词、别名。可以借助工具来实现,例如同义词词林、词林近义词词典、中文近义词工具包、新派查询网 - 近义词大全等。 (2)寻找与关键词相关的上下位概念词、横向等同词,也可借助工具来实现。 (3)通过扩大关键词,既扩大了检索范围,还能对我们本身的关键词进行修正。再利用扩大后或修正后的关键词进行检索。 (4)扩大后的关键词或修正词,重复上述的初步检索方法和分类号检索方法。
审查员根据保密基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保密。 (1)专利申请的内容涉及国防利益的,由国防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确定。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移交国防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审查员向申请人发出专利申请移交国防知识产权局通知书;不需要保密的,审查员应当发出保密审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该专利申请不予保密,按照一般专利申请处理。 (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由专利局进行保密确定,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协助确定。审查员根据保密确定的结果发出保密审批通知书,需要保密的,通知申请人该专利申请予以保密,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需要保密的,通知申请人该专利申请不予保密,按照一般专利申请处理。
使用未注册商标可能会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导致商标侵权诉讼,因此在使用前应确保商标未被他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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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版权?什么是商标?
版权也称为“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 商标指的是用来区别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的标记,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组合商标、颜色组合、三维标志商标等种类。 02 版权与商标的区别 法律属性: 版权:Logo是一种视觉符号,通常属于美术作品范畴。一旦创作完成,自动获得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商标:则是法律上用来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标记,需要经过国家相应机关注册才能取得商标权,受《商标法》保护。 功能: (1)版权:Logo主要用于品牌形象传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商标:主要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市场混淆。 设计要求: (1)版权:Logo注重美观、创意和个性化,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2)商标:注重显著性、识别性和独特性,便于消费者识别和记忆。 保护范围: (1)版权的保护范围相对有限,主要受到《著作权法》的约束,其保护期限一般为50年。 (2)商标有效期是10年,可以通过无限期的续展来保持其专用权,受保护的时间是无限的。此外,商标的保护范围更广,包括防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似的标志。 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 (1)版权: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自动取得指,版权在我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登记取得指,通过版权登记取得作品登记证书,但不强制要求登记。 (2)商标: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权利归属不同: (1)版权:不分类别,同样的原创作品其对应版权是唯一。 (2)商标:商标有45个分类,可能存在多个类别相同/相似的注册商标,商标权归属不一定唯一。 保护客体不同: (1)版权:保护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电影等著作物。 (2)商标:保护注册的具体标识元素本身在对应国家对应商品和服务上的专有权。 保护地域范围不同: (1)版权:地域范围广,在签订了共同国际条约的成员国之间是共同受保护的,如:《伯尔尼公约》受177个国家保护。 (2)商标:受国家地域限制,只在申请注册国或联盟组织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