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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总被驳?皆因不知这些!申请专利超全攻略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针对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第(四)项,若为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而在这六项中,前三项出现的频次要相对较高,因此小编今天将对前三项进行主要说明。接下来让我们逐项进行分析。

科学发现



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

这种发现通常涉及对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的认识,例如科学家在研究中发现的新的自然规律或者自然现象。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无法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也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虽然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成果,但它不符合专利法中发明创造的定义,因此不能通过专利法进行保护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指的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这些方法通常依赖于人的大脑思维活动,而不是具体的技术手段或自然法则。因此,这些规则和方法不涉及具体的技术方案或产品,也就无法通过专利法进行保护。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在专利法中,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被授权专利权,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医疗方法和程序,确保医学实践的自由进行,不受专利权的过多限制。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的定义如下:

1.诊断方法:是指为识别、研究和确定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的病因或病灶状态的过程。一个方法如果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为疾病的诊断方法:首先,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对象;其次,以获得疾病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

2.治疗方法:是指为使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恢复或获得健康或减少痛苦,进行阻断、缓解或者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这包括以治疗为目的或者具有治疗性质的各种方法,即使是预防疾病或者免疫的方法也被视为治疗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明确规定,用于实施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的仪器或装置,以及在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中使用的物质或材料是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这表示虽然诊断和治疗方法本身不能获得专利权,但辅助这些方法的工具和材料是可以受到专利保护的。


专利类型


在我国,专利类型主要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通常分为两种:方法发明专利和产品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相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来讲难度最高,价值最大,保护期限是20年,但申请周期也较长,通常需要2到3年。

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低,因此价值性较低,但同样能够在一定期限内为申请人提供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未经授权地使用或销售该专利产品。申请时间约为1年,保护期限是10年。

外观设计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保护期限是10年。


专利申请要求


新颖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也就是说发明内容必须是全新的,前所未有的。

创造性:指该发明与申请日之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意味着发明不能仅是已知技术的简单组合或修改,而应当是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难题,或者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

实用性: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也就是说发明必须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应用于工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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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流程



1.确定发明类型:确定自己的创新在外形还是在功能。如果是功能,体现在结构还是在电路,又或者在化学配方,然后确定产品是适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

2.专利检索:目的在于判断即将申请的专利,是否存在在先申请,评估你的产品是否有授权前景,确保发明不与现有技术重复或相似

3.确定保护范围:根据检索结果对创新进行范围确定,布局对自己更有利的保护范围。

4.撰写申请文件:整个专利申请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内容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

5.提交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6.审查阶段: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后进入审查阶段。根据申请专利的类型不同,专利审查标准和时间也有不同。短则三五个月,长则两三年都有。审查过程中,申请文件若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会下补正或审查意见,这时候需要我们答复或根据规定对申请文件做一定的修改。

7.授权阶段:顺利通过审查,专利局会颁发专利证书。

如果申请被驳回,我们也可以提出复审申请。

8.缴纳年费:专利授权后定期缴纳年费,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你可能需要知道的专利优先审查细节

专利优先审查的具体领域

新申请: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无效宣告:

(一)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二)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专利优先审查的类型

(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

(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


专利优先审查的所需资料

(一)优先审查请求书‌(官下载); ‌
(二)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对比文件);
(三)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证明该发明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的文件,或者证明该设计新颖且有创造性的   文件;
(四)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等
(五)全体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
(六)全体申请人签章的声明书;

注意:如果能够提供专利检索报告或者其他有效文件也可以一并附件。


专利优先审查授权周期

(一)发明专利周期9-12个月左右; ‌
(二)实用新型专利周期2个月左右
(三)外观设计专利周期1个月左右;
(四)专利复审案件在7个月内左右; 
(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5个月内左右,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4个月内左右。



关于专利认识的一些误区



误区1:
专利就是最先进的技术
专利并不意味着是最新技术或最高技术,过分鼓吹获得专利的技术是最先进技术可能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获得专利就意味着技术公开,是否将最先进的技术申请专利,通常取决于竞争对手的步伐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对于发展中地区,过早投放最先进的技术,可能二十年保护期已过市场才刚刚起步,因此企业有时也会延缓最新技术专利申请。



误区2:
专利的技术含金量必须很高
专利能否获批,取决于专利法所规定的审查标准,而非是否契合国家技术进步奖的要求,亦非 “技术含量” 的高低。不少技术人员觉得自身产品只是略有改进,或仅实施了一些技术改造,技术含量偏低,且无原理层面的重大突破,于是便认为不具备申报专利的条件,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实际上,只要满足专利法的相关审查要求,即便技术改进程度有限,依然可以申请专利并有可能获得授权。



误区3:
简单的结构不能申请专利
简单的结构不但能够申请专利,而且更应借助专利来获取保护。由于其结构相对简易,往往更容易被竞争对手所仿制,若不通过专利手段加以维护,极易使自身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丧失原本应有的竞争优势与商业利益。



误区4:

申请过专利,产品改进之后就不需要再申请了

忽视对后期开发工作成果的权利保护,竞争对手便极有可能在该领域抢占先机。
依赖单一专利吃老本,并期望它能持续发挥效用长达二十年,是不切实际的。随着新的替代方案不断涌现,原有的专利可能会迅速贬值,失去市场竞争力。持续创新改进并及时申请专利,才能在技术迭代中,始终为自身的创新成果筑牢法律防线,保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与创新活力。



