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自2023年1月26日起,缴费人可以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和客户端提交退费请求,具体分下述两类情形。
1.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4条4款的规定请求退款。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对于多缴、错缴、重缴的专利费用,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提出退款请求。
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272号公告请求退50%实审费。
根据《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局二七二号公告)规定: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A:
专利申请的延迟期限届满后,专利局会根据申请的日期(或者是优先权日)和其他相关规定对申请进行排序,并依次进行审查。
A:
5.详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应当对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时,应当有附图;需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说明书应当用词规范、语句清楚,并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A:
A:
A:
A:
可以。若中国申请人所递交的国际商标注册申请还在中国商标局审查阶段(中国商标局尚未将该申请递交至马德里国际局),可向中国商标局递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撤回申请书”。
若中国申请人所递交的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已经递交至马德里国际局,或马德里国际局已经完成审查,申请人可向中国商标局递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销申请书”以及MM8书式进行注销,也可以直接向国际局递交MM8书式或通过马德里国际局的线上系统“cancel registration”办理。
什么是专利检索?
查新检索通常也被称为新颖性检索。专利领域的查新检索就是为判断该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对各种公开出版物上的有关现有技术进行的检索。查新检索应检索所有的现有技术,包括专利数据库(中文和外文)、非专利数据库(例如期刊、硕博论文、会议论文以及其他公开出版物等)。
为什么要先专利查询再申请专利?
避免申请专利的重复、相同或近似
避免自己的研发工作是在重复别人已经完成的成果
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判断专利新颖性、创造性,针对性优化他人技术优势,提高专利授权的可能性
检索专利还能帮助我们洞察该技术领域的发展趋势,找寻研究热点和空白点
节约申请成本,避免专利申请不符合授权条件而被驳回,前期投入的申请费用、代理费用等都将付诸东流
所以,不妨前期做点检索,避免显而易见的问题,也可以降低潜在的侵权权风险
专利检索常见方法
√关键词检索:
直接输入与发明内容相关的关键词检索。可以使用多个关键词组合,提高检索的准确性。
√分类号检索:
利用专利分类体系,通过特定的分类号来查找相关领域的专利。
√申请人/发明人检索:
根据特定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名称进行检索
√日期检索:
根据专利的申请日、公开日等时间信息检索
√引文检索:
查找引用某一专利的其他专利或文献
√同族专利检索:
查找同一发明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申请的同族专利,全面了解该技术的全球保护情况
√图像检索:
对于包含特定图形或设计的专利,可以通过图像检索来查找相关专利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诉侵权方通常会采取专利无效宣告作为核心防御策略。这一策略具有双重价值:其一,若能成功宣告涉案专利无效,则可从根本上化解侵权指控;其二,即使未能完全无效涉案专利,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为维持专利有效性所作出的限缩性陈述,将适用禁止反悔原则,从而为被诉侵权方提供不侵权抗辩的依据。这种策略不仅能够直接应对侵权指控,还能通过程序博弈为后续诉讼创造有利条件。
企业在产品研发和上市过程中,通常会进行全面的自由实施(FTO)分析。当发现存在潜在侵权风险的专利时,除采取专利许可、规避设计等传统方式外,主动提起专利无效宣告已成为重要的风险防控手段。通过无效宣告程序消除潜在风险专利,可以从源头上规避侵权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在此阶段提起无效宣告需要谨慎选择请求主体,以避免过早暴露商业意图,引发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在专利纠纷中,无效宣告往往被用作重要的谈判筹码。被诉侵权方不仅会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还可能针对权利人的其他核心专利发起挑战。这种策略旨在增加权利人的专利维护成本,迫使其重新评估诉讼风险,从而推动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特别是在权利人其他核心专利存在明显瑕疵的情况下,这种以打促谈的策略往往能取得显著效果。
在科创板IPO等关键时期,专利无效宣告常被用作打击竞争对手的商业手段。由于科创板对企业的专利数量、质量以及与主营业务的关联度有严格要求,竞争对手通过大规模提起专利无效宣告,即使不能直接阻止IPO进程,也可能通过削弱企业的专利储备来影响其上市估值和投资者信心。这种策略在科技密集型行业的竞争中尤为常见,已成为企业间专利博弈的重要形式。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专利无效宣告已从单纯的法律程序演变为集法律、商业、战略于一体的综合性工具,在企业经营决策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企业在运用这一工具时,需要综合考虑法律风险、商业利益和战略目标,制定最优的应对策略。
