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场就像一场游戏,哪个企业家不是一路打怪升级,展示十八般武艺和各种技能。
众所周知,要想把这个“生意”游戏玩得更出彩,就得找到游戏里隐藏的技巧。
这篇文章讲的便是软件著作权,其隐藏技能之一。
软件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被提及的概率远小于商标和专利,甚至很多老板都不知道它的存在。 当大多数老板还在为一些“税收”的事情斤斤计较时,高手们已经通过“软著”这种知识产权获得了丰厚的奖励回报。 您可千万别不信,铭铖知识产权这就给您讲讲软著为什么对于企业很重要。 1、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 软件著作权能够作为知识产权享有国家各种政策优惠。 相较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有下证周期时间短,流程简洁,申报成功率较高等优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了以下软件企业享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1) 我国境内满足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有至期满为止。 获利年度,指的是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 (2)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有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满足条件的软件企业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要求获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以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能够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4) 满足条件的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如果单独进行核算,能够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获得更多的资质和扶持
虽说“双软”下放权利到行业协会了,行业协会主管“双软”评估工作,但政策上对于具有著作权的扶持却没有减弱。 比如说在认证高新技术企业时,软件著作权便是当中非常重要的评分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而且很多类型的政府资金支持也会要求企业提供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证书。 企业具有软件著作权相当于具有了一块国家政策支持的金牌,无往而不利。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根据有关著作权法的要求,对软件作品享有的各种专有权利。 创业者自己开发的网站、app等都是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很多人在初期只专注于做产品,很少关注如何保护自己开发的软件的问题。 后期被别人抄袭的时候,后悔当初没有做好相关保护,导致自己作品的权属证书丢失。 对于企业或者创作者来说,通过软件著作权登记获得国家授予的登记证书,既保护了自己的成果,又可以事前防止侵权盗版,事后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
软件著作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不会因为企业破产而失效,软件著作权可以转让拍卖,直接实现经济价值。 同时,软件著作权也是企业科技实力的象征,可以提高企业的信誉,在与投资者的谈判过程中作为竞标的有力条件。
商标和版权的区别
1、申请的机构不同 商标是通过商标局进行申请。 版权是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申请的。 2、保护对象不同 商标权保护的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版权保护的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的作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 3、保护的期限不同 商标的期限为10年,超过了10年需要申请续展。版权的受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一些申请人认为拥有了商标的商标权等同于拥有了商标的版权。但事实并非如此,以上区别就可以看出。如果想要同时拥有商标的商标权和版权,在注册商标时,最好做版权登记。 登记版权的好处 1、商标是按类别申请注册的,对商标的保护也是按类别。如果您的商标还没做全类保护,那登记版权就能起到很好的辅助保护作用。 2、商标申请周期较长,版权申请周期短。在商标核准注册前,版权证书可以起到一定的商标防御作用。 3、版权可以证明商标的归属权。做好版权登记可以为日后遭遇商标纠纷提前准备好证据。 4、版权一旦登记后,其他人若想使用商标,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版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权利证明,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条件。 5、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无效和撤销。所以,如果一件美术作品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版权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无效,成功率就比较大了。但毕竟提出异议或无效耗费精力较大。 很多人也有疑问,既然版权作用这么大,是不是只登记版权就可以了? 当然不是,商标是使用在商业用途的必然条件。只有版权,虽然你是原创,但是在产品使用上会非常受限,并不能限制他人用这个名字的普通字体去注册商标,名字维权离开不了商标证书,入驻很多平台也必须靠商标证书的支撑。正常都是建议在企业使用产品上同时申请商标,用成本最小的方式进行最大的保护! 由于商标申请周期较长,为避免被他人抢注,因此很多人在商标申请前都会进行版权登记来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 总结 商标和版权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我国《商标法》规定,如果别人用你的作品进行商标注册,那么我们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随着互联网时代的进步,对原创作品侵权、盗版的案例越来越多,为避免将来产生纠纷,建议企业根据自身需求,结合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以更好地保护品牌和创新成果。