误区5:

过期专利是没有价值的

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在发达地区过期的专利,在不发达地区可能蕴藏着巨大的技术价值。这一现象在药品专利领域尤为显著。



误区6:

专利申请是保护技术成果的唯一方法

技术成果的保护并非仅有申请专利这一单一方式。技术秘密同样可作为一种有效的保护手段,法律也在一定范围内为技术秘密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措施。若某项技术具备较高的保密性和难以破解的特性,选择将其作为技术秘密予以保护不失为一种优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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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7:

同一个技术只能申请一种专利

由于发明的创造性要求比实用新型的高,当发明人对一项发明创造是否能授予发明专利不确定时,或者想在发明专利申请依法公布后到授权前,能尽早保护发明成果,可以采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同日提出,使两者具有同一申请日。也就是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这就是发明与实用新型“双申请”,可以为发明人自身争取到更多的优势与便利条件。等到发明专利将要获得授权时再进行最终的抉择,保留发明或实用新型,或者修改发明,同时保留实用新型和修改后的发明。



误区8:

自主研发的技术自然也有专利保护

专利与著作权不同,必须申请才会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即使是自主研发的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当他人盗用研究成果时可能难以依据相关法律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误区9:

必须做出了样品才能申请专利

许多人误以为申请专利需先做出样品,实则不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本质是可表述的技术方案或设计,像机械、机电、电子类产品,通过构造图、电路图、示意图及文字描述就能展现技术内涵,技术人员据此足以判断其可行性,无需样品或样机论证。况且,制作样品或样机既耗时又耗财,易拖延申请时间。而专利申请遵循先申请原则,相同技术谁先申报,谁就更有可能获得专利授权。因此,等待制作出样品再申报专利,很可能因时间延误而丧失先机,不利于创新成果的及时保护与市场竞争优势的获取。



误区10:

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能申请专利

专利遵循 “先申请先得” 原则,并非以使用在先为准。若产品或工艺被他人抢先申请,自身成果会因失去新颖性与创造性而难获专利。实际上,产品一经创造、技术方案或设计已具雏形且符合申请条件,就应着手申请,而非等到大规模生产。有可行想法并能呈现技术方案时,就要撰写申请文件并提出申请。不然,等大规模生产才申请,先机尽失,研发心血可能付诸东流。


误区11:

自己研发的技术一定能获得专利权

专利权的授予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自己研发的技术也未必能成功拥有专利权。
例如,某科学家在发明过程中,为获取市场销售反馈,将样品提供给了几家公司进行测试,测试效果良好后决定申请专利,且最终获得了授权。然而,后续却发现曾参与测试的一家公司已在生产并销售同类产品。当科学家提起侵权诉讼时,该公司却以专利方案在申请前已公开、丧失新颖性为由提出无效申请,而其证据正是科学家在申请专利前就已将产品生产出来并推向市场这一行为。



误区12:

拥有专利就一定拥有市场

许多专利离真正的市场需求距离尚远,并不是所有的专利都能真正投入大批量生产。



误区13:

专利就是个简单的创新想法

专利保护的是详细的方案而不仅是想法,包含实现发明创新目的的具体步骤、方法、结构等诸多内容,具备三性原则,侵权与否也是看是否使用了其特定技术方案。例如,甲做了搜索,乙做了搜索,属于同样的发明想法,如果甲采用了A-B-C三个步骤实现了搜索,而乙用A-B-D三个步骤实现了搜索,那么后者并不会侵犯前者的专利权。



误区14:

获得了专利证书就等于拥有稳定的专利权

很多人会误以为一旦拿到了专利证书,就稳稳地拥有了稳定的专利权,实则不然。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因其申请过程中并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便此前已有相同技术方案的专利申请存在,当下这个申请仍有可能获批并获得证书。要是一直没人提出异议,专利权似乎能维持下去,可要是有人对你的专利发起无效宣告,那这个专利就很可能被认定无效,从而失去专利权。就算是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也难以确保审查部门能把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文献资料都检索完备,所以同样存在被宣告无效的风险。可见,获得专利证书,仅仅意味着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批准了该专利申请,并不等同于这个专利就是真正有效的。只有在专利有效期内,既无人提出无效宣告,或者即便有人提出无效宣告,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仍维持了专利权,这时的专利才称得上是真正有效的专利所以,拿到专利证书可不能就此高枕无忧,后续还得留意按时缴纳年费来维持专利有效。另外,专利和商标不同,它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如果错过了缴费期限,专利也会失效。



误区15:

软件产品不能申报专利

国内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明确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因此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软件的法律保护有一定的局限性。软件的专利申请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例如,腾讯公司基于即时通讯软件QQ就申请了多项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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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16:

公司破产后,专利就丧失了价值

公司享有的专利权,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对技术研发和专利产品生产企业而言,是核心资产,具有显著经济价值。即便公司破产,经营停止,专利权和专利生产设备闲置,但其所有权仍在,价值并未消失。如某些破产科技企业,专利被收购后重新焕发生机,创造效益。所以,公司破产并不意味着专利价值的终结。



申请专利的25个好处!这份清单告诉你,为什么需要专利?


