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适用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发明/实用新型:涉及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形状、图案、色彩等结合的设计。排除范围:科学发现、疾病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等不可专利(各国具体规定可能不同)。
2、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
申请内容不得危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如赌博设备、克隆技术等)。
二、实质条件(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1、新颖性
(1)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2)无他人已向专利局提出相同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公布的文献中。
2、创造性
(1)发明:相比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2)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标准低于发明)。
(3)实用性:技术方案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如解决技术问题、提高效率等)。
三、实质条件(适用于外观设计)
1、新颖性
(1)不属于现有设计(申请日前无相同或近似设计公开)。
(2)无抵触申请(他人在申请日前提交、申请日后公开的相同设计)。
(3)区别性
与现有设计或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避免混淆。
3、不冲突他人在先权利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先合法权利。
四、形式条件
1、申请文件完整规范
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技术领域、背景、具体实施方式等)、权利要求书、摘要(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
2、充分公开
说明书需清晰完整,使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技术方案。
3、单一性原则
(1)一件申请仅限一项发明创造(属于同一构思的多个发明可合并申请)。
其他注意事项1.先申请原则:同样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
(2)保密审查:在中国完成的发明需先通过保密审查方可向国外申请。
(3)分案申请:若申请不符合单一性,需分案提交。
新颖性丧失新颖性的是现有技术已公开。
现有技术是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技术公开的方式有三种:
(1)出版物公开,即通过出版物在国内外公开披露技术信息。其地域标准是国际范围。这里的出版物,是指记载有技术或设计内容的独立存在的有形传播载体,可以是印刷、打印、手写的,也可以是采用电、光、磁、照相等其他方式制成的。其载体不限于纸张,也包括各种其他类型的载体,如缩微胶片、影片、磁带、光盘、照相底片等。公开披露技术信息,是指技术内容向不负有保密义务的不特定相关公众公开。公开的程度以所属技术领域一般技术人员能实施为准。
(2)使用公开,即在国内通过使用或实施方式公开技术内容。其地域标准是在我国境内。
(3)其他方式的公开,即以出版物和使用以外的方式公开,主要指口头方式公开,如通过口头交谈、讲课、作报告、讨论发言、在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播放等方式,使公众了解有关技术内容。其地域标准是在国内。
2.抵触申请。抵触申请是指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先申请被称为后申请的抵触申请。抵触申请会破坏新颖性,防止专利重复授权。
3.不视为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与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在技术方案的构成上有实质性的差别,必须是通过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结果,不能是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分析、归纳、推理就能够自然获得的结果。发明的创造性比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更高。创造性的判断以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判断能力为准。
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它有两层含义:
第一,该技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产业包括了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产业中的制造和利用是指具有可实施性及再现性。
第二,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同现有的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能提高产品数量、改善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功能、节约能源或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1、一个产品只能申请一个专利只要符合专利申请的要求,同一个产品完全可以同时申请多个专利,从不同角度保护自身的专利发明例如,一些初创企业会认为,开发一个软件只要做好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就可以了,但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只能保护代码,而只要软件足够优秀、前沿,还可以申请专利,从而保护整个软件的设计。
2、获得专利证书就拥有专利权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就可能会被无效,迭去专利 权对于发明专利而言,虽然有实质审查,但加法确保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的文献资料都进行过检索,所以发明专利也存在一定的被无效的风险。
3、申请专利前先发表了相关论文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就急于发表论文或进行成果鉴定,把专利申请排在了后面。然而发表文章或进行相关的成果鉴定就不可避免的要公开技术内容,这将会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
4、专利成果改进更新不用申请专利一些更新换代比较快的行业,如果没有及时跟上专利迭代的步伐,让他人对专利进行了改进,并获得了专利权,专利权人就只能拥有前一项专利的保护还会反从来。这样不仅会影响原专利价值的发挥,限制原专利的更新换代,甚至使原专利权人沦落侵权的一方。
5、投产后才申请专利许多企业抱着探路的心态,未申请专利就将产品投入市场,曝光了专利成果后再进行专利权的申请这种做法就算将来要对侵权者进行诉讼,也极其容易被侵权者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公开为由反驳最 终败了官司。
6、自主研发的成果不需要中请专利专利权与著作权不同,著作权因作者创作作品而自动产生,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而专利权是.种垄断权,是以先申请为原则的,谁先审请,专利被他人权就授予谁。如果发明人不及时申请专利抢先申请并授权,不仅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反而还会成为被告。
#1专利是什么?法律定义
专利类型(中国为例):
发明专利:保护技术方案(如新药配方、算法改进)。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产品结构、形状的改进(如新型螺丝设计),保护期10年。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产品外观(如手机造型、图标设计),保护期15年。
核心价值:
技术垄断:防止竞争对手模仿。
商业转化:通过许可、转让、融资获利。
提升竞争力:专利数量是企业技术实力的证明。
2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专利?
