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著作权(版权)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它保护原创作品,如书籍、音乐、电影、艺术作品等,确保作者对其作品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2. 专利权 专利权是对发明创造给予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保护新的技术方案;如:产品设备,制备方法,软件系统,工艺流程等,具有较高的创造性;有效期20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新方案,创造性要求稍低于发明专利;有效期10年。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注重产品的美感和视觉效果;有效期15年。 3. 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企业或个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 4. 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用于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一特定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决定的标志。 5.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保护集成电路的设计布局,防止非法复制和使用。 7. 植物新品种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经过人工培育或选择出的新颖、特异、稳定和具备一致性的植物品种。 以上就是知识产权的主要种类,每种类型都有其特定的保护范围和法律规定,旨在鼓励创新、保护创作者和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一、知识产权的有效性
(1)注册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 (2)有效期要求: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依据为准)。 (3)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注意:I类知识产权只可以使用一次,不可重复使用! 二、快速获得知识产权的策略 专利快速预审加速授权 全国目前七十多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基本各省市全覆盖,急需授权的企业可以在当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备案登记,提起快速预审请求: (1)发明专利快速预审3-4个月结案; (2)实用新型快速预审1个月左右结案; (3)外观专利快速预审1周左右结案。 优先审查加速授权 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若企业技术属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国家重点产业,可申请优先审查: (1)优先审查发明专利5-12个月内结案; (2)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一般不适用。 购买专利填补数量缺口 购买专利是最快速的一种方式,只要找到合适的的案件通过咋变更权利人的方式进行操作,即可把专利转移到自己企业名下使用。 (1)技术关联性:选择与企业核心产品直接相关的专利,例如某企业通过购买 3 项智能制造专利,成功补充了 Ⅱ 类知识产权数量。 (2)权属变更:完成专利转让手续后,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并获取证书或者申领专利登记副本,确保申报时可作为有效证明。 温馨提示:我司拥有海量专利资源可以买卖交易,如有需要欢迎咨询合作! 三、知识产权组合优化方案 拆分技术方案增加专利数量 将现有技术拆解为多个细分创新点申请专利。例如,某装备制造企业将 “智能生产线控制系统”拆分为“传感器校准算法”“故障预警模块”等3项实用新型专利,1个月内完成申请并获受理。需注意,拆分后的专利需具备独立技术特征,避免因缺乏创造性被驳回。 补充其他类型知识产权 软件著作权:申请周期约 5-8 个月,适合软件类企业。例如,合肥市某科技公司在 2025 年 3 月集中申请 6 件软著,虽未在 6 月前授权,但作为 “申请中” 知识产权辅助证明研发能力。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周期约 3-6 个月,适合芯片企业。安徽省对集成电路产业有专项支持,可通过省知识产权局快速通道申请。 产学研合作获取专利 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获取专利许可或转让。 例如,某企业与某大学合作,获得 2 项发明专利独占许可,计入 Ⅱ 类知识产权。 需注意,合作协议需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及使用权限,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 四、风险规避与质量提升 避免专利无效风险 购买专利前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核查法律状态,优先选择维持年限超过 5 年的专利。 自行申请专利时,需进行全面的现有技术检索,确保专利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强化专利与技术关联性 在申报材料中,需提供专利对应的产品检测报告、销售合同等,证明专利对核心技术的支撑作用。例如,某新能源企业在申报时,将专利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一一对应,提升了评审得分。