  专利作为科技创新的载体,除了一般的减税、获得必要的现金收入作用外,还具有提升个人价值、宣传企业形象的重要作用。


由于专利权人网上予以公开,通过检索,是可以看到其相关信息的,从而体现出其具有一定创造能力,所以在高校考试加分、医生或者教师职称评定、落户加分,甚至寻找工作获取晋升等等方面,都具有潜在价值,而且提高了专利作为无形资产的转让价值。


大中小学拥有专利的好处


01、教育部规定:高中生拥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就可以参加985、211等名牌大学、重点大学的自主招生,相当于降20分甚至更多的分数进重点大学。而拥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高中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可以免试保送进名牌大学。


02、拥有发明专利成果的初中生,在中考升学中,有的地方可以直接加分,有的地方作为科技特长生直接被重点高中录取,有的地方就有资格参加重点高中的自主招生而降分上重点高中。


03、拥有发明专利的小学生,在小学升初中的关键环节,可以破格被重点初中、民办初中、外国语初中录取,这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特权。


04、让中小学生参加科技夏令营、科技创新活动,更有利于培养孩子的创新思维能力,让孩子更自信、更有思想、更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来工作中会更有价值更被提拔重用、更有成就。


05、大学生拥有专利可以在不热门的专业攻读过程中,向大学提出转专业申请,转到热门的专业读;大学生拥有专利,可以获取创新学分;大学生在校内参与发明创造,有助于养成良好的习惯,更好地获得能力的培养,毕业时能更好地找工作,受到企业重用。


06、大学生拥有专利在读研选取更好的专业具有优势,作为创新部分,可以获得导师的青睐,也是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能力的重要衡量标              准。


07、大学生在出国方面,如果获得了专利,也有助于获得Offer,进入更好的国外大学深造。


      个人拥有专利的好处


08、拥有3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个人,就可以加入中国发明家协会,成为发明家。


09、拥有专利证书的员工、技术员容易被提拔重用;更容易获得高薪和晋升。


10、拥有专利证书的技术人才可以用知识产权获得股份、股权,成为企业的股东,每年都可以享受股权分红。


11、拥有专利证书的医生、技师、教师、科研人员在评职称时可以获得加分。


12公务员、官员拥有专利证书容易被作为技术官员、专业官员、业务官员得到提拔晋升。


13、对想出国留学的人来说,有发明专利证书,就属于有创新成果,就可以申请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的名牌大学,等于是为出国留学加分。同样的英语成绩、同样的学习成绩,可以申请到更好的学校。


14、对于想出国移民的人来说,拥有发明专利证书,就可以技术移民,费用低、签证速度快、签证成功率高。


15、拥有专利的个人可以享受当地科技创新的资金鼓励政策,获得一部分资金补贴。


企业拥有专利的好处


16、企业可以用专利获得政府贴息贷款。


各省市科技厅和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都有政策规定,企业用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贴息贷款。用专利权贷款申请程序简单、贷款额度大(可以从几十万到几千万),贷款速度快(各银行都不受贷款指标的限制优先放贷),贷款利息低(政府贴息总利息的50%),所以中小企业获得专利证书,只要花少量的研发费,就可以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又可以每年都省下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利息,是小投资大回报的策略与行动。


有些地方明确规定,企业没有专利,不能申请贷款。


17、拥有专利证书的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的创新奖励与扶持。


各级政府都会对拥有专利证书的企业给予科技创新奖励或专项财政补贴。同时还会有专项资金给予扶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18、企业可以申请认定成为高新企业。


高新企业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可以获得大额的政府奖励资金、资助资金,还可以获得大幅度的减税,一年可以省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的税。


19、有专利证书的企业有利于市场的拓展、有利于在市场竞争中取胜。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容易宣传推广、容易打开市场、有利于市场拓展,有利于在市场竞争中取胜,有利于拓展,有利于发展。


20、拥有专利证书的企业容易找到风投、容易上市。


拥有创新发明专利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容易找到风险投资,容易在国内和国外上市,快速发展企业,快速积聚财富。


个人、企业拥有专利除了具有上述价值之外

还能获得其他收益

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21、专利权转让获取收益。


一旦专利授权,就意味着该申请人是该专利的专利权人,也就享有该专利的收益。而专利权是可以转让的,因为专利作为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通过必要的法律效应的手续,可以出让该专利权,从而享受该专利权带来的收益。


另外一方面,很多企业或者个人,一旦发现有价值的专利,也会购买相关专利,以便能够发挥出更大效益。所以,一旦拥有了专利授权,通过出让该专利的所有权,是可以分享其收益的。


22、技术合作、技术入股获取收益。


一些发明人拥有专利,但是,不想出让,也可以通过合作开发共享收益,除了通过许可、质押等方式获得一定的权益之外,对于具有较好效益的或者具有较好产业化的专利,找到一个合适的平台予以合作开发,共享收益,也是重要的专利创利方式。


另外,对于一些核心技术,可以采用技术入股的方式,与企业共享收益。合作开发专利,相对于将自己作为企业研发人员与对方不断提升产品价值,实现更高收益。知识产权的价值,也体现在合作分享收益方面。


23、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获取收益。


当前,很多企业拥有专利,并将其作为产品宣传的一个重要方式,如此,不仅仅可以起到保护作用,避免他人侵权,而将产品作为专利产品存在,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宣传窗口。


专利产品,本身具有较好的创新性,也能被市场认可为高科技产品,其售价和竞争力,往往具有较好的优势。有些产品直接在包装上标明专利号,价格往往也高于同类产品,拥有专利能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


24、享受政府资助。


专利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鼓励创新,一些地方政府予以鼓励。


这个体现在两方面,一个是以专利权人作为政府资助对象,专利授权就予以鼓励或者奖励;另一方面,一旦拥有专利,就可以以此申请一些政府项目,获得一定资助。具体政策,各地有所差异。


25、个人、企业宣扬的重要窗口。

专利审查具有独特的流程,一旦专利被公开,则会在国家官网上公布,并且会公布其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接受大众查询。这样,企业和个人也就出现在国家级网站上,这无疑是个人宣扬、企业获得知名度的重要方式。有些人和企业,就是抓住了这一点,通过申请专利,不断提升自己和企业名气,这也是一种一本万利的操作方式。



专利丨关于专利的十五个大误区你知道多少?

