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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利就能维权吗?一文读懂专利维权真相
警惕!“专利授权” 不等于 “技术保护”

专利的本质是“以公开换保护”——发明人公开技术方案,国家赋予其一定期限的独占权。但很多人不知道,“授权”和“保护”从某种角度看,存在着天然的制约关系:专利权利要求写得越繁琐、包含的技术特征越多,往往越容易通过审查获得授权,却越难形成有效的保护屏障。
这就涉及到专利侵权判定的核心原则——“全面覆盖原则”:只有当被控侵权产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时,侵权才能成立。反之,只要侵权产品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技术特征,就可能被认定为不侵权。
实践中,大量专利虽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授权,却因撰写时混入了“非必要技术特征”,导致保护范围被无端缩小。比如某企业为了提高授权通过率,在权利要求中加入了“设备外壳为蓝色”“控制按钮位于左侧”等与核心技术无关的特征,竞争对手只需将外壳改为黑色、按钮移至右侧,就能轻松绕过专利保护,堂而皇之地使用核心技术却不构成侵权。此时的专利证书,不过是一张毫无实际价值的废纸。
更危险的是,专利授权以技术公开为前提。若专利未形成有效保护,相当于发明人主动将核心技术公之于众,却无法阻止他人使用,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
专利维权的核心前提:先筑牢权利基础
想要成功维权,第一步不是找侵权方对峙,而是先审视自己的专利——它是否经得起 “无效宣告” 的考验?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十有八九会通过提出“专利无效宣告”来否定原告的权利基础,这是最直接的抗辩手段。一旦专利被宣告无效,维权诉讼必然败诉,且专利本身也会不复存在。
因此,在启动维权前,必须先完成专利有效性评估,这是决定维权成败的关键前提。常见的评估方式有两种:
专业第三方分析:委托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机构、知识产权律师或专利代理师,通过全面检索现有技术及相关证据,系统分析专利被无效的可能性。建议后续维权诉讼也由同一团队代理,避免因思路衔接问题出现疏漏。
专利权评价报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出具评价报告,对专利是否符合授权条件进行初步分析。但需注意,该报告并非绝对准确——存在报告认为符合条件却被无效,或报告认为不符合却最终维持有效的情况,因此仍需结合专业人员的解读判断。
从根源解决问题:建立“申请-维权”全链条思维
专利能否维权、能否抵御无效,归根结底取决于专利撰写质量。想要从根本上降低维权风险,必须摒弃“唯授权论”,在申请阶段就建立全链条思维。
专利申请阶段:

  • 兼顾授权与保护精准剥离非必要特征:委托专业代理师梳理技术方案,区分 “核心必要技术特征” 与 “附加优化特征”,权利要求书仅保留实现发明目的不可或缺的特征,最大化保护范围。
  • 构建多层次保护体系:采用 “独立权利要求 + 从属权利要求” 的布局,独立权利要求勾勒最大保护范围,从属权利要求通过增加特征形成 “防御层”,即便独立权利要求被挑战,仍可通过从属权利要求维持部分权利。
  • 做好前置检索分析:申请前全面检索现有技术,避免因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埋下被无效的隐患。

日常管理阶段:建立预警机制
定期监测市场及竞争对手动态,通过产品拆解、专利检索等方式排查侵权风险,一旦发现疑似侵权,第一时间启动专利有效性评估,为维权行动做好准备。
结语:专利维权,“质量” 比 “数量” 更重要
拥有专利只是维权的起点,而非终点。一张专利证书背后,若没有高质量的撰写作为支撑、没有全链条的思维作为保障,终究难以抵御侵权者的规避和无效宣告的冲击。
对于创新者而言,与其追求专利数量的堆砌,不如集中精力打造“权利稳定、保护全面”的核心专利。从申请时的精雕细琢,到维权前的充分评估,每一步都做到专业严谨,才能让专利真正成为保护创新成果的“硬核武器”,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商标注册总被驳回?代理老司机揭秘:掌握这3大核心,成功率飙升!
一、资格:谁能申请?商标要符合啥条件?

1. 申请人资格
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原则,但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若申请人不符合上述主体资格,商标局将直接不予受理。比如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人贸然提交申请,大概率会被驳回,提前核查主体资质能避免做 “无用功”。

2. 商标本身“合规”
申请的商标必须满足两大核心条件,缺一不可:
要素合规:须由《商标法》明确规定的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 等元素单一或组合构成。比如纯情绪化的 “感叹词 + 符号” 组合,因不属于法定要素可能被拒。
具备显著性:这是商标的核心功能 —— 能让消费者快速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且不与其他商标混淆。
《商标法》第九条明确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像 “苹果” 用于手机产品,因与商品无直接关联且造型独特,显著性极强;但 “甜橙” 用于橙子水果,则因缺乏显著性难以通过。
二、避开“雷区”:这些商标绝对不能碰!
商标局对申请商标的审查极为严格,不少驳回案例都因触碰了“禁用条款”。帮客户规避这些雷区,是代理机构的核心价值之一。
1. 绝对禁止使用的标志
以下标志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 禁止注册的标志
这类标志虽可能被使用,但因缺乏显著性等问题,不得注册为商标: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如 “手机” 牌手机、“XXL” 牌服装);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原料、功能等特点的(如 “耐磨” 牌轮胎、“纯棉” 牌 T 恤);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如简单的直线、单一颜色)。