实践过程中,企业在遭遇专利侵权后,首先要识别对方专利侵权行为,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诉讼维权计划,这样才能做到事半功倍。所以,企业在识别专利侵权行为前,务必了解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及其表现形式。
专利侵权,是指专利在有效保护期内,行为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该专利的行为。一般而言,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有两种:一种是形式要件,另一种是实质要件。
形 式 要 件
形式要件,是指法律、法律文件、规则制度等一系列的形式表达的产物,为客观存在的事实。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形式要求一般包括:
第一,涉案专利必须为有效专利。专利的有效性是权利人拥有该专利权的证明,也是发起诉讼的首要条件。如果涉案专利是一个尚未授权,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终止时的专利,那他人实施的行为不会构成侵权;
第二,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经权利人同意。只有权利人拥有该项专利权,同时行为人未经许可实施该专利的行为才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第三,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须以营利为目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或“以牟利为目的”才符合专利侵权的行为标准。
实 质 要 件
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一般指的是行为人的实施行为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则行为人就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在了解完专利侵权构成要求外,企业也应当熟悉专利侵权的具体表现形式,一般可分为直接侵权行为,以及间接侵权行为。
直 接 侵 权 行 为
《专利法》第11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间 接 侵 权 行 为
间接侵权行为指的是行为人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专利侵权,但其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专利权人权利,行为人在主观意识上有恶意侵权的倾向,在客观上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例如,行为人在知道某专利零件、部件只能用于特定产品上时,仍将该零件、部件提供给第三人;抑或是行为人故意提供、出售或进口用于权利人方法专利的材料、器件或专用设备给第三人。
另,在判断间接专利侵权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两点问题:
(1)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专利技术的行为。此时受让人若利用了该项专利技术制造了专利产品,那么受让人和转让人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2)其他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权的行为,行为人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商标驳回的常见理由:
1. 跟已注册的商标近似率太高,审核不通过。
2. 违反了商标法的第十条与第十一条的,例如商标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缺乏显著性,夸大宣传,对社会有不利后果等。如果是非法的,那就没有复审的必要了。
3. 盲查期导致的驳回商标。
4. 使用证据有问题。
解决方法:
1. 如果是因为商标近似,可以申辩,解释两者的区别。近似度太高的话就需要换一下了。但是商标近似度这个问题可以在注册之前多查询几次,进行检索。
2. 证据不足的,可以补充证据。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证据不要随便找一个代理机构就让做,一定要真实,自己不能做的就找有专业资质的机构。
上述这样的情况下,就可以分析之后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商标驳回复审,可以直接在反驳审查员的引证商标近似程度上面进行撰写;如果过于近似,直接进行区分通过率很低的情况,可以进行方案注册。方案注册一般都是在加入撤销无效异议等方式进行针对性的建议,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还有就是审查员觉得该标志使用在所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性,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例如:
像是上述不具备显著性的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商标驳回复审来解决,因为在没有引证商标的情况下,没有可以对比分析的商标,只能通过复审,说明我们的商标设计来源,过程以及我们使用的证据等等来实现商标的公告,所以,商标的驳回复审是很有必要的一步,也是拿下有些商标的唯一途径。
例如,当初“饿了么”商标被驳回就是因为缺乏显著性,之后通过驳回复审来提交了大量宣传使用证据,证明该商标具有了显著性,才得以成功注册的!
所以说,商标被驳回要不要复审,一方面需要看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另一方面需要看商标的重要程度,怎样选择主要看申请人的态度,而代理机构只能从成功率的角度提出建议,代理机构肯定是愿意帮助每位客户来争取商标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