一、不要使用禁用标志
避免使用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红十字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以及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或不良影响的词汇和图形。例如,“中华国宴”“红新月”等标志因涉及国家象征或公共利益,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二、不要使用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仅有商品通用名称、型号,或直接描述商品质量、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标志,通常缺乏显著性,难以通过注册。如“苹果”用于水果类商品、“快速”用于快递服务等,此类标志无法有效区分商品来源。 避免复制、模仿驰名商标或抢注社会热点名词、名人姓名等。例如,恶意抢注奥运健儿姓名如“杨倩”“全红婵”,或翻译国外知名品牌商标,均可能构成侵权或被驳回。 四、不要忽视商标查询和类别选择 注册前务必进行商标查询,避免与已注册商标冲突。同时,准确选择商品或服务类别,确保商标保护范围覆盖实际经营领域。若类别选择错误或未查询在先权利,可能导致注册失败或引发侵权纠纷。
1.未经授权的复制:包括复制他人受版权保护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作品,用于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例如,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小说打印出售,或在网络上大量转载他人的图片。
2.擅自改编: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进行改编,如将小说改编为电影、将歌曲改编为其他风格等,未获得原作者的许可。
3.未经授权的表演:在公开场合表演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如在剧院演出未经授权的戏剧,或在网络直播中播放未经许可的音乐。
4.销售侵权复制品:以营利为目的销售盗版书籍、光盘等侵权复制品。
5.数字侵权:在网络环境中,未经授权通过互联网传播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如在未经授权的网站上提供电影在线观看或下载。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版权侵权,侵犯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
01
两种专利
发明专利指的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的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类发明和方法类发明,保护范围更广。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只保护产品,对创造性的要求不高,但实用性要求比较高,实用价值要高。
02 保护范围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既可以是方法上的发明,也可以是产品上的发明,还可以是改进上的发明,发明专利的范围要大于实用新型专利。从时间维度来看,发明专利保护时间较长,有20年保护期。 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只针对产品,主要保护产品结构创新。从时间维度来看,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时间较短,只有10年保护期。
03 创造性要求 发明专利:相当于从0到1,无中生有,对创造性要求非常高,与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实用新型专利:相当于从1到2,更看重实用性,与已有技术相比要有实质性的特点与进步。
04 审查流程 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告》实质审查》授权》下证,一定要有实质审查,并且需要申请人自己提出。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授权》下证,与发明专利不同的是,没有实质审查,只有初审。
05 审查周期 发明专利:申请时间长,审查慢,通常需要1-3年才能下证。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快,由于没有实质审查,通常10-14个月就能下证。
06 含金量 发明专利:申请比较难,申请费用贵一些,含金量比较高,维权赔偿金额也很高,因为通过了实质审查,可以直接拿来作为维权的证明。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相对容易一些,所以含金量较低,但性价比高,维权速度快,赔偿的金额不多,由于没有实质审查,所以维权时需要再申请一个专利权评价报告来作为审理依据,处理专利侵权的相关纠纷。
ZONGJIE 核心总结 发明专利重在“实用”,保护范围广,力度大,实用新型专利重在“实用”授权快,成本低。
2025年的专利代理行业,其核心特征可以概括为“存量博弈”与“监管去泡沫化”并行。
过去数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的快速增长是中国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的直观体现。数据显示,仅2023年一年,专利代理机构就增长了16.6%,新设机构达855家。这种高速扩张在满足了爆炸式增长的专利申请需求的同时,也埋下了深刻的隐患。