在项目申报认定中,是否拥有知识产权或专利是企业能否通过认定的硬标准,因此,企业提高对专利的认识就极为重要。但很多人对于专利的认知存在误区,以下这些误区你也中了吗?

误区一你以为申请过专利,产品改进之后就不需再申请专利了吗?

忽视后期开发工作的权利保护,会让对手在该领域捷足先登!没有一项专利可以吃老本吃满二十年,当新的替代方案出台后,原来的专利有可能变得一文不值。

误区二你以为专利就是“最先进的技术”吗?

获得专利就意味着技术公开,是否将最先进的技术申请专利通常取决于竞争对手的步伐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对于发展中地区,过早投放最先进的技术,可能二十年保护期已过市场才刚刚起步,因此企业有时会延缓最新技术申请专利并不奇怪。专利并不意味着是最新技术或最高技术,所以,过分鼓吹获得专利的技术是最先进技术可能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误区三你以为过期专利就没有价值了么?

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在发达地区过期的专利可能会成为不发达地区的技术宝藏。对于药品专利更是如此,专利到期对于权利人来说如坠悬崖,对于非权利人来说宛如获得聚宝盆。

误区四你以为专利的“技术含量”必须很高吗?

能否获得专利的依据是专利法对于专利的审查标准,不是该专利能否符合国家的技术进步奖要求,也不是“技术含量”的高低。许多技术人员认为自己的产品仅仅是做了一点改进,或做了一些技术改造,技术含量不高,没有原理上的重大突破,因此不能报专利,这就太不自信了点儿。

误区五你以为简单的结构不能申请专利吗?

简单的结构更应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防止竞争对手仿制!在朗科之前,英特尔,微软等企业已经制定了通用串行总线(USB)的技术标准,同时,快闪存储器(Flash Memory)作为数码相机、PC 等电子消费品内部的大容量电子式存储芯片早已存在。朗科的优盘专利将两者组合了起来,结构简单吧?但是它创新地提出了快闪存储器的外存储使用方式,提出了快闪电子式外存储装置的整体概念,所以当然可以申请专利。

误区六你以为技术只能申请一种专利吗?

由于发明的创造性要求比实用新型的高,当发明人对一项发明创造是否能授予发明专利不确定时,或者想在发明专利申请依法公布后到授权前,能尽早保护发明专利的主题,可以采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同日提出,使两者具有同一申请日。也就是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来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便利,这就是发明与实用新型“双申请”。等到发明专利将要获得授权时再进行最终的抉择,发明or实用新型。

误区七你以为专利申请是保护技术成果的唯一方法吗?

对技术成果还可以通过技术秘密自己加以保护,法律也对技术秘密实施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只要技术难以破解,选择技术秘密可能会是很好的保护方式。虽然天下没有永远的秘密,但是可口可乐的秘方至今也未获破解也是不争的事实。

误区八你以为自主研发的技术,专利就是你的吗?

专利与著作权不同,必须要申请才会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即使是自主研发的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当他人盗用研究成果时可能难以依据相关法律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误区九你以为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能申请专利吗?

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等产品大规模生产后可谓是“黄花菜都凉了”!

误区十你以为必须做出了样品才能申报专利吗?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都是一种技术方案或设计,这种可以进行表述的技术方案或设计往往不是样品、样机的状态。对于机械、机电、电子类的产品而言,构造图、电路图、示意图等等图示与文字的表述方式可以表达技术的内涵,可以让技术人员清晰了解技术要点,因此不需要作出样品或样机去论证技术方案的基本可行性。同时样品或样机的制作需要耗费一段时间与一定的经费,往往导致申请专利的时间拖延,不利于专利的抢先申报。而专利申报是遵循先申请原则,同样的技术谁先申报,专利局就把专利给谁,而不给后面的申报者。

误区十一你以为自己研发的技术就一定能获得专利权么?

某科学家在发明的过程中将样品拿给几家公司进行市场销售反馈测试,效果良好决定申请专利,授权之后却发现其中做过测试的一家公司已经开始生产此类产品并推向市场,科学家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该公司却以该专利方案在申请之前已经公开,丧失了新颖性而提出无效申请。证据便是:在申请专利之前产品已经被科学家自己生产出来并推向市场。

误区十二你以为拥有专利就一定拥有市场吗?

许多专利离真正的市场需求距离尚远,并不是所有的专利就能真正投入大批量生产。

误区十三你以为专利就是个idea吗?

专利保护的是详细的方案而不仅是idea,如果百度刚刚做了搜索,腾讯也做了一个搜搜,同样的idea能证明腾讯抄袭了么?如果百度采用了A-B-C三个步骤实现了搜索idea,而腾讯用A-B-D三个步骤实现了搜索idea,腾讯并不会侵犯百度的专利权!