一、专利申请时间
专利申请时间至少影响以下两个因素:拥有专利权的时间起点:一般来说,专利申请日即为拥有专利权的时间起点。遇到以下情况,建议早日申请专利: (1)急需获得专利权; (2)行业竞争激烈; (3)企业并也不确定是否有必要早日申请专利。 (4)专利内容的公开时间:一般来说专利申请日越早,则专利内容公开时间越早。 (5)一般不建议暂缓申请专利,除非专利内容与企业核心技术秘密密切相关,且企业有明确的专利布局时间表。专利公开时间可提前,需要提交“提前公开请求书”。 二、专利国别 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特点,即:任何一国,只保护获得本国专利权的专利。这方面,建议企业根据产品出口情况来考量是否进行外国专利申请。 案例:某公司针对其产品A,在中国申请了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但在法定期限内,并未提交任何国外专利申请。那么,产品A在任何国外市场都不享有专利权,这意味着“在其他任何国家,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合法地生产、销售(山寨)产品A”。 三、专利申请时间 “何时放弃对专利权的维护?”有选择的适时放弃一些专利权,是所有企业都应该考虑的问题以下情况可考虑放弃专利权: 1、维持专利权无益于任何市场竞争; 2、迷惑竞争对手——在竞争对手眼里,放弃专利权一般意味着“对方不再在这个领域玩了”。 3、即将放弃的专利权,可考虑通过专利权转让而获取最后一笔收益。 四、获得专利的方式 申请专利:费用低,但官方程序较长,尤其发明专利,很难在一年内获得专利权; 购买专利:费用高,签署转让合同并备案后即生效; 获得专利权实施许可:不享有专利权,仅享有“专利使用权”,备案后生效。(专利是很多“企业资质”的入门门槛,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五、专利类别 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期限:我国自申请日起算,最长维持20年。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期限:我国自申请日起算,最长维持10年。 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保护期限:我国自申请日起算,最长维持15年。 六、专利专利要求的布局 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设计权利要求的宏观布局方案主要有两种写一篇(或有限的几篇)专利,包含所有权利要求。 优点:管理方便、官方程序少、总体费用较低。 缺点:容易让竞争对手快速获得大量专利信息; 将总体技术方案拆分成尽可能多的片段,布局到尽可能多的专利中。 优点:形成庞大的专利池,使竞争对手即便花费大量人力和财力,也未必能明确“对方在做什么?哪里是雷区?哪里是空白?”以此掌握知识产权竞争中的主动权。 缺点:管理复杂,反复遭遇官方程序,总体费用较高。 七、专利与竞争对手 1. “检索”:尽可能多的掌握竞争对手“在做什么”、“研发重点是什么”、“未来布局是什么”。 2.“填空”:避开竞争对手的专利池,在同领域但不同方式或方向上布局专利。
一、专利第一发明人一、专利第一发明人有啥用有啥用
体现核心贡献 荣誉与行业认可 职称评定与职业发展优势 职称加分:在多数单位职称评定中,第一发明人身份是重要加分项,且加分权重高于其他发明人。例如,某高校职称评审规则明确规定,第一发明人可获5分加分,而第二、第三发明人分别仅获3分、1分。 晋升优势:在科研机构或企业中,第一发明人身份常被视为技术领导力的体现,有助于获得项目负责人、技术总监等关键岗位的晋升机会。 知识产权权益分配优先权 收益分配:在专利转让、许可等商业化过程中,第一发明人通常享有更高比例的收益分配。例如,某企业规定,第一发明人可从专利许可费中获得30%的分成,而其他发明人共分剩余70%。 决策话语权:在专利技术路线调整、合作方选择等关键决策中,第一发明人的意见往往具有决定性影响。 技术商业化推动力 市场认可度提升:第一发明人的声誉和影响力有助于提升专利技术的市场认可度,吸引更多投资和合作机会。例如,某人工智能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为行业知名专家,其技术成果在融资过程中获得更高估值。 技术推广效率:第一发明人通常作为技术代言人参与路演、谈判等活动,其专业背书能显著提高技术转化成功率。 法律地位与责任 侵权诉讼中的核心角色:在专利纠纷中,第一发明人需承担主要举证责任,证明专利技术的原创性和自身贡献的不可替代性。例如,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法院要求第一发明人出庭说明技术细节,以判定侵权成立与否。 年费缴纳义务:第一发明人通常需与其他发明人共同承担专利年费缴纳责任,逾期未缴可能导致专利失效。 对外沟通与事务处理 二、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有什么区别 二、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有什么区别 1. 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其主要基于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推动了技术创新。例如在研发新药品时,具体参与到药品成分研究、合成工艺改进等关键环节的科研人员就是发明人。 2. 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的主体。权利人可以是发明人本人,也可能是通过合法转让、继承等方式获得专利权益的其他主体。