行业并未因规模扩大而形成健康的寡头格局。相反,市场集中度长期偏低大量中小型机构涌入,使得市场迅速从蓝海变为红海。由于专利审查的核心环节(如创造性的“三步法”判断)在长期实践中已形成固定的审查与答复套路,这为“模板化”和“流水线”作业提供了可能。这种模式极大地降低了服务门槛,使得新入局者可以快速复制并以低价抢占市场。最终,竞争的核心不再是专业服务的质量,而是获客数量与价格。当人力成本持续攀升,而服务单价却因内卷不断探底时,机构的盈利空间被严重挤压,人均盈利下降成为必然。
尽管一些报告指出,行业“马太效应”开始显现,头部机构的地位难以撼动但这更多体现在高端、涉外等少数业务领域。在占据市场绝大多数的中低端申请业务上,整个行业仍深陷同质化竞争的泥潭,呈现出“大而不强”的典型特征。到2026年,这种仅靠人力规模扩张而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模式将彻底触及天花板。
如果说市场内卷是行业发展的内生性阵痛,那么监管的持续高压则是加速行业“去泡沫化”的强大外力。自2021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导的“蓝天”专项行动已成为悬在所有代理机构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一行动的核心目标直指非正常专利申请及其背后的违规代理行为。监管部门的手段明确而严厉。
从2017年的《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到2023年、2024年多次修订和施行的《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对非正常申请的定义、类型和惩戒措施进行了持续细化与升级。目前监管不再止于“约谈”,罚款、责令停业、吊销执业许可等“重拳”频出。更有甚者,有机构因代理高达数千件非正常专利申请而面临吊销执照的严惩。这些公开的典型案例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到2026年,这场监管风暴将进入常态化、精细化阶段。这意味着,过去那种依赖“造假”、“凑数”来获取补贴或完成指标的商业模式将被彻底终结。一批以“非正常申请”为主要业务来源的代理机构,在2024年至2025年间已经或正在被清退出市场而剩下的机构也必须对其业务流程和客户质量进行彻底的合规审查。这无疑是一场痛苦的洗牌,但它为真正有价值的专业服务腾出了市场空间。
监管重拳之下,一个更为深远的负面影响是行业整体的“信任赤字”。一个令人痛心的现象是,从业者在拿到一个国内企业的案子时,第一反应往往是“这个专利是编的、是非正常的”。这种自嘲式的刻板印象,恰恰是行业声誉受损的真实写照。
长期的“量重于质”导向,以及部分机构和申请人为了套取政策红利而进行的非正常申请行为,已经严重污染了专利的“声誉池”。这导致了两个后果:一是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对专利价值的认知产生偏差;二是真正致力于高质量研发和专利布局的企业,其创新成果的价值也可能被低估。这种弥漫在行业中的“负能量戾气”,不仅打击了从业者的专业自豪感,更构成了高质量服务供需匹配的障碍。因此,2026年,如何重建信任、重塑专业形象,将是整个行业面临的共同挑战。
当供给侧在监管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下被迫调整时,需求侧——即创新企业——的变化更为主动和深刻。正是这种来自客户端的需求将成为引领2026年行业分化的核心驱动力。
过去,许多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较为单一,或为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指标,或为获取政府资助,或仅为宣传需要。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和知识产权意识的深化,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技术密集型领域的企业,开始真正将专利视为“商业武器”。
在医药、医疗器械、半导体、通信、新能源等领域,企业对专利工作的态度是“老老实实、本本分分、扎扎实实”。他们进行的检索、分析、撰写、答复、无效等工作,无一不是“精益求精”。原因很简单,在这些行业,专利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市场准入、竞争优势的维持以及商业谈判的筹码。一个高质量的专利布局,可能意味着数亿乃至数十亿的市场价值;而一个专利漏洞,则可能导致整个产品线面临被诉或禁售的风险。
此外,在知识产权预算普遍缩减的大背景下,企业内部的IPR(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花掉每一分钱时都变得更加谨慎。他们不再追求专利申请的绝对数量,而是更加关注专利组合的质量、与核心产品的关联度以及未来的商业化潜力。这种从“数量驱动”到“价值驱动”的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了对专利代理服务的需求。
预算收紧和价值导向的转变,让企业对服务的“性价比”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这里的“性价比”绝非简单的“低价”。企业越来越反感“套路模板化的内容”,而是“着重聚焦对他们有用的那一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
这意味着,一份长达百页、充满通用模板和冗余信息的分析报告,其价值可能远不如一份只有五页、但精准指出了某个核心竞品专利组合的致命缺陷、并提出具体规避设计方案的备忘录。企业IPR的专业水平不断增强,他们有能力分辨报告中的“水分”,也厌倦了为这些无效内容付费。
因此,到了2026年,能够提供“有效信息密度”极高的服务的机构将备受青睐。服务的价值不再以篇幅、工作量等传统标准衡量,而是以其能否解决企业的实际商业问题、能否提供精准的决策支持来评判。这种对“性价比”的重新定义,是对所有依赖模板化、流水线作业的代理机构的降维打击。
当企业不再满足于“法律工匠”式的服务时,他们对服务提供者的期望也随之升级。一个极其生动的场景是,企业IPR在考察服务机构时,最有效的方法是考察服务人员是否“专注于这个领域”,是否能对“行业现状、技术脉络、竞品行情、产品特点侃侃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