1. 满足“三性”条件新颖性:技术方案全球范围内未被公开(论文、展会、销售等均算公开)。
注意:申请前需保密!提前公开会导致专利无效。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显著进步(非简单拼凑)。
例如:普通杯子+温度传感器≠创造性;但杯子能自动调节水温且算法独特=创造性。
实用性:技术能实际制造或使用。
排除:永动机、违背自然规律的方案。
2. 可申请专利的典型场景产品创新:如新型材料、机械结构、电子设备。
方法改进:如生产工艺、检测方法、算法优化(需结合硬件实现)。
组合创新:现有技术的新用途(如老药新用)。
设计创新:产品外观、界面设计、包装图案。
3. 不可申请专利的情形自然现象/科学发现:如发现新元素、数学公式。疾病诊疗方法(如手术流程),但医疗器械可申请。动植物品种(中国暂不保护,但育种方法可申请)。
违反公序良俗:如赌博设备、克隆人技术。
3什么时候申请专利?
1. 最佳申请时机研发完成后:确保技术方案完整且可实现。公开前:论文发表、产品发布、参展前必须申请,否则丧失新颖性。商业化前:产品上市前获得专利,防止被抄袭。合作/融资前:专利能提升技术估值,降低泄密风险。
2. 提前布局策略分阶段申请:
先申请基础专利,后续改进申请衍生专利(如分案申请)。
防御性公开:若技术不计划申请专利,可主动公开使其进入公有领域,阻止他人垄断。
4专请流程(简化版)
准备材料:技术交底书、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
提交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或目标国专利局提交。
初步审查:检查格式和基本要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仅形式审查)。
实质审查(仅发明专利):
评估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耗时1-3年)。
授权与维持:
缴纳年费维持专利有效。
5常见误区与风险误
“想法”可申请专利 → 需具体实施方案。专利全球通用 → 需逐国申请(PCT简化流程但非自动授权)。
风险:专利被无效:技术提前公开或缺乏创新性。
侵权风险:未检索现有专利可能导致无意侵权。
啥叫新颖性?
简单说,就是你的发明必须是全新的,别人没做过、没公开过。如果在申请日之前,你的发明已经被公开(如发表在论文、网站上),那么你的专利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或者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不包含申请日)之前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也会损害你的新颖性,这种损害方式叫做抵触申请;简单来说,就是对方的申请日比你早但是在你提出申请之前又还没有公布出来的发明创造。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①时间界限:以申请日为基准,申请日之前公开的内容(如论文、网站、展会等)会影响新颖性。
②公开方式:公开包括出版物公开、网络公开等。
③抵触申请:他人在申请日之前提交但在你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申请,也会损害你的新颖性。
小贴士:如果你自己的发明在申请日之前不小心公开了(如在学术会议上展示),可以考虑申请“宽限期”(通常为6个月),但需要符合特定条件。
新颖性看啥
一、不能和别人的一样(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如果你的发明和现有技术一模一样,包括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发案以及所产生的预期效果在实质上相同的,那肯定没戏。例如:现有技术中有一种“用于清洁玻璃的机器人”,而你的发明是“用于清洁窗户的机器人”,技术方案几乎相同,可能会被认为缺乏新颖性。
二、单独对比
审查的时候,只会拿你的发明和每一份已有的资料单独对比,不会把好几份资料拼凑起来对比。
三、数值范围
①小范围破坏大范围新颖性:例如,现有技术已经公开了“厚度在180-250毫米”,而你的发明是“100-400毫米”,那么你的发明创造缺乏新颖性。
②部分重合破坏新颖性、点破坏线段新颖性:如果你的发明和现有技术在数值上有重叠,例如,现有技术已经公开了“温度在100-200度”,而你的发明的温度范围是“150-250度”,由于存在150-200度的范围内重合,那么你的发明可能被认为缺乏新颖性,因为你的范围部分重叠了现有技术。又如,现有技术已经公开了“温度在100-200度”,而你的发明的温度范围是“200度”,由于存在200度这个共同端点的重合,那么你的发明可能被认为缺乏新颖性,因为你的端点重叠了现有技术。
③端点重合破坏新颖性:例如,你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为一种二氧化钛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其干燥温度为40℃、58℃、75℃或者100℃。如果对比文件公开了干燥温度为40℃~100℃的二氧化钛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则该对比文件破坏干燥温度分别为40℃和100℃时权利要求的新颖性,但不破坏干燥温度分别为58℃和75℃时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④下位概念破坏上位概念新颖性:如果您对发明采用上位(一般)概念,而现有技术中采用下位(具体)概念,那么你的发明创造也被认为丧失了新颖性。例如,现有技术中某产品是“用铜制成的”,会导致“用金属制成的”同一产品的发明创造丧失新颖性。
四、产品特征
如果你的产品有特别的功能、参数或者用途,这些也必须和现有技术不一样。例如:现有技术中有一种“用于照明的LED灯”,而你的发明是“用于植物生长的LED灯”,用途不同,可能具有新颖性。
保证自己的申请有新颖性
一、提前查查
申请前,上网查查、去专利局查查,看看有没有类似的东西。别等到申请了才发现别人早就有了。