比如,公司委托科研人员研发出新技术,公司通过合同约定成为专利权利人。 3. 区别在于,发明人强调的是对发明创造的创造行为,更侧重于技术层面的贡献; 而权利人侧重于对专利的拥有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其范围更广,可能涵盖了因各种法律关系而取得专利权益的主体。总之,发明人不一定是权利人,权利人也不一定是发明人。 三、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 三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 专利权的申请是申请人获得专利权的必经过程,专利是智力成果的体现,在大多数时候是由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一起努力的结果,那么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呢?《专利法》是专门用来调整专利有关的法律关系的规范,在《专利法》中没有明确的说明专利发明人的人数问题,根据“法不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在民法领域,一般认为在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都是法律允许的。所以,专利发明人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专利发明人的认定。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试验员、描图员、机械加工人员等,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综上,专利发明人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
第一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贡献最大者,在专利文件中署名首位,清晰表明其在发明构思、技术实现等关键环节发挥了主导作用。例如,在复杂技术研发中,第一发明人可能主导了核心算法的设计或关键技术路线的选择,是专利获得授权的核心依据。
第一发明人身份是科研创新领域的重要荣誉,能显著提升个人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认可度。例如,在学术会议、技术论坛等场合,第一发明人身份常被作为专业能力的直接证明,有助于建立个人技术品牌。
第一发明人常作为专利事务的对外联系人,负责与专利代理机构、审查员、潜在合作方等沟通。例如,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第一发明人需直接回应审查意见,推动专利授权进程。
作为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每年申请上千件软著的我们是有发言权的,软著申请本身的门槛并不算高,其核心是“形式审查”,版权保护中心主要审查您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是否与提交的材料(主要是源代码和文档)一致、软件是否具备最低限度的“独创性”。它不审查软件的技术水平高低、市场价值大小、代码是否最优或是否存在BUG,也不进行实质性的技术查新(这点与专利有本质区别)。
软著申请的难点主要在于,申请材料的格式、排版、内容要求非常具体,比如公章要求鲜章,并不是能是电子章;稍不注意就可能被要求补正。信息填写错误、遗漏或与提交材料不一致是导致补正甚至驳回的最常见原因之一。 为了最大程度提高申请成功率,避免补正和驳回,有以下几点建议: 1.申请材料严格审查。 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是申请软件的真实源代码,前后连续,排版清晰,页码标注正确; 用户手册/设计文档等必须与软件实际功能严格对应,描述清晰完整;申请表填写要确保准确无误,特别是软件名称和版本号,是检查一致性的重点。 2.软件命名要规范。 比如避免过于宽泛或通用;体现软件特点或功能;全称、简称(如有)在所有材料中保持一致等。 3.考虑专业代理。 对于不熟悉流程、时间紧张、软件情况复杂(如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涉及多个模块)、或希望最大限度提高一次通过率、节省时间精力的申请人,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更加省时省力。 4.考虑加急申请。 对于急需拿到结果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加急申请,能够减少补正几率,基本一次就能下证,不仅时间上会变快,同时通过率也会大大提升;更加的有保障。
发明专利名称的撰写原则
原则一:主题性
如同其他事物的名称一样,发明名称的首要用途在于作为代号方便称呼和识别,这种称呼和识别并不需要具有唯一性,即发明名称并不需要充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特点,仅需要为发明或实用新型提供大致的概念。
发明名称应当给出专利申请的主题,即表明申请文件撰写的是什么。由于专利的保护类别分为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还应当能够从该主题中看出专利申请属于产品专利还是方法专利。
例1:发明名称为“一种逻辑”的专利申请,通过发明名称既未表达出发明的主题是什么,也没有反映该专利申请属于产品专利还是方法专利。
例2:发明名称为“一种装置”的专利申请,通过发明名称仅表明了该专利申请属于产品专利,而没有表达是何种装置,即没有体现出专利申请的主题。
例3:发明名称为“一种辅助分析模型”的专利申请,通过发明名称仅表明了该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辅助分析”,但从该发明名称看不出该主题属于方法专利还是产品专利,因为“辅助分析模型”既可以理解为一种辅助分析“装置”,也可理解为一种辅助分析“方法”。
