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爱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勇、北京奥龙信科技有限公司、刘颖、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一审:(2020)京73民初876号
二审:(2023)最高法知民终2034号
A:
专利答复,即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是专利正常审批过程中下发审查意见后,针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的程序。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对于大部分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会以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实质审查意见。
大多数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过程中,需要通过审查意见通知书了解审查意见。如果申请人和代理人能够撰写出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书并提交符合要求的修改文件,申请就有可能被快速授权。反之,未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满意的答复,则会延长审查时间或导致驳回。
A: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其专利申请或者发明创造专利进行再审的一种法定救济途径。 根据专利法对专利复审的要求,“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针对合议组发出的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书面答复。 A: 在专利审批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部门会先下发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进行答复。答复之后,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例如授权或者下一次的审查意见(即所谓的“N通”)。然而,如果申请人在答复中能够满足审查员提出的驳回条件,那么就会面临着一个新的挑战——专利复审程序。专利复审是一个救济程序,这个程序可以为申请人提供救济机会,以便他们能够重新争取到自己的专利权。 已经答复的通知书不能用答复审查意见或答复补正再次提交,此时需要使用补充陈述意见进行答复。
入库参考案例《王某淼、王某崴诉江西某建筑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入库编号:2024-13-2-160-025)》的裁判要旨明确:“专利权评价报告能作为评判专利权稳定性的参考”。但是,仅依据负面专利权评价报告裁定驳回专利权人提起的侵害专利权诉讼,缺乏法律依据。专利权评价报告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所作的决定性质不同,评价报告作出后不存在复议或者诉讼程序,只能请求更正。负面评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专利权评价报告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明确,人民法院不能仅依据负面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径行裁定驳回起诉。
负面专利权评价报告在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中的影响主要有如下方面:
第一,法官可以就专利权评价报告中引用的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是否作为专利侵权案件的抗辩理由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如果当事人提出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抗辩的,法官应当进行审查。在案除负面评价报告外还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不侵权或者现有技术、设计抗辩成立等情况,可以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法官也可以向原告释明,在有负面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情况下,是否仍坚持诉讼,并释明如果原告明知专利权本身获得缺乏正当性仍以诉讼为手段干扰、妨碍被告正常生产经营的,可能构成权利滥用,并承担败诉反赔风险。
第三,法官还可以基于负面专利权评价报告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涉案专利权存在不稳定因素,引导当事人通过利益补偿承诺、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等方式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实体利益。
1. 专利类型与价值侧重:
发明专利:保护创新技术方案(产品/方法),技术含量最高,审查严格,保护期20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的实用新技术方案,侧重“小改进”,审查较快,保护期10年。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产品富有美感的新设计,保护期15年。
价值层级:发明专利通常市场价值最高,其次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但具体价值取决于技术本身和市场应用)。
2. 专利权利归属:专利权人 vs 发明人
专利权人(申请人):拥有专利所有权、处置权(如转让、许可、质押),可以是个人或单位(职务发明归单位)。
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自然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无权处置专利。
3. 发明人排名意义:
第一发明人通常被认为是核心创新者或主要贡献者,在职称评定、奖项申报、技术影响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4. 专利申请状态与交易:
专利在审查中、公开后或已授权状态,均可进行转让或许可交易。及早布局交易可抢占市场先机,实现技术变现。
5. 专利的保护区域怎么划分:
专利保护具有严格的地域限制,仅在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国家/地区有效。若需全球保护,需在目标市场逐一申请(可利用国际条约如PCT)。
6. 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什么节点开始计算:
所有专利类型的保护期均从中国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5年)。期满后,技术进入公有领域。
7. 专利后续费用的要求:
授权后每年需按时缴纳年费。逾期将产生滞纳金,超过6个月未缴,专利权将终止失效,若还想要该专利权利,则需在下发权利终止通知书后2个月内提交权利恢复并缴纳相应的权利恢复费和年费滞纳金,若逾期将彻底终止失效。
8. 共同申请专利,其权益是否一致:
多个申请人共同拥有专利权时,行使权利需协商一致或按约定。实践中,排名靠前的申请人往往被认为拥有更大的话语权或价值份额,合作前务必签订清晰的权益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