不过这类标志并非“一棍子打死”—— 若经过长期使用获得了显著特征(如 “六个核桃” 因长期宣传已具备辨识度),则可申请注册。
3. 驰名商标的 “特殊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比如想蹭 “苹果” 热度申请 “iPear” 电子设备商标,大概率会因摹仿驰名商标被拒。
三、商标起名的5大黄金原则
一个好的商标名称,不仅能提高注册成功率,更能为后续品牌运营提供助力。商标起名时,可以遵循以下5个原则。
1. 易认、易读、易懂、易记、易写
商标名称要做到易认、易读、易懂、易记、易写。避免使用生僻字、晦涩词或过长句式,选择笔画简单、读音顺口的文字。比如 “小米”“华为”,简单两字既好记又便于传播,这也是其商标能快速深入人心的原因之一。
2. 突出核心
商标名称虽短,但要能抓住商品关键特点——或展身份(“贵州茅台酒”)、或显技术(“古汉养生精”)、或表用料(“两面针牙膏”)、或诉效用(“白丽牌香皂”)。让消费者看到名称就能联想到商品价值,既增强显著性,又助力后续营销。
3. 名实相符
商标名称要与商品属性保持一致,不能“名不副实”。比如“黑豹牌农用车”,“黑豹” 凸显强劲动力,与农用车功能匹配;但若给婴儿奶粉取名“猛犸”,则因形象与产品调性冲突,既难注册又难获消费者认可。
4. 贴合受众
不同消费群体的心理需求差异极大,商标命名需贴合产品特性。儿童产品:用可爱、亲切的名称(“大白兔奶糖”“小天使童鞋”);老年保健品:突出健康、吉祥寓意(“老来福口服液”“百年乐中成药”);女性化妆品:走时髦洋派路线(“雅倩”“海飞丝”);高档消费品:彰显名贵与精良(“斯特劳斯钢琴”“蓝宝石手表”)。
5. 美感与寓意兼备
好的商标既要形象鲜明(“郁金香壁纸”“企鹅羊毛衫”),又要蕴含深层信息。比如“中意”牌电器,既暗示引进意大利技术,又传递“令人满意”的含义;“老来福”则兼顾“老来得福”的中文寓意与英文谐音,实现双重传播效果。
结语
商标注册从来不是“提交即成功”的简单流程,而是对合规性、显著性与传播性的综合考量。作为代理机构,我们会帮您把好“资格关”、避开“禁用雷区”、拟出“优质商标”,助力提升商标注册成功率!

出海怕踩专利坑?这三大策略帮企业握稳“全球通行证”
一、提前布局,专利先到位

专利有个关键特性:地域性。你在国内申请的专利,到了欧美、东南亚根本不算数,相当于“裸奔出海”。长城汽车做新能源车型出海时,就提前2-3年针对电池管理、智能驾驶这些核心技术,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一次申请覆盖十多个目标国,等车型正式登陆海外市场时,“技术护城河”早建好了。  
中小企业不用怕麻烦,也可以走“PCT+区域落地”的组合路:先通过PCT申请锁定多个国家,再结合RCEP这样的区域协定,挑重点市场做精准落地。  
二、合规检索,避开“侵权雷区”
不少企业出海前没做专利检索,等收到诉讼函才慌了神。华为早期出海时就吃过这亏,遇到专利纠纷连固定合作的律所都没有,特别被动。其实提前做好两件事,就能少踩坑:
一是按“地域+技术”拆解检索,比如要进欧洲市场,就重点查当地近十年和你产品相关的授权专利;
二是构建专利预警机制通过专业的专利数据库与情报分析工具,实时监测目标市场竞争对手的专利动态,提前预判潜在的专利风险。比如某科技企业在进入美国市场前,发现当地企业即将申请的专利可能覆盖自身核心技术,及时调整研发方向,避免了后续纠纷。 
三、攻防兼备,专利也是“武器” 
别把专利只当成“防守工具”,用好了还能赚钱。华为的5G核心专利就是例子,它和三星搞交叉许可——你用我的技术,我也能用你的,既避免了侵权纠纷,还省了一大笔专利费。
防守端要记住“专利+技术秘密”双保护,比如核心算法除了申请专利,关键参数还要藏成技术秘密,防止人员流动导致泄密;进攻端更要果断,遇到侵权别手软,通过法律手段强化维权震慑力,让对手不敢轻易仿冒。 
最后想说,专利不是出海企业的“奢侈品”,而是必须带好的“必需品”。从被动应对诉讼,到主动布局专利,这一步走对了,才能真正在海外市场站稳脚跟,也是企业从“走出去”到“走得稳”的关键一步。