误区十四你以为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稳定的专利权吗?

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就要进入无效程序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误区十五你以为软件产品不能申报专利吗?

国内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明确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因此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软件的法律保护有一定的局限性。软件的专利申请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


有人说申请专利没用,那么申请专利到底有没有用处呢?

专利技术正越来越被国内企业重视。那么,专利到底有什么用处呢?对广大企业来讲,拥有专利技术,主要有四大作用:保护自身科研技术成果;增加企业融资机会、上市资格;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提高自身研发水平。


华为和三星在用专利技术打架,华为公司宣布,同时在美国和中国提起对三星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要求三星公司就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华为进行赔偿。这个事件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那是因为,之前中国企业经常被外企巨头以侵犯专利技术起诉,而这次是中国企业第一次通过法律手段向巨头要求专利权。剧情反转,当然值得大家期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申请专利的好处,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是对企业科研成果的最大保护


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将自己的创意和技术及时申请专利,这不仅是避免成果被他人免费剽窃,也是构建技术壁垒提升自我的竞争力,好的专利足以令企业立于市场不败之地。别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如果无意中使用了你的专利技术,也需要付出巨额代价。


二、是专利技术有助于企业增加融资机会。


最近几年,国内外资本到处寻找投资项目,而一个企业或项目是否值得投资,投资人越来越看重该企业或项目有没有的专利技术,以及有多少专利技术。如果企业针对其核心产品布局了大量的高价值专利,相信会对投资人产生相当大的吸引力。


三、是专利技术也是企业评定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国家创新基金的必要指标。


目前,各级政府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企业一旦获得高新认证,就能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和科研基金支持。在高新企业认证中,最硬性的指标就是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技术。显然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需要企业长远的规划和积累。


四、是提高企业研发水平。


知识产权专家指出,目前我国专利申请量在不断增多,但通过认证的专利技术仍不多,质量也不高。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研发人员仅凭一己之力埋头苦干,利用自己的既有经验和专业能力研发,最后研发出一项成果,准备好资料向国家专利机构申请专利,却被告知撞车了,几乎同样的专利技术早已在国内外专利文件中出现。如果技术人员能从申请专利的视角出发,及时查询相关专利文献和技术成果,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研发和改进,将会避免做“无用功”,企业自身研发水平也能提高。


为什么要注册国际商标,你知道多少?

世界各国

商标法内容虽不尽相同,但都规定对注册商标所有权进行法律保护。中国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过去对商标专用权意义认识不足,缺乏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有的认为办理商标注册很麻烦,因而不愿去了解,有的认为等自己的商品出了名再注册不迟,还有的认为自己的商品还不够销,注册不注册一个样。


忽视商标注册的结果,是使中国一些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努力树立起来的名牌商标和传统商标被外商抢先注册或者假冒,轻易占有。


“可以防止被人抢先注册”


如中国生产的在英国已打开销路的“火炬牌”打火机,其商标被瑞士商人抢先在英国注了册,中国“火炬牌”打火机因此被迫退出英国市场。


上海“芭蕾牌”珍珠霜在国际上有良好的声誉,但未及时在销售国和地区注册,结果在香港,印尼、新加坡等地被外商抢先注册;我方为保护该商标的专用权,反而不得不花20多万美元从外商手中将此商标专用权买回。


可以为创名牌打下基础”


上海“英雄牌”金笔深受日本消费者的欢迎,但其商标被日本商人抢先在日本注册,从而要求我方按“英雄牌”金笔在日本的销售量向他支付5%的佣金,致使我方在日本的代销商因无利可图而停止代销,我方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既没有自己出口“长虹”品牌的产品到南非,也没有授权任何国内贸易公司向这个市场出口,但该市场上就发现了“长虹红太阳”彩电。而在印尼、泰国等地,“长虹”商标被国内的另一家电器生产企业抢注。


用于电视机的“牡丹”、“PEONY”商标被荷兰销售代理商在荷兰、瑞典、挪威、比利时、卢森堡等五国抢注。“红塔山”、“阿诗玛”、“云烟”“红梅”等香烟商标被菲律宾商人抢注;“丰收”桂花陈酒在法国抢注;“三角牌”、“金鸡牌”商标在智利抢注。


因此,商标在国外注册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凡是想把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厂家,都应及早到国外注册商标,以便使自己的商品在销售国不被排挤,销售市场不被他人抢占。


还可能 “实现企业的自我保护”



商标注册是为了取得商品销售国的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了,其他人就不能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注册或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了,从而可以防止侵犯中国企业在销售国的合法权益,也就争得了市场。


同时,出口商品商标在销售国经过注册后,产生商标争议时便可提起诉讼,得到该国法律保护,取得胜诉。


如中国“蝴蝶”牌缝纫机是出口东南亚和香港地区的重要商品,由于中国进出口公司已在销售地及时申请注册,对仿冒者向该地法院提出控告,法院责成该仿冒者登报道歉。这就维护了中国商品在该地的权益,占领了市场。

   



中国商标在国外获得有效注册后,就能长期稳定占领国际市场,扩大销售量,保持良好信誉,成为名牌商标,进而成为驰名商标。如不及时注册,被人抢先注册,结果虽用了大量资金作广告,也毫无经济效益,反而是帮别人忙,给别人作宣传,为别人创了牌子。