二、突出亮点
写申请的时候,重点说说你的发明和现有技术的不一样,为啥更好。
三、找专业人士
申请专利这事儿,真的挺复杂的,找个懂行的人帮忙,少走弯路。
这种情况多半是对专利申请还不是了解,对专利流程及事务规律,也不是十分了解,才有了以上想法。实际上,专利申请能及早办理,还是及早办理比较好。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DeepSeek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括号处,用蓝色标注是小编补充和说明,供参考。
上述专利申请中,不仅仅对于企业,或者技术研发,即使是用来职称、项目,也是需要时间来准备的,因此,不可满打满算,能尽量办理,还是需要尽早办理。
对于申请时间只需要几个的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什么也需要提前准备呢?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提前准备的原因如下:
1. **法律保护**
提前登记著作权可以在法律纠纷中提供有力证据,确保权利人在侵权发生时能够有效维权。(证书能起到有力的保护支撑效果)
2. **市场竞争力**
拥有著作权登记证书能增强软件的市场竞争力,提升用户和投资者的信任,尤其在投标或融资时更具优势。(证书能起到有力的市场竞争力效果)
3. **商业合作**
著作权证书是软件合法性和原创性的证明,有助于在合作谈判中赢得信任,促进合作达成。(证书能起到有力的证明效果)
4. **防止侵权**
提前登记能有效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或复制软件,降低侵权风险。(证书能起到有力的防止盗版效果)
5. **政策支持**
许多地区对软件著作权登记有政策优惠或补贴,提前准备有助于享受这些支持。(证书能起到有力的个人和企业能力证明效果,并能享受原创和职称知识产权评价效果)
6. **时间成本**
登记过程需要时间,提前准备可以避免因紧急需求而延误,确保在需要时能及时获得证书。(虽然两个月可以拿到证书,但需要提前进行准备,因为一旦出现补正,也是需要时间来处理的)
7. **知识产权管理**
提前登记有助于企业系统化管理知识产权,为未来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化奠定基础。
总之,提前准备软件著作权登记不仅能提供法律保障,还能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商业合作机会,是企业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步骤。
一、问题导向:专利挖掘的底层逻辑
专利的本质是 "问题-解决方案" 的结构化表达。缺乏明确问题锚点的技术方案,往往陷入"为创新而创新" 的陷阱。以问题为起点的专利挖掘模式具备三重核心价值:
市场价值导向:聚焦现实需求的技术方案更易转化为商业应用
专利质量保障:精准的问题界定有助于构建逻辑严密的权利要求
创新生态构建:系统化的问题发现能力可激活持续创新势能
实践印证:苹果公司围绕 "移动设备人机交互效率" 的核心问题,研发出多点触控专利体系;特斯拉针对"电动汽车能量管理瓶颈",构建了涵盖电池热管理、能量回收等领域的专利矩阵。这些案例印证了"问题定义边界,需求驱动创新" 的底层逻辑。
二、转化模型:从问题定义到专利产出的 三阶跃迁
(一)问题结构化(Problem Structuring)
精准定义:运用 SMART 原则
(Specific/Measurable/Attainable/Relevant/Time-bound)清晰描述问题边界
根因定位:通过鱼骨图、FMEA(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区分表面症状与本质矛盾
价值评估:建立包含技术难度(T)、市场规模(M)、政策契合度(P)的 TMP 评估模型
(二)方案创想(Solution Ideation)
跨域启发:运用 TRIZ 理论的 40 条创新原理,从航空航天、生物医学等领域寻找迁移解法
快速验证:采用 MVP(最小可行产品)理念,通过 3D 打印、数字孪生等技术实现方案原型化
头脑风暴升级:实施 "六顶思考帽" 框架,组织跨职能团队开展结构化创意工作坊
(三)专利性验证(Patentability Assessment)
新颖性检索:综合运用 Orbit、Derwent 等数据库进行全球专利查重
创造性判断:基于 "三步法"(现有技术、区别特征、技术启示)评估非显而易见性
实用性测试: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验证方案的工业可复制性
三、风险防控:专利挖掘的常见误区与应对策略
误区类型 | 典型表现 | 解决方案 |
问题泛化 | 以 "提升用户体验" 等模糊表述定义问题 | 运用 5W1H 分析法(Who/What/When/Where/Why/How)细化需求 |
技术盲区 | 忽视现有技术导致重复研发 | 建立 "预研阶段专利查重 - 方案成型专利全景分析" 双检机制 |
机会误判 | 过早否定 "非主流" 问题的价值 | 设立 "创新孵化池",对高潜问题进行 6-12 个月跟踪评估 |
商业脱钩 | 专利方案与企业商业模式不兼容 | 在问题筛选阶段引入 Business Model Canvas 进行适配性分析 |
专利挖掘不是偶发的灵感闪现,而是系统化的需求洞察与价值创造工程。当创新者将思维范式从 "技术展示" 转向 "问题解决",将视角从 "实验室" 延伸至 "应用场景",就能发现:每个未被妥善解决的需求都是潜在的专利富矿。
二、如何计算12个月/6个月优先权期限:
1.已经注册的含有地名的商标;
2.地名具有其他含义,“其他含义”是指地名作为词汇具有确定含义且该含义强于作为地名的含义,不会误导公众的;
3.地名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
4.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划或我国公众不熟知的外国地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