商标证到手就万事大吉?这些注意事项千万别忽略!​

一、规范使用,不随意改动
使用商标时,必须保证商标图案与注册证上的标识完全一致,字体、颜色、组合方式、长宽比例等都不能随意更改,否则可能引发权利纠纷。
另外,建议在注册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 “注册商标” 或 “®” 符号,这样既能让消费者清晰识别,也能对他人起到警示作用,减少侵权风险。
二、保存好使用证据,关键时刻能 “救命”
商标使用证据是维护权益的重要依据,一定要妥善留存。常见的商标使用场景包括: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以及商品附加标牌、说明书、价目表等上;出现在与商品销售相关的交易文书中,比如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报关单据等;用于广播、电视、出版物、广告牌等广告宣传;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相关印刷品和资料;对于服务类商标,可使用于服务场所招牌、工作人员服饰、菜单、服务协议等与服务相关的用品和文件上。
无论哪种使用方式,都要保留带有时间信息的照片、视频、原件等证明材料。这些证据不仅能在侵权争议中帮你维权,还能防范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你的商标。
三、关注有效期与权属变动,及时办理手续
有效期与续展:商标有效期为10年,无需每年缴费。要在到期前一年内办理续展申请;若续展期内未申请,到期后半年内还有宽展期。续展后有效期延长10年,且续展次数没有限制,千万别错过时间导致权利失效。
变更手续:若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化,一定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这不会影响商标使用,还能确保你及时收到商标局下发的文件,避免因未收到通知而丧失商标权。转让手续:如果商标闲置不用,或者需要更换使用主体,要办理商标转让,让商标权正式归属新主体。
四、警惕侵权与抢注,主动维权
要密切监测市场动态,留意是否有他人恶意抢注相似商标或侵犯你的商标权。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采取维权措施,保护自身品牌权益。
总之,商标注册成功不是终点,持续的规范管理和主动维权,才是品牌长久发展的保障。


规避风险:企业专利申请中的六大合规要点解析
一、 盲目追求数量

风险点:为达成某些政策性指标,将本质上属于同一技术构思的方案,刻意拆分为多个差异微小的申请进行提交;或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同时或先后提交多件专利申请。此类行为易被审查程序识别为“非正常申请”,导致所有关联申请被集中审查并批量驳回,且可能影响企业申请信誉。
合规建议:专利申请布局应与实际研发进程相匹配。每一项专利申请均应基于一个具有实质性内容的技术方案,并确保有对应的研发记录、实验数据或项目文档作为支撑,做到“一技术一申请,一申请一记录”,如果您不了解,也可以联系专业代理机构为您进行专利挖掘布局,提供专业指导。
二、 技术内容虚构
风险点:专利制度保护的是基于现实世界的技术创新,而非凭空设想。若完全虚构、伪造技术方案、技术效果、实验数据或用途,例如在化学领域随意组合成分并编造不存在的性能数据,该申请将因不具备真实性基础而被驳回。即便侥幸授权,后续也极可能因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而被撤销,且面临诚信质疑。
合规建议:确保每一件专利申请均源于真实的研发活动或切实的技术改进。企业应建立并妥善保管完整的研发过程证明文件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报告、实验记录、测试报告、研发日志、项目结题报告等,以证明技术方案的诞生具备合理来源与真实演进过程。
三、 申请主体资质与技术领域明显错配
风险点:专利申请内容所涉技术领域,与申请主体(公司或个人)公开可查的研发背景、技术储备、人员规模及投入资源等信息存在显著矛盾,超出其合理的研发能力范畴。例如,一家规模极小且无任何相关技术背景的商贸公司,短期内集中提交大量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前沿高精尖技术的专利申请。
合规建议:企业的专利申请策略应紧密围绕其实际经营业务与技术发展方向制定。申请的数量、涉及的技术领域,应与公司的研发投入、人才结构、历史技术积累等客观条件相匹配,确保技术来源的合理性与可信度。
四、 提交微小改进,创新程度不足
风险点:在已有技术方案基础上,仅进行微不足道的、常规的改动或简单替换后即再次提交申请。此种改进是否足以支撑一项新的专利权,关键在于其带来的技术效果是否具备“显著性”,即是否超越了该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预期。
合规建议:在提交基于改进的专利申请前,应进行审慎评估。重点评估改进是否带来显著性提升,并通过规范的对比测试和统计分析提供证据。
五、忽视现有技术检索
风险点: 在未充分了解现有技术状况下闭门造车,导致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先天不足。
合规建议:专利检索作为申请前的标准动作,精准定位创新点,避免低水平重复或资源浪费。
六、 急于公开仓促提交,申请文件质量低下
风险点:为了尽早获得申请日而仓促提交准备不充分的申请文件,如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撰写不清、逻辑混乱或存在严重形式缺陷。此种“带病提交”的申请,即便获得申请日,也为其后续审查埋下巨大隐患,极易因基础文件质量问题被驳回,且修改空间受限。
合规建议:在提交前预留充足时间进行内部审核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进行质量把关,确保申请文件技术披露充分、权利请求层次清晰、语言表述准确无误,为后续审查授权及权利行使打下坚实基础。