中国企业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并且得到发展,进而挤进世界大企业的行列,必须制定自己的商标战略,重视商标的国际间注册,争创名牌,争创驰名商标,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知名度,稳定国外市场,扩大国外市场。


从目前为止,中国企业到国外去注册的商标还很少。截止到现在,中国各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工贸公司在国外的有效商标注册总件数仅为9867件,还不到万件。据了解,日本的松下电器、东芝、日立、住友化学,美国的通用机械,德国的汉高公司,他们拥有的商标注册件数都是从千件到几万件,少数公司的商标甚至达到6-7万件。


这就是说,全中国在国外注册的商标还不如国外一个企业在国外注册的商标多。由此可见中国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因此,我们应当有一种紧迫感和危机感,应当重视知识产权。




你不清楚的国际专利申请流程,一篇文章讲清

现在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时间比较长(发明1-3年,实用新型6-12个月,外观专利3-6个月),有些申请人评职称、加学分、增加企业产品含金量可能时间上来不及,那就可以考虑申请国际专利,时间短些。


在国际专利中,有些国家专利可免实审,可以加急,下证速度快些,就是费用可能比国内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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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流程

第一步:确定申请目标

首先要明确自己希望在哪些国家或地区获得专利保护,考虑当前的商业活动地点、未来扩展计划,以及潜在的侵权风险区域。


第二步:专利检索

在申请前,进行全面的专利检索非常重要。确保所选地区未有相同或相近专,避免侵权和纠纷。


第三步:准备申请材料

根据目标国家的要求,准备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文件。材料的质量和准确性对申请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


第四步:选择申请途径

申请国际专利途径分为三种巴黎公约、PCT途径、单一国申请


1.巴黎公约途径

申请人在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一年(发明or实用新型)或者是6个月(外观设计)内,向其他“巴黎公约”的成员国提交申请,可以要求享受优先权。


2.PCT途径

即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了各个成员国之间在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查等方面的合作事项,适用于同时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情况,可以有效地节省程序和费用。


3.单一国申请

直接向目标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申请。


第五步:提交申请并缴费

按照所选途径的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第六步:国际初审

如果通过 PCT 途径申请,专利局会进行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给出相关报告。


第七步:进入国家阶段(PCT 途径)

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进入具体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程序。


第八步:授权下证

各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会根据其本地法律和程序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要求,将授予专利权。


2024年打击恶意注册商标48.2万件,企业或个人怎么防止被抢注?

  2024年全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审查程序中累计打击恶意注册商标48.2万件,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驳回抢注“长津湖”“全红婵”等商标注册申请1111件,依职权主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1635件,向地方转交涉嫌重大不良影响及恶意商标注册案件线索1062条。


  除了全红婵外,在2024年奥运会中夺冠的陈梦和杨倩也是纷纷被注册成了商标,据统计杨倩在为中国队拿下首金之后,注册杨倩这一商标的企业共计362个,几乎遍及各行各业。近年来,除了奥运冠军、网络红人等公众人物被恶意抢注商标之外,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一些个人或企业甚至提交了“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李文亮”、“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这些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令人肃然起敬的名字或名称,却成为一些人眼中逐利的工具,被恶意抢注商标。


  上述行为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打击的恶意注册行为,商标恶意申请不仅无法获得注册,相关申请人、代理机构还可能受到处罚。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的《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对于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将由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还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如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对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申请人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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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企业或个人的品牌被抢注该怎么办呢?


  首先抢注商标的原因:


  1、商标抢注有利可图。商标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分析各种抢注的案例,不难发现共同之处,抢注人大多属于主观恶意非常明显的,抢注后进行商标倒卖,索取巨额商标转让费,或者以“侵权”之名投诉、起诉以诈取赔偿,又或者按产品销售量索要许可费。在这种大环境下,抢注商标可以赚取丰厚的利润。


  2、钻商标注册制度的空子。我国现行的商标注册制度遵循“注册原则”,将注册而不是使用作为取得商标权的途径。不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实际使用或有真实的使用意图,这就在客观上为商标抢注提供了可能。此外,在我国商标获得注册后必须真实使用,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使用,注册商标就会被撤销。但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根据这个规定,商标只需要被用于广告宣传,即构成使用。这种对商标使用的过低的要求,造成抢注人只需很少的代价就能维持其注册商标,从而在客观上起到了鼓励商标抢注的作用。


  3、被抢注后维权难度大。《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使用权,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商标在先使用人可以通过向行政和司法部门提出异议、争议或者诉讼维权。但是,这些途径取证难度大,成本高,裁定过程也比较复杂,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即使是最终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也耗去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因此许多企业不得不放弃已经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而重新设计注册新商标。


  4、商标意识不强。通过在日常工作中掌握的一些情况发现,许多企业商标意识仍很淡薄,注册不及时给他人抢注提供了可乘之机。另外,有些企业注册了商标,但是商标注册范围狭小,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企业一般习惯只在自己现有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忽视了企业未来的可能发展的相关领域,没有未雨绸缪地在相关类别或更多的类别上申请注册,这样就会留下自己商标有可能被其他企业在其他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抢注的潜在风险。


  如何防止防御性商标被抢注: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商标抢注的很大原因是商标意识的不强,许多企业商标意识仍很淡薄,注册不及时给他人抢注提供了可乘之机。






【高企认定】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答

  日前,科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成功申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给企业带来税收优惠和资金补贴,能为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动力。