原则二:准确性
发明名称体现专利申请的主题,需要用明确的语言按照语法规范准确地将主题的含义表达出来,不能存在歧义、不清楚、语句不通等妨碍理解的情况。
原则三:全面性
发明名称应当体现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所有主题,而不能有所遗漏,当权利要求存在多个独立权利要求时,这些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均应当在发明名称中体现。
需注意这里的“全面性”是相对于权利要求书请求保护的主题而言,对于说明书存在技术捐献的主题,则可不在发明名称中体现。
例4:一件包含两项独立权利要求的专利申请,包括发射信号的遥控装置和接收该遥控装置发送的信号的信号接收装置,其发明名称不应仅仅是“遥控装置”或“信号接收装置”,而应当是“遥控装置及信号接收装置”。
原则四:简洁性
作为发明名称,应当用尽可能简短的词语、语句体现专利申请的主题,过于复杂则丧失了作为发明名称的意义。
为了体现简洁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发明名称不应超过25个字(即50个字符位),最大限度是40个字(即80个字符位),名称中含有的字母、数字和标点符号以半个字(即1个字符位)计入发明名称的长度。
原则五:一致性
专利申请文件中发明名称在两处必须记载:一是请求书的发明名称栏,二是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的开始部分。这两处的记载应当完全一致。
当然,在请求书和说明书的发明名称不涉及实质内容的个别文字或者符号不一致时,审查员可依职权改正。
发明专利名称撰写的基本要求
要求一:非技术词不用
专利申请是技术的法律化,发明名称不应当含有非技术性词语或杜撰的技术名词,例如人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等。
比如,“李氏按摩仪”、“L-46型电计量装置”、“一种混凝土预制板”等均不允许。还比如,一申请人将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确定为“蟹巨蟹”,而“蟹巨蟹”是该申请人为专利申请涉及的软件产品所取的代号,但该专利申请实际上涉及一种支持基于HTRL5展现网页的方法。如果出现上述这些情况,审查员将会下发补正通知书要求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词语。
此外,非技术性还体现在发明名称不应包含宣传性、夸张性、口号性术语。例如,涉及电动地球仪的专利申请,发明名称为“神奇自转地球”,涉及药材包装层的专利申请,发明名称为“神功元气袋”,其中的“神奇”、“神功”均为夸张用语,当不允许。
要求二:含糊词不用
含糊词使人无法确切地理解发明名称的含义,实际上违背了上述准确性的原则。
无法确切地理解的障碍或者来自于词本身的含糊,例如,“及其类似物“,何为“类似”,如何“类似”,均无法确定;或者来自于词与词之间的组合关系含糊。
要求三:笼统词不用
笼统词通常过于抽象,致使发明名称没有给出任何有用的信息。
例如,发明名称仅为“一种装置”、“一种方法”,从这些名称中完全看不出专利申请具体涉及到什么主题内容。
发明专利名称的撰写技巧
技巧一:发明名称只需反映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主题
发明名称是专利申请请求保护主题的名称,而不是说明书记载的全部主题的名称,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体现在权利要求书之中,因此,发明名称仅反映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主题即可,无需体现说明书中已撰写但是没有作为保护对象的主题。
另一方面,发明名称也不能遗漏权利要求书中请求保护的主题。
例5: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除要求保护一种建立通信通道的方法、建立通信通道的装置外,还请求保护一种建立通信通道的主叫装置和数据通信系统,但发明名称仅被确定为“一种建立通信通道的方法及装置”,明显出现了主题遗漏,应当将遗漏的内容加入到发明名称中,将发明名称确定为“一种建立通信通道的方法、装置及数据通信系统”。
技巧二:发明名称最好不直接体现发明点
发明名称包含发明点最直接的缺陷是占用有限的25个字的长度。
其次,由于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与发明名称通常一致,发明点体现于发明名称中将给权利要求的撰写带来逻辑上的矛盾。
再次,最为重要的是:发明名称是涉及专利申请的相关人员最先接触到的信息,如果将发明点放置于发明名称中,将提供检索的关键词,不利于针对审查员和竞争对手进行反检索。
技巧三:发明名称必要时应当写明实现发明的基本前提、条件或者特定用途或应用领域
这样至少存在两个好处:一是使发明名称“落地”,更为确切而不空洞;二是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前提、条件、应用领域等可以限制对比文件的检索范围、提高创造性。
技巧四:发明名称应当少用功能或效果性描述
发明名称最好能以实现效果或功能的技术手段进行命名,避免仅仅描述专利申请可以达到的技术效果、实现的功能以及需要完成的任务。
技巧五:发明名称不要为“非专利保护客体”的审查作“贡献”
为避免专利申请被审查员认定为非专利保护客体,不仅应当在说明书中从技术角度对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而且首先应当从发明名称上着手,避免采用一些商业术语、非技术性词,排除产生“非专利保护客体”的第一印象的可能。
例6:发明名称为“一种面向媒体的网络影响力指数计算方法”的专利申请,单从名称上看,就容易认为该专利申请主要介绍的是涉及智力活动规则的计算方法,形成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第一印象。