科技企业别再“重研发轻专利”,全流程保护看这3个节点

致命误区:“重研发轻专利”
多数科技企业对专利的认知存在偏差:要么觉得“研发强则专利自然强”,要么将专利等同于“拿补贴、撑门面的工具”。但英伟达的案例彻底暴露了这种认知的危险性——若收购时未通过专利布局锁定核心技术的排他性,未用专利条款明确技术授权边界,即便完成收购,也可能因合规问题陷入困境。
而这种“研发-专利”协同失效,在企业发展的三个关键阶段尤为突出:
1. 研发阶段:专利挖掘 “浮于表面”,核心技术留漏洞
某半导体企业耗时两年研发出低功耗芯片,仅申请了芯片结构专利,却忽略了核心节能算法的保护。结果竞争对手换了芯片结构,却沿用其算法快速推出同类产品,抢占了大半市场。
问题根源:未建立“研发-专利”协同流程。研发立项时,专利团队未参与评估技术的可专利性、市场竞争力及潜在侵权风险,导致专利只保护了“皮毛”,没守住“核心”。
2. 中试阶段:商业秘密“裸奔”,技术泄露引纠纷
一家新能源企业在电池技术中试阶段,核心研发人员离职时拷贝了关键数据,随后跳槽到竞品公司。不久后,该新能源企业竟因“专利侵权”被竞品起诉——原来对方用窃取的技术抢先申请了专利。
问题根源:未将商业秘密保护融入研发管理。既没有对核心技术进行分级保护,也未与关键员工签订严格的竞业禁止协议,更没有对研发数据进行加密处理,给了技术泄露可乘之机。
3. 市场阶段:侵权风险“后置”,产品上市即“下架”
某消费电子企业投入巨资研发折叠屏手机,上市即成为爆款,却很快收到法院传票——因未提前检索折叠机构相关专利,其产品落入了竞争对手的专利保护范围,最终被迫下架整改,损失惨重。
问题根源:市场部门与专利团队“脱节”。市场端仅关注产品卖点和销量,未将专利风险评估纳入上市流程,更没有提前制定侵权应对预案,导致产品一落地就踩雷。
破局关键:3个节点打通“研发-专利-市场”全流程
专利保护不是“事后补救”,而是要贯穿企业发展全周期。建立“研发-专利-市场”一体化流程,才能让技术创新真正转化为市场壁垒。
研发立项时,专利团队“提前介入”
研发项目启动前,专利团队必须深度参与,完成三项核心工作:评估技术的商业价值与可专利性,筛选出真正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方向,避免无效研发投入;检索行业内现有专利,排查研发方向的侵权风险,提前规避“重复创新”或“侵权研发”;结合市场需求,初步规划专利布局框架,明确哪些技术需要优先保护。
研发过程中,专利挖掘“精准聚焦”
避免“为了专利而专利”,通过常态化机制挖掘核心专利:每周召开研发-专利协同例会,同步研发进展,记录新增创新点,确保创新不遗漏;每月提交专利挖掘报告,由专利团队对创新点进行分级,聚焦核心技术(如算法、核心结构)申请发明专利,对辅助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每季度开展专利价值评审,淘汰无商业价值的专利申请,集中资源打造高质量专利组合。
市场拓展前,专利风险“全面排查”
产品上市或市场扩张前,必须完成专利层面的“安检”:开展全面专利风险评估:检索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逐一排查产品技术与现有专利的重合点,明确侵权风险等级;制定应对预案:针对高风险专利,提前准备无效抗辩证据、专利交叉许可谈判方案,或调整产品技术规避侵权;完善专利组合壁垒:围绕核心专利布局外围专利(如应用场景、改进技术),构建“核心+外围”的专利网,阻止竞品轻易模仿。
结语
很多企业觉得专利保护“费钱又耗时”,但实际上,合规与专利布局恰恰是创造价值的关键:高质量专利可通过许可、转让获得直接收益;合规的研发与专利管理能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府补贴等政策红利;全流程专利保护能规避侵权、技术泄露等风险,让研发投入不打水漂。
科技企业唯有守住“研发-专利-市场”的协同底线,才能让每一分研发投入都转化为真正的市场护城河。


企业专利申请:数量重要,还是质量至上?