  基于很多企业对于政策并不了解,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具备申请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下面总结一下企业常见的申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

  

  1、公司不具备高新技术产品可以申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吗?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产品必须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

  国家重点支持的8大高新技术领域为:电子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高技术服务业、资源与环境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前面7个技术领域均为创新发明较强的领域,一般企业很难达到门槛。但是第8点却要重新进行一个解读,这里主要目的是指企业对于传统产业有改造能力。

  其实也就是说,具有自己比较新颖的工艺、方法等。这里最典型的代表是某些山泉水、果冻等企业,他们就不属于前7类领域,但是符合规定要求。

  

  2、公司规模小可以申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吗?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要要求有研发占比、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等。

  国家目前取消了在销售收入中的硬性指标,改为了相关性的占比。

  也就是说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公司的规模大小没有关系,因为很多的中小型企业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取国家的优惠政策,一步一步走向强大。

  只要公司各项占比能够达到要求,就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3、想申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企业没接触过专利怎么办?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拥有至少1个发明专利和5个实用新型专利,甚至更多。

  对于很多想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型企业来说,它们有的专利很少,有的甚至没有专利,这时应该怎么办?

  这里分为两种解决方式:

  一是自己布局知识产权结构:企业大多有自己的工艺特色,而这些工艺中自然也存在很多的发明和创造,只不过企业并没有对其管理,申请专利。一方面可以找专利代理人帮助解决专利申请,另一方面可以找专业机构完成知识产权贯标。

  二是购买专利:目前,我国专利交易市场火热,如果企业缺乏专利,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达到要求。政策规定,申报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可以是自主研发,同样也可以是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

 

  4、公司没有人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怎么去申报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很多中小型公司并没有设置专项人员对接政府的相关项目,也就几乎没有人懂得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应该如何去申报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很多中小型公司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无非是两种:

  一是招聘相关人员帮助企业对接,以目前市场情况来看,相关人员工资成本还是很高的,人员的经验却无法保证,申请的成功率更是难以保证。

  二是交给专业的代理机构,这样公司会更加方便,申请的成功率也变高,所花费的成本和招聘人员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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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

  前言

  从成长路径上来看,德国、日本、韩国的“专精特新”相关企业多是首先具备核心技术,并以此作为核心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在具备核心技术的基础上,这些企业大多深耕某一细分领域,与产业链下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合作研发等形式进一步绑定客户,形成不可替代的“护城河”。




  “专精特新”企业是我国产业链强链补链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柱,如何促进“专精特新”的成长,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相关企业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经验借鉴。

  “专精特新”主要指中小企业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自2011年提出以来,我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9月,已进行了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工作,已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997家,带动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近5万家。

  除了我国提出的“专精特新”企业分类之外,在国际范围内,诸多国家也提出了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细分市场核心企业的分类。德国的“隐形冠军”、日本的“高利基企业”、韩国的“强小企业”“中坚企业”等与我国“专精特新”企业在特点上高度相似,在范围上高度重合,其发展历程、主要特点、成效经验等对于我国“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德国“隐形冠军”由经济学家赫尔曼.西蒙于1986年提出,是指在某个不为大众熟知的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中小企业。根据西蒙的研究,德国的“隐形冠军”数量国际领先。日本“全球高利基”企业的评选始于2013年,评选出了100家在全球利基市场上具有优势的企业,并总结推广这些企业的成功经验。韩国的“中坚企业”是指“处于中小企业和大企业之间的过渡期,且具有一定规模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强小企业”是指“在中小型的中坚企业中,在经营领域内具有强大竞争力,且在国内以及世界范围具有引领市场潜力的企业”。这些“专精特新”相关企业的侧重方面各有不同,德国“隐形冠军”侧重于在细分领域排名靠前,日本“全球强小企业”侧重于收益性、战略性、竞争优势和国际化,韩国“中坚企业”需要达到销售、企业规模或独立性标准中的一个。

  虽然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专精特新”相关企业存在诸多差异,名称也不尽相同,但是这些企业在技术研发、专业化水平、营利性、成长性、企业文化等方面较为相似,这也是“专精特新”企业的显著特点。在专业化方面,这些企业较少进行跨界经营,而是专注于某一细分领域,向较为固定的客户常年提供产品和服务。在技术领域,这些企业大多专注于技术研发,通过掌握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来扩展市场。在盈利方面,这些企业由于掌握核心技术,利润率一般较高,由此支撑企业的进一步研发。同时,由于稳定的人员结构和持续的创新开展,企业大多具有较为认同的企业文化。

  从成长路径上来看,德国、日本、韩国的“专精特新”相关企业多是首先具备核心技术,并以此作为核心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在具备核心技术的基础上,这些企业大多深耕某一细分领域,与产业链下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合作研发等形式进一步绑定客户,形成不可替代的“护城河”。为解决市场范围狭窄的问题,“专精特新”相关企业多通过国际化战略扩展市场,提高利润水平,从而支撑研发,进一步打开成长空间。

  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隐形冠军”“高利基企业”“强小企业”“中坚企业”的成长经验可以得出一些启示:

  一是产业发展趋势为“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创造了巨大的外部需求。相当数量的企业是伴随着本国产业转型或产业腾飞而实现发展的,这些企业有的通过技术创新形成核心产品,有的通过吸收改进实现进口替代,从而将企业自身嵌入到产业发展的核心供应链中。对我国而言,近些年来已形成了以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给“专精特新”企业带来 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也创造了很多关键领域的需求,这将给我国“专精特新”企业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并保持持续创新力是“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关键核心技术决定了企业的市场地位,“专精特新”企业多是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并且通过核心技术影响行业标准、形成行业话语权。根据西蒙统计,85%的“隐形冠军”企业管理者认为技术领先是企业最重要的标志,其次为质量领先、知名度、产品系列宽度和声誉等。大部分日本“全球高利基企业”重视通过持续创新产生高附加值产品。在掌握核心技术的同时,“专精特新”企业还需要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在拥有第一个产品后继续研发新的产品,保持企业在行业中的利润率,从而有足够的研发经费进行产品和技术的创新,进而形成良性的循环。

  三是“长期主义”是“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长久动力。“专精特新”企业需要具备长远发展的眼光,把生产和研发聚焦到行业发展的大格局和未来技术上,不断保持业内领先的优势。同时,以一种长期发展的姿态进行运营,不受短期因素的影响,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与客户建立长期的订单和合作,对于未来的发展建立长期的战略。由于家族企业的性质,德国“隐形冠军”在企业内部营造家庭般氛围,制定不受短期形势影响的长期发展战略,同员工、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关系。

  我国当前正面临贸易摩擦和全球通胀的压力,正处于实践新发展理念和构建双循环的关键时期,需要进一步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进行强链补链工作,需要更加健全的支持体系和更加有效的扶持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支持帮助“专精特新”企业成长。

  第一,健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法规与扶持政策。通过立法形式把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扶持措施固定下来,围绕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创新、人才培养、信息化等多个方面,建立法律保障并使之落实到位。借鉴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发展经验,在涉企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政府投入和政府引导,相关政策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借鉴德国在创业、技术创新、财税等方面对经济落后地区中小企业进行政策倾斜,探索对我国经济落后地区制定更加优惠的“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

  第二,探索通过国家重大专项计划,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围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调研跟踪技术产品独特、成长性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及时了解技术进展情况,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为企业成长创造空间,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选拔后备力量。

  第三,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金融支持。我国对于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不完善、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比重较小的问题成为制约“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需要通过多种方式解决“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问题。首先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优势,完善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提高信用担保质量。其次探索建立国家级和地方级“专精特新”企业引导基金,针对评比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技术进行股权投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打通“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痛点堵点”,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第四,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加深合作,重视顾客的需求,建立与客户共同研发的产品开发机制。大多数中国中小企业与客户间的互动频率存在不足,难以及时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化。我国“专精特新”企业也需要更加及时地掌握客户需求的变化,建立与客户进行交流互动的机制,形成合作研发的工作氛围与开发机制,在产品开发和技术升级上全面考虑客户需求,不断优化研发方向,以最快的速度了解客户需求,降低双方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

  第五,“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要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数字化进程。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还有待提高,部分企业还存在着转型基础较弱、规划不足、人才供给有限、存在数据安全风险等问题。随着我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使用和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给“专精特新”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从企业自身而言,需要提高对数字化转型的思考认识,健全企业数字化顶层构架,在生产、经营、研发等环节嵌入数字化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分析、治理,从而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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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有110家上市公司 超八成集中在创新企业

  9月21日举行的“两区”建设金融领域专场活动上,开市10个多月的北交所晒出成绩单:

  今年上半年,北交所上市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441.46亿元,净利润42.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04%、19.71%,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活力与发展韧性。




  北京证券交易所办公室主任龙海洋介绍,截至9月20日,北交所共有上市公司110家。其中,中小企业占比77%,超八成集中在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40家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平均研发强度达4.6%,是规模以上企业的3.3倍,创新特征鲜明。

  在审核制度方面,北交所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建立协同高效的审核注册机制,从受理到注册平均用时109天,最短用时仅72天。同时,北交所构建充分博弈的定价机制,110家北交所上市公司累计融资超过235亿元,平均每家实现融资2.1亿元,完全符合支持中小企业按需合理融资的理念。此外,北交所交易制度高效均衡,设置涨跌幅为30%,合格投资者门槛为50万元证券资产,开市以来日均成交金额超10亿元,日均换手率约1%,呈现出与中小市值股票相匹配的流动性水平。

  龙海洋介绍,北交所开市后,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踊跃,合格投资者达515万,是设立前的近3倍,各类机构投资者踊跃参与,超过500只公募基金入市,11只北交所主题基金获批注册,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均主动参与市场。财富效应逐步显现,北交所上市股票较发行价平均上涨19.21%,上市后累计分红近20亿元,约60万投资者分享了企业发展红利,获得感逐步增强。

  截至9月20日,北京市在北交所上市公司11家,已完成注册2家,完成上市和注册的企业总数位居各辖区第二位。北京市企业公开发行累计融资31.49亿元,平均每家融资2.6亿元。新三板累计服务北京市挂牌公司1768家,存量挂牌公司860家,累计定向发行融资近1250亿元,并购重组累计涉及金额638亿元。

  目前北交所在审企业122家,在辅企业290家,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超百家。下一步,北交所将在发挥好新三板规范培育功能的基础上,做好精准市场服务,实现公开发行上市常态化,探索实施挂牌上市审核、日常监管、公司规范培育一体化的“流程再造”,建立内部直联审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挂牌、上市全链条审核效率和监管服务精准性,使得企业上市路径更清晰、预期更明确、过程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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