技巧六:发明名称可采用偏僻的专业术语
由于无论是审查员审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还是其他人员进行专利文件的检索,发明名称均是作为分析检索要素的信息源之一,如果能够在发明名称中以偏僻但专业术语对主题进行体现,则可以增加检索到用于审查本申请新颖性、创造性的合适对比文件的难度,或提高被竞争对手检索到本专利申请的门槛。
遇到特殊情况,如何处理
情况一:发明名称是否可以包含标点符号
发明名称可以包括顿号、逗号、连字符等标点符合,只要这些符号的使用不会导致发明名称不清楚,但一般不应当包含有省略号、书名号、引号、破折号或感叹号等标点符号。
情况二:发明名称是否可以包含英文字母或英文词语
发明名称通常不应包含英文字母,如果需要体现英文词语的含义,应当尽可能使用英文词的中文术语。
当然,如果收录在《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词典之中的词,比如DNA、LED、GSM、QQ、LED等,则是允许的。
例如,发明名称为“一种LTE系统中S1切换失败的处理方法与装置”、“实现PDN连接释放的方法、装置和系统”、“SQL语句的检测方法、系统及服务器”、“一种实现MBMS传输的方法和装置”中的英文字母或英文词语均是可以接受的。
情况三:发明名称包含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的处理
专利申请提交时,应当仔细核对发明名称是否存在错别字、异体字或繁体字,如果没有发现,将可能导致下发补正通知书。出现这种情况下,可以在意见陈述书或补充通知书中进行说明,无需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但需注意,在某些情况下,比如,不能明显地确定是笔误时,申请人的修改可能导致超范围,更改将会不被允许。
情况四:专利审查过程中发现发明名称遗漏或多余主题时的处理
在专利申请的OA答复过程中,如果出现发明名称表明的主题与权利要求书请求保护的主题不一致,出现遗漏或者多出主题时,可以在意见陈述中进行说明,并在意见陈述表格发明名称一栏中直接填写新的发明名称,无需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
例7:发明名称为“一种建立通信通道的方法及装置”的专利申请,在该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除请求保护一种建立通信通道的方法及建立通信通道的装置外,还请求保护一种建立通信通道的主叫装置和数据通信系统,发明名称的主题出现遗漏,这时申请人可以将遗漏的主题加入到发明名称中,确定发明名称为“一种建立通信通道的方法、装置及数据通信系统”,而不需要单独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或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
情况五:分案申请中发明名称的确定
由于分案申请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分案申请的主题应当等于或小于母案申请说明书中记载的全部主题。
分案申请有被动分案与主动分案之分,被动分案时,分案申请的发明名称应当是母案申请权利要求书记载的主题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动分案时,分案申请的发明名称可以是母案申请说明书中记载的主题。
例8:发明名称为“空间数据处理、化简与渐进传输的方法与装置”的专利申请,申请人根据审查员的意见被动分案,将该申请的空间数据化简和空间数据渐进传输两个主题分案,分案后的发明名称分别确定为“空间数据的化简方法与装置”、“空间数据渐进传输方法与装置”,分案申请的发明名称为母案申请权利要求书的一部分主题。
情况六:PCT申请对发明名称的特殊要求
06PCT申请对发明名称简明的要求是该发明名称译成英文后,词语的数量在2至7个范围内;
PCT申请的说明书开始部分应当写明“发明名称”的小标题;
在PCT申请中遗漏发明名称时,国际检索单位在两种情形下可自行确定发明名称:一是国际检索单位认为发明名称不简洁、准确或者字词数量超过上述范围;二是国际检索单位没有接到受理局关于已经要求申请人提交发明名称的通知。
发明专利申报流程
01撰写技术交底书
一项完整的技术交底书应包括:发明的基本情况、背景技术、发明的技术内容、本发明的关键点和欲保护点、其他有助于专利撰写人理解本发明的资料等。明确自己的技术方案后,就可以开始细化技术方案,撰写技术交底书了。将技术内容传达给专利代理人,由专利代理人进行符合专利局要求的文件格式。
02专利代理师撰写申请文件
(1)请求书性质:专利申请的正式声明文件,载明发明名称、申请人/发明人信息、优先权声明等基础信息。
要求:自2025年1月10日起,必须使用修订版请求书表格(旧版已停用),新增“法律文件接收人”条款,明确后续行政诉讼的送达规则。
获取途径: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政务服务→表格下载”栏目获取最新版本。
(2)说明书功能:详细披露技术方案,需包含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具体实施方式等,确保“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特殊要求:涉及遗传资源的,需说明来源并提交《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涉及生物序列的,需单独提交序列表光盘。
(3)权利要求书
法律效力:定义专利保护范围的核心法律文件,必须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晰限定技术特征。
撰写要点:独立权利要求需覆盖最本质创新点,从属权利要求逐层细化保护层次。
(4)说明书摘要作用:技术方案的简要概述(≤300字),便于公众快速检索。