一、企业为何热衷于“多”申请专利?
(一)构建坚固的技术壁垒
专利,本质上是赋予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的独占使用权。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一旦某项技术成功申请专利,竞争对手便无法随意模仿或抄袭,从而为企业在市场中构筑起一道难以逾越的技术壁垒。
以华为为例,截至2024年底,华为全球共持有有效授权专利超过12万件,在5G通信领域的专利数量更是处于全球领先地位。这些专利使得华为在通信设备市场中占据了显著的竞争优势,其他企业若想涉足相关领域,就必须面临华为强大的专利壁垒,要么支付高额的专利许可费用,要么投入大量资源进行自主研发,而这无疑都增加了竞争对手的进入门槛。
(二)有效抵御侵权风险
拥有专利,企业在面对潜在侵权行为时便有了坚实的法律后盾。一旦发现侵权行为,企业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并给予相应赔偿,有力保护了企业的创新投入。
曾经,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大战轰动一时。双方围绕智能手机的多项技术展开了激烈的专利诉讼。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纷争中,专利成为了双方维护自身权益和争夺市场份额的有力武器。苹果凭借其在多点触控技术等方面的专利,对三星的部分产品提出侵权指控;而三星也不甘示弱,以自身持有的相关专利进行反击。这一案例充分彰显了专利在抵御侵权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企业若没有足够的专利储备,在面对类似侵权纠纷时将可能陷入极为被动的境地。
(三)激发企业内部的创新活力
专利制度能够极大地激励内部研发团队不断探索新技术、新产品。当研发人员的辛勤努力结出专利的硕果时,这不仅是对他们个人创新能力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整个团队创新精神的有力鼓舞,进而激发团队持续不断地投入创新活动。
谷歌公司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专利申请,其宽松自由的创新氛围和对专利成果的积极鼓励,使得公司内部创新活力四溢。员工们在这种环境下,积极投身于各种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众多具有开创性的专利应运而生,为谷歌在搜索引擎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持续领先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吸引外部合作与投资
在寻求外部合作或融资时,企业丰富的专利储备,能够吸引众多优质合作伙伴和投资者的目光。专利数量和质量已成为评估企业技术实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的关键指标。
(五)提升品牌价值的利器
专利是企业技术实力的直观体现,也是品牌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众多专利的企业,在消费者心中往往树立起技术领先、品质可靠的卓越形象,有力推动了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提升。
特斯拉作为电动汽车行业的领军企业,其在电池技术、自动驾驶技术等方面拥有大量专利。这些专利不仅支撑了特斯拉产品的高性能和创新性,更使得特斯拉在消费者心目中成为了科技与创新的代名词,极大地提升了品牌价值,即使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时,依然能够凭借品牌优势吸引大量忠实客户。
(六)拓展国际市场的 “通行证”
在全球化竞争日益白热化的当下,专利成为了企业进军国际市场不可或缺的 “通行证”。通过在全球主要市场布局专利,企业能够有效保护其海外利益,避免在国际贸易中遭遇知识产权纠纷。
联想在拓展海外市场的过程中,高度重视专利布局。通过大量申请国际专利,联想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了自身的技术和产品,顺利打开并稳固了国际市场份额。这使得联想的电脑产品在全球各地都能凭借专利的保护,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而遭受阻碍,为企业的全球化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专利真的越多越好吗
虽然专利对企业有着诸多重要意义,但 “专利越多越好” 这一观点并非绝对真理。企业在追求专利数量的同时,更应高度重视专利的质量和应用价值。
低质量的专利可能仅仅是对现有技术的微小改进,缺乏真正的创新性和市场竞争力,无法为企业带来实质性的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更为严重的是,低质量专利还可能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不仅在申请和维护过程中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旦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还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企业在申请专利时,必须精准定位,明确专利申请的目的和战略方向,避免盲目跟风和资源浪费。要注重专利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专利性,确保申请的专利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市场价值。同时,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体系,对专利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科学管理和维护,以实现专利效益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专利对于企业而言,无疑是一项宝贵的无形资产,在提升技术实力、保护创新成果、促进技术创新及增强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企业积极申请专利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在追求专利数量的道路上,切不可忽视专利质量和应用价值。只有实现专利数量与质量的有机平衡,才能真正发挥专利的最大效能,助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宏伟目标。


欧盟商标申请指南
一、欧盟商标种类


根据EUTMR的规定,欧盟商标分为以下种类:(一)个体商标(二)集体商标(三)证明商标。

(一)个体商标

个体商标是一种表明受保护商品和/或服务商业来源的商标。无论其国籍如何,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成为欧盟个体商标的所有人。

(二)集体商标

欧盟集体商标(EU collective mark)是一种特殊的欧洲传统商标,根据EUTMR第74条第(1)款的规定,集体商标为“具备集体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能够将作为商标所有人的协会成员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

(三)证明商标

EUTMR第83条第(1)款将欧盟证明商标定义为 “能够将商标所有人在材料、商品制造方式或服务性能、质量、准确性或其他特性(地理来源除外)方面认证的商品或服务与未认证的商品和服务区分开来的商标”。

欧盟证明商标可能认证的特性清单并非详尽无遗,可以涉及材料、制造方式或性能、质量或准确性以外的特性。但它明确排除了对商品或服务的地理来源进行认证的可能性。

证明商标的所有者不一定要自己提供认证服务,认证过程在其控制和监督下进行即可。



二、欧盟商标审查程序概览



(一)提交申请

1.申请主体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是欧盟商标(EUTM)的所有人,并且一般都可以成为向主管局提起的诉讼的当事人。唯一的例外是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所有权的某些限制。

公司或其他法人团体,如果根据对其进行管理的法律规定,有能力以自己的名义享有各种权利和承担各种义务,订立合同或完成其他法律行为,以及起诉和被起诉,则被视为法人。

在EEA[包括欧洲联盟(欧盟)、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内有住所、主要营业地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人,在商标或外观设计事务中向主管局提起的任何诉讼中无须代理。在EEA内没有住所的自然人,或在EEA内没有主要营业地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法人,必须由EEA内的代表代理,除非指定代表不是强制性的。

2.申请人信息

2.1 EUTM申请确定当事人身份所需的信息有:(1)名称;(2)地址;(3)如果是自然人,其住所所在国;如果是法人实体,其住所或所在地或营业地所在国。

2.2 EUTM申请代表人:

在EEA的所有成员国中,法律程序中的代理是一种受监管的职业,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行使。在向主管局提起的申请中,代表分为以下几类:

(1)法律从业人员[EUTMR第 120(1)(a)条]是专业人士,根据国家法律,他们完全有权在国家主管当局代表第三方。

(2)其他专业人员[EUTMR第 120(1)(b)条]需要符合更多条件,并需要被列入由EUIPO确定的专业代表名单(EUIPO专业代表名单)。EUIPO将这些其他专业人员统称为 “专业代表”。

(3)最后一类代表由作为向EUIPO提起申请的当事人的雇员组成或经济上有联系的法人的雇员。

(二)审查程序

1.申请阶段

EUTM 申请可以通过电子、邮寄或快递方式提交,对于通过EUIPO用户区提交申请的申请人,EUIPO可提供称为 “快速通道 ”的加速程序,一旦提交了欧盟商标 (EUTM) 申请,主管局将给予一个临时申请日期,并签发一份收据。但只有在支付申请费后,申请日期才会确定。

2.审查阶段

2.1 签发收据后,主管局用欧盟所有官方语言对商标的语言要素进行语言检查,并编写欧盟检索报告。欧盟检索报告会指出可能与 EUTM 申请相冲突的在先权利。但是,即使检索报告没有指出任何类似的在先权利,在 EUTM 申请公布后,仍然可以对该申请提出异议。

检索报告的结果仅供参考,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公布前撤回 EUTM 申请,监督函将会把类似的新 EUTM 申请通知在先 EUTM 的持有人。

2.2 在审查程序中,主管局审查以下内容:申请日期、手续、分类、优先权和/或适用的优先权、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使用规定以及绝对驳回理由。申请人将被告知任何不足之处,并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补救和/或提交意见。

3.公示阶段

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将被接受公布,并送交翻译成欧盟所有官方语言。

如果申请符合所有受理条件,则予以公布。

审查员必须确保在适用情况下提供以下详细信息:

(1)申请文件号;

(2)申请日期;

(3)商标的表现形式;

(4)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说明;

(5)除文字商标外的商标类型说明,例如图形商标、形状商标、位置商标、图案商标、全息图商标、声音商标、颜色商标、动作商标、多媒体商标和其他商标;

(6)商标说明;

(7)颜色代码;

(8)《维也纳分类法》中的形象要素;

(9)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

(10)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11)代表的姓名和地址;

(12)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

(13)尼斯分类法中的商品和服务;

(14)提交的优先权数据;

(15)提交的展览优先权数据;

(16)经备案的资历数据;

(17)转化数据。

一旦审查员确认所有这些要素正确无误,且EUIPO收到所有欧盟官方语言的译文,申请将被公布。




三、费用



(一)一般费用(EUR)

申请人必须用EUR(欧元)支付申请费用,其他货币支付是无效的。

(二)超期附加费

如果在EUIPO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未缴纳基本费,申请将会被撤回。但是,如果向主管局提交证据,证明付款人(a)在相关期限内向银行机构发出了转账指令,(b)支付了应付款总额10%的超期附加费(最多200 欧元),则申请日期可以保留。

如果提交证据证明付款是在1个月期限届满前10天以上发起的,则无需支付超期附加费。

(三)额外类别费

如果申请涉及一个以上类别的商品和/或服务,则每增加一个类别,需缴纳额外的类别费。

如果已缴费用或活期账户中的金额少于申请表中所选类别的应缴费用总额,则会发出欠款通知函,规定在2个月内缴清余款。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收到欠款,则未缴费课程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如果没有其他标准来确定所缴费用应包括哪些级别,办事处将按照级别的顺序(从级别号最小的开始)进行分类。

如果在纠正分类缺陷后需要支付额外的类别费,将发出缺陷通知函,规定2个月的付款期限。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收到付款,对于因重新分类而产生的、但实际支付的费用未包括在内的级别,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如果没有其他标准来确定所缴费用应包括哪些类别,办事处将按照类别的顺序(从类别号最小的开始)进行分类。