附加文件:必要时需配摘要附图(如机械结构示意图)。
(5)说明书附图(非必需但常见)适用情形:机械、电子、化学装置等需图示化的发明。
规范:图示需清晰标注部件编号,并与说明书文字对应。
提交申请文件
(1)提交申请与受理(线上/线下双渠道)
a.提交申请文件
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附图+实审请求书)。
实用新型:需额外提交说明书附图。
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照片、简要说明。
b.专利局受理
电子提交:即时获取申请号,申请日以提交日为准。
邮寄提交:申请日以邮戳日为准。
c.缴纳申请费用时限:收到受理通知书后60日内缴费(逾期视为撤回)。
费用减免:个人年收入<6万;企业纳税额<100万,可减85%费用。
(2)官方审查阶段(分类型差异化流程)
a.所有专利共有流程初步审查检查文件格式、分类号等非技术内容(3-6个月)。
补正通知:若文件不合格,需30日内答复。
b.发明专利专属流程公开阶段申请后18个月自动公开(可申请提前公开)。
实质审查请求时限: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并缴实审费2500元。
审查重点: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周期12-15个月。
c.审查意见答复收到意见后4个月内答复,可修改权利要求或补充数据(不超原始范围)。
(3)授权与登记(2个月内完成)
a.接收授权通知
审查通过后,国知局下发授权通知书。
b.办理登记手续缴费:
首年年费。时限:通知后2个月内缴费,逾期视为放弃专利权。
c.获取证书缴费后15-20个工作日下发电子证书(无纸质版本)。
注意事项
技术保密:申请前切勿公开技术(如参展、发论文),否则丧失新颖性。
文件质量:权利要求书界定保护范围,说明书需支持权利要求,否则易被驳回。
代理机构:复杂技术(如生物化工)建议委托专业代理,避免撰写失误导致保护不足。
时间规划:专利申请周期越来越长,建议提前筹备。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基本材料
1、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填写发明名称、申请人信息、发明人信息、联系人信息等。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①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单位申请: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③发明人身份证明文件:所有发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核心文件,专利局审查员重点审查,撰写质量决定专利质量
○技术领域:该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如人工智能、生化、机械等。
○背景技术:需要对现有技术的状况、存在的缺陷或问题。
○发明内容:该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以及该方案带来的有益效果(实用性)。
○具体实施方式:应用及落地实施场景,预估实现该实用新型的最佳方式。
4、说明书附图:与外观专利制图不同,实用新型专利图片要求更高
○一般是CAD或是SW,需要能清晰的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图纸(如结构示意图、装配图、剖视图等)。标注产品形状、构造必要的部件名称和序号。
5、权利要求书:决定专利的保护客体和保护范围,每一项权利需清晰简要的写出来,应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
6、说明书摘要:简要说明发明的技术领域、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通常不超过300字。
7、专利代理委托书:如需代理办理,需要委托书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复杂领域或是技术,建议找专业的老师。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1、准备并提交申请文件:准备好实用新型专利“五书”(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相关证明文件)提交专利局。(现在基本上都是网上申请,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注册账号提交)。
2、专利局受理: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会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没问题符合要求的,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一定要及时缴纳。
3、缴纳申请费:实用新型专利的官费是500元,如果符合费减条件,最高减缴85%后只需75元。
4、初步审查:专利授权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初步审查(初审)主要看以下几点:○发明主题和保护主体是否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等)。
○申请主题是否明显不符合实用新型的定义(即是否涉及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
○单一性要求(一个申请是否只包含一个实用新型)。