(四)申请撤回退款

一旦撤回商标申请,申请费只有在特定情形下被退回。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及流程​

申请途径

  • 直接向美国专利局申请

  • 通过巴黎公约申请

  • 通过海牙体系申请

申请材料

  • 申请人:姓名、地址(中英文)。

  • 设计人:姓名、地址(中英文)。

  • 外观设计名称(中英文)。

  • 产品设计图:立体图(展开图)和 六面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七面视图的尺寸比例必须一致。

  • 优先权文件(如要求优先权)如果已在其他国家申请了同一外观设计的专利,并希望享受优先权,需要提供相应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图纸要求

美国外观专利图纸要求更为严格和详细。这包括提供产品的各方向视图、线条的虚实表达等细节。

1.图纸Letter、A4,四周保留适当空白。建议首先提交以黑白线条为主的设计图,以提高审批通过的概率。彩色图纸、渲染效果图以及产品照片的提交一般不推荐,审查员下审查意见的概率比较大。如果确实需要提交渲染图或产品照片,应以黑白为主,并附上相关声明和解释。


2.视图通常用8张图,以完整揭示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外观,即主视图、后视图、左右视图、顶部和底部视图,另外提供2张不同角度的立体图,能更好显示产品的三维设计和形状。如产品保护需要更加细致和全面,可适当增加放大图及使用细节图。


3.线条: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中,线条图通常用到的线条有三种,实线、虚线、阴影线。

  • 实线:用于表示产品要求保护部分的轮廓。

  • 虚线:不构成要求保护的设计的一部分可用虚线表示。例如:结构周围的环境或边界(注:虚线中不能描绘阴影线)。

  • 阴影线:图纸表面应添加适当的表面阴影,以清楚地显示设计的任何三维方面的所有表面的特征和轮廓。

申请流程

专利申请提交

将申请材料递交到美国专利局。


形式审查

美国专利局首先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要求。


实质审查

审查员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评估,确定其新颖性和独特性,审查员可能会提出异议或要求补充信息,申请人需对其进行答复。


申请授权或拒绝

授权:如果审查员认为产品外观符合专利法的要求,专利将被授予。

驳回:如果审查员认为存在问题,可能会驳回专利申请。申请人有权提起上诉或修改申请。


专利授予

如果审查通过,专利局将颁发专利证书,申请人获得对其外观设计专利的专有权。



美国专利证


审查流程

美国专利申请流程主要分为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两个阶段。


形式审查:

美国专利局对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图纸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形式审查中发现问题,美国专利局会发出通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


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核心阶段。审查员会对申请的外观设计进行详细审查,评估其新颖性和独特性。审查员会检索现有技术,比较申请设计与已知设计的相似性。


※注意:如果该产品已公开、已申请过专利,且已超过优先权时限,申请美国外观设计专利有可能会被驳回。

专利的保护期限

  •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自授权日起15年。在此期间不需要缴纳年费

费用


※注意:

与中国申请专利的官费缴纳标准不同,美国除了对不同专利类型设置了不同的缴费标准,还对发明人及申请人所处的企业的性质不同针对性的有不同的缴费标准,将企业分为了大实体小实体小微实体,针对小实体和小微实体有相应的减缴政策。


大实体

专利权人企业人员规模如果大于500人,只能以“大实体”资格申请专利,费用不可享受减免优惠


小实体

专利权人为个人、人员规模少于500企业、或非牟利的组织机构,可以以“小实体”资格减免部份专利费用


小微实体

具有小微实体资格的指申请人/发明人(非受让人)合乎以下所有条件者:

  1. 符合小实体资格(个人或员工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2. 申请人/发明人的上年度总收入不超过美国中等家庭收入的三倍(按美国人口普查局数据)

  3. 申请人/发明人均未曾转让其专利给一个年收入超过美国中等家庭收入的三倍的实体资格者

  4. 以该申请人或以该发明人的名义在美国申请不超过四个不包括临时申请。


德国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在德国,商标侵权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 未经许可的使用在商业活动中,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 混淆可能性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且可能导致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

  • 著名商标的侵权使用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德国国内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这种行为导致该著名商标的显著性降低、无合理原因不正当利用或损害该著名商标声誉。


0商标申请途径
  • 单一国家注册直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德国途径申请。

  • 注意德国属于欧盟成员国,可以通过马德里指定欧盟获得商标保护。




0商标注册流程
  • 商标查询

  • 在提交申请前,查询拟申请商标是否可以注册,排除拟注册商标与在先权利商标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驳回的可能性,提高成功率。


  • 提交申请

  • 单一申请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若是马德里注册申请需要通过国内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国际注册申请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后,核查商标基础资料,核查通过即予以注册,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随后转交至指定保护的国家进行审查。


  • 审查阶段

  • 这个阶段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保商标符合注册要求,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 商标公告

  • 审查通过后,商标将在官方公告上刊登,异议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对申请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商标被异议,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如果答辩不通过或者不答复商标将会被取消。


  • 核准注册

  • 如商标无异议或异议被驳回,商标将会被正式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德国商标注册证


0保护期限
  • 德国商标从申请日始计算,有效期为10年


0有效期及续展期
  • 商标续展需要在到期前6个月申请,有6个月宽展期,商标续展后有效期为10年,宽展期过后仍未续展的商标将会失效。


0注意事项
  • 德国商标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对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会兼顾使用在先原则,接受一标多类

  • 德国商标连续5年不使用任何第三方均可提起撤销请求

  • 德国属于欧盟成员国,也可以通过马德里指定欧盟获得保护。


加拿大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及流程​

申请途径

  • 直接提出申请

  •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

  • 通过海牙体系申请

申请材料

  • 申请人及发明人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

  • 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外观设计图应该包括立体图(展开图)和六面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六面视图的尺寸和比例必须一致;

  •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 优先权文件:如有优先权,需要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 委托书

申请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加拿大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递交申请:可以通过直接申请、巴黎公约途径或海牙体系途径提交加拿大外观专利申请。


形式审查递交申请后,审查员对所提交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申请文件符合要求。

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将审查该申请在待审、注册和公布的外观设计中有无相似之处,是否具有新颖性。符合要求,将被核准注册并公告;如不符合要求,加拿大知识产权局会下发一份审查报告,报告中会列明审查员对注册的反对意见以及需要修改的内容,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答复。答复仍未通过,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将发出驳回决定。


专利授予经过实质审查程序,审查员认为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或申请人经过答辩已经克服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错误和缺陷,加拿大知识产权局颁发证书。

加拿大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的审查制度

加拿大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 形式审查:提交申请后,该申请进入形式审查,加拿大知识产权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这包括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以确保申请符合要求。如果申请文件存在缺失或错误,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将向申请人发出通知,要求其进行补充或修正。


  • 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和独创性。审查员会检索已有的外观设计专利和公开文献,以确定申请的外观设计是否与现有设计相同或相似。如果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书通知申请人并指导如何进行修改。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对这些意见进行回应,若回应不当或超出时限,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专利的保护期限

加拿大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从授权日10年,或者从申请日或母案申请日15年以较晚的日期为准


日本发明专利申请及审查流程

申请途径

  • 直接申请


  • 巴黎公约申请

    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日本知识产权局提出进入申请,可以用中文或英文说明书递交新申请,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补交日文译文。


  • PCT途径

    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日本知识产权局提出进入申请,可以用中文或英文说明书递交新申请,自递交日起2个月内补交日文译文。


申请材料

  • 发明专利申请表:该表包括专利名称,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详细信息。


  • 专利定稿:包含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 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向日本专利局申请专利之前要先向国内专利局申请保密审查。(可选)


  • 优先权文件:如果已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了同一发明的专利,并希望享受优先权,需要提供相应的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适用)


  • 专利定稿翻译件翻译语言:日语。可以用中文或英文递交申请,然后补交日文译文。


申请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日本国家专利局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对准备好的定稿进行专业翻译。


提交申请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日本国家专利局。可以通过邮寄在线递交的方式进行申请。确保所有材料都是完整和准确的。


初步审查提交材料后日本专利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初步审查。


实质审查公布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专利授予如果您的申请通过审查并满足专利法的要求,日本国家专利局将颁发发明专利证书给您,确认您的专利权。


审查流程

日本发明专利审查形式分为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日本申请递交同时提交实审请求后

  • 大概10个月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答复期限3个月1个月后会收到授权缴费通知书,授权缴费期限为30天

  • 完成缴费15天左右下发授权证书。


如果案子符合pph加速条件,申请人可递交加速审查,后续的审查流程和授权下证都会加快。


专利的保护期限

  • 发明专利有效期是20年

  • 医药品农药类发明专利有效期可延长至25年

  • 年费从第4年开始缴纳


费用

申请日本发明专利都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 官费(必须缴纳)

    1.申请官费14000日元

    2.实质审查官费178000日元

    3.优先权费10000日元

    4.授权阶段官费21900日元

  • 其他费用(视具体情况而定)

    1.律师费

    2.杂费

    3.实质审查超出10条的权利要求费(每增加一条,官费增加4000日元)

    4.授权超出10条的权利要求费(每增加一条,官费增加900日元)、翻译费、意见审查答复费等。



申请人提交PCT申请时,费用的缴纳可选择以下方式

  • 网上缴费

  • 银行汇款至专利局银行账户

  • 专利局面交

特别说明:缴纳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时,不接受邮局汇款的方式。


注意事项

1、专利类别相互转换

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类别之间可以相互转换。这种制度方便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改变保护类型,根据需要来选择保护手段。


2、优先权一致

日本专利如果有优先权,申请信息必须与优先权一致。


3、日本商标下证的证书皆为电子证书

2024年4月1日后下证的证书,皆为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将成为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