5、审查意见通知书与答复:在初审过程中,如果审查员发现申请文件存在缺陷(如形式问题、不清楚之处、不符合授权条件等),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一定要认证的准备陈述意见或修改申请文件答复,一般是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没改对的话,可能需要多次答复。
6、授权或驳回:申请专利结果无非通过和不通过2种。
○授予专利权:审查通过,没被驳回,或是答复修改通过,专利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
○驳回申请:不通过,专利存在实质性缺陷,会收到驳回通知。
7、办理登记手续与颁发证书:收到授权通知后,还需要对专利办理登记,缴纳登记费及授权当年的年费。交完钱,大概等待一个月左右,下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发布授权公告。
8、公告:你的专利授权信息将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1、费减:如果符合费减条件,企业上年度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低于6万元。可以先进行费减备案,通过后再提交专利申请,最高可减免85%(申请费、年费、复审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等)。
2、代理:专利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找代理申请,但如果专利领域或是技术比较复杂,强烈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办理,可以提高专利文件撰写及申请质量,降低驳回提高授权几率。
3、周期: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无需实质审查,只需初审,的审查周期相对发明专利较短,通常需要10-14个月左右(甚至更长,具体时间取决于专利局案件审查积压情况、技术领域、审查意见次数及答复速度等)。如果是想评职称、评高企或是加分需要,一定要及早申请,避免用证书时下不来。
申请专利的目的
政策支持与经济利益
1、政府扶持: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颁布的专利奖励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会给予部分政策、经济方面的帮助。各省市科技厅和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规定,企业用专利证书质押可获得银行贴息贷款,贷款申请程序简单、额度大(从几十万到几千万)、速度快(银行不受贷款指标限制优先放贷)、利息低(政府贴息总利息的50%)。各级政府还会对拥有专利证书的企业给予科技创新奖励或专项财政补贴,以及专项资金扶持。
2、税收优惠:拥有专利证书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成为高新企业,高新企业不仅可以获得大额的政府奖励资金、资助资金,还能享受大幅度的减税政策,一年可节省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的税。
3、专利技术转让与许可: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比单纯的技术转让更有法律和经济效益,企业可以通过转让专利技术或收取许可实施费来实现经济价值。
法律保护与技术壁垒
1、独占市场:企业研发新的技术申请发明专利,在取得专利权后可以垄断制造、使用或销售自己的专利产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独占市场,任何人未经企业的许可不得使用该专利生产销售产品,这样就大大防止竞争对手抢用专利,分占市场,构成技术壁垒,别人要想研发类似技术或产品就必须得经专利权人同意。
2、保护自身技术:专利权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使用,若他人侵犯专利权,企业可状告其侵权并索取赔偿。同时,及时申请专利能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避免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从而避免被他人告侵权。
企业发展与市场竞争
1、提升企业实力形象:一个企业若拥有多个发明专利,是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既是消费者趋之若鹜的强力企业,同时也是政府各项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标群体,在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
2、促进产品升级:可以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质量和性能,降低成本,使企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拓展市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容易宣传推广,容易打开市场,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拓展市场份额。
4、吸引投资与上市:拥有创新发明专利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容易找到风险投资,也更容易在国内和国外上市,从而快速发展企业,快速积聚财富。
除此之外,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企业的专利数量和质量也是其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专利审查具有独特的流程,一旦专利被公开,则会在国家官网上公布,并且会公布其发明人、专利权主体等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接受大众查询。这样,企业也就出现在国家级网站上,这无疑是企业获得知名度的重要方式。有些企业,就是抓住了这一点,通过申请专利,不断提升自己和企业名气,这也是一种一本万利的操作方式。
PCT国际专利申请途径
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是《专利合作条约》的简称,申请人通过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即可在155个以上缔约国中同时请求专利保护。专利权的最终授予仍由各国或地区专利局负责(国家阶段)。
PCT国际专利申请主要有以下途径
1.直接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直接申请PCT国际专利。
2.优先权申请:如果申请人已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提交了最初的专利申请,可以使用优先权申请,将之前申请的内容用于PCT国际专利的申请。
PCT国际专利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国际初步审查请求→国际初审报告→国家阶段
(一)国际阶段
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以中文(或英文)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并要求中国的优先权,无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形式审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专利申请,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认为专利申请文件和专利申请手续完备的,即确定国际申请日。
国际检索: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出具国际检索报告。申请人可根据检索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国际检索是一个封闭的过程,除单一性或明显错误的问题外,申请人与检索单位没有什么交流。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或自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起3个月,以后到期的期限为准,检索单位会制定检索报告或在某些情况下宣布不制定检索报告。检索报告或宣布将传送给国际局和申请人。
国际公布:国际局将于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PCT国际专利申请。公布形式包括纸件和电子件,出版物有两种:小册子和公报。
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请求:申请人应在申请同时或在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内提出国际初审请求,并交纳审查费。
国际初审单位出具国际初审报告:申请人可根据该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国际初步审查只就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意见,其审查意见对各个指定国并没有任何约束力。在优先权日起28个月时,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会制定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并传送给申请人和国际局。
(二)国家阶段
申请人可在自优先权日起30/31个月届满前选择PCT成员国,并向该国专利局申请其国家专利,即进入该国的国家阶段。PCT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须将申请文件翻译为申请国的官方语言,其主要程序与在国内申请专利相同,即包括申请进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等程序。
PCT申请需要做哪些准备
(一)文件准备
1.申请人信息:包括专利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发明人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等。
2.定稿文件: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
3.优先权文件(如有):若申请涉及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文件。
4.委托书(如有):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5.序列表(如有):若申请涉及氨基酸/核苷酸序列,应提交氨基酸/核苷酸序列表。
(二)费用准备
国际阶段:申请费、检索费、传送费(如适用);
国家阶段:翻译费、官费、代理费。
注意事项
1.保密审查: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需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保密审查。
2.时限管理:优先权日起30个月为进入国家阶段的最后期限,逾期视为放弃。
3.各国差异:国家阶段需遵循各国具体要求,建议提前咨询目标国专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