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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雷指南!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关键陷阱解析
一、申请前的陷阱

01 缺乏检索
专利检索是申请前至关重要的一步,能帮助申请人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判断自己的创新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如果在申请前不进行检索,很可能辛苦研发的技术早已被他人公开或申请专利 。
例如,有位发明家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研发了一款新型的智能门锁,满心欢喜地申请专利,结果却发现市场上已经存在类似技术,并且早已有人申请专利。由于缺乏申请前的检索,他的专利申请不仅被驳回,之前投入的心血也付诸东流,还可能面临侵权风险。所以,在申请专利前,务必进行全面细致的检索,为成功申请专利奠定基础。
02 对专利类型认知不足
我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保护对象和特点。发明专利主要针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创造性要求较高,保护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侧重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实用新方案,保护期限为 10 年;外观设计专利则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等结合的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进行保护,保护期限为 15 年。
准确把握专利类型,根据自身创新成果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专利申请类型至关重要。
03 技术过早公开
专利申请讲究 “先申请原则”,并且对技术的新颖性有着严格要求。在申请专利之前,一旦技术被公开,就可能丧失新颖性,导致专利申请失败。技术公开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在学术会议上报告、发表论文、产品展销会展示、网络公开等。以科研人员为例,有些科研人员为了尽快展示研究成果,在申请专利前就将技术细节发表在学术期刊上。之后当他们申请专利时,专利局会以该技术已在论文中公开,丧失新颖性为由驳回申请。所以,在申请专利之前,一定要严格保密技术,避免过早公开,确保技术在申请时符合新颖性要求。
二、申请过程中的陷阱
01 选择不良代理机构
专利申请过程复杂,很多申请人会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然而,市场上的代理机构鱼龙混杂,一些不良代理机构为了骗取钱财,使出各种套路。比如 “包过承诺”,某些代理机构信誓旦旦地向申请人保证,专利申请百分百能通过,以此吸引申请人委托,并收取高额费用。但实际上,专利申请能否通过取决于技术本身是否符合专利授权条件以及申请文件的质量等多种因素,任何代理机构都无法保证一定能成功申请。此外,“超短时间授权” 也是常见套路,专利申请有严格的审查流程和时间规定,从申请到授权需要一定的周期,那些声称能在极短时间内让专利授权的代理机构,无疑是在欺骗申请人。因此,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一定要谨慎考察,选择信誉良好、专业能力强的正规机构。
02 申请文件准备不当
申请文件是专利申请的核心,其质量直接影响申请的成败。申请文件主要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等。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关键,其范围界定要合理,既不能过窄,导致保护范围受限,也不能过宽,使得技术方案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而无法获得授权。说明书则需要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如果说明书内容模糊不清、缺乏关键技术细节或者公开不充分,都会导致专利申请受阻。所以,在准备申请文件时,要高度重视,确保文件的质量,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03 忽视审查意见反馈
专利申请提交后,专利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意见是专利局对申请文件中存在问题的指出和建议,认真对待审查意见并及时、准确地进行答复和修改,是专利申请成功的关键环节。然而,有些申请人却对审查意见不够重视,敷衍了事。比如,某发明家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认为审查员提出的问题无关紧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认真修改,只是简单地回复了几句。结果,专利局认为其对审查意见的答复不充分,没有解决申请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最终驳回了专利申请。还有些申请人因为对审查意见中的专业术语和法律条款理解困难,不知道如何答复,又不寻求专业帮助,导致错过了答复期限,同样使得专利申请失败。所以,当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申请人一定要认真研究,积极与代理机构或专业人士沟通,按照要求进行全面、准确的答复和修改,争取让专利申请顺利通过审查。
三、申请后的陷阱
01 专利管理不善
成功申请专利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后续的专利管理同样重要。专利维护的要点包括按时缴纳年费、关注专利有效期、及时办理专利权的变更手续等。年费是维持专利有效性的必要费用,如果未能按时缴纳年费,专利会被视为放弃,从而失效。辛辛苦苦申请的专利,因为年费问题而失效,实在可惜。此外,专利有效期的管理也不容忽视,不同类型专利的有效期不同,申请人要清楚自己专利的有效期,提前做好规划。如果涉及专利权的转让、许可使用等变更情况,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专利权的合法转移和使用。所以,建立良好的专利管理制度,定期对专利进行管理和维护,是保障专利有效性的关键。
02 缺乏战略规划
对于企业而言,专利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成果的保护,更是一种战略资源。缺乏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会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比如,企业没有合理布局专利,导致在核心技术上缺乏专利保护,容易被竞争对手反制。另外,没有制定专利战略,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专利壁垒,无法充分发挥专利的价值。例如,一些企业虽然申请了不少专利,但这些专利之间缺乏关联性和系统性,无法形成一个相互支撑、相互保护的专利网络,无法有效阻止竞争对手的模仿和侵权行为。因此,企业要重视专利战略规划,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和市场竞争情况,合理布局专利,充分发挥专利的战略价值,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如何避免专利申请陷阱
01 做好申请前准备
进行全面专利检索:专利检索是申请前必不可少的环节。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专利检索,利用专利数据库是最常见的方式。像中国专利文献数据库、欧洲专利局数据库等,都提供了丰富的专利信息。
在检索时,我们可以输入关键词、申请人、发明人等信息进行筛选。
除了关键词检索,还可以运用分类号检索。根据专利的分类体系,找到对应的分类号,然后在该分类下进行检索,能更精准地获取特定领域的专利。如果对某一电子设备领域的专利感兴趣,可先确定该领域的分类号,再在数据库中输入分类号进行检索。
此外,引用检索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通过查看已有的专利文献中所引用的参考文献,追踪相关技术的发展脉络,发现更多相关专利。若检索到一篇关于新型电池技术的专利,查看其引用文献,可能会发现更多与之相关的电池技术专利。对于有条件的申请人,还可以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检索。这些机构拥有专业的检索工具和经验丰富的检索人员,能够提供更全面、深入的检索服务。
准确判断专利类型:根据自身创新成果的特点,准确选择专利申请类型至关重要。如果创新是一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且技术含量较高,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那么适合申请发明专利 。在选择专利类型时,一定要仔细研究各类专利的定义和特点,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申请类型准确无误。
02 选择靠谱代理机构
查看代理资质:正规的专利代理机构必须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许可,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在选择代理机构时,首先要查看其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我们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网站进行查询。如果一家代理机构无法在这些官方网站上查到注册信息,那么很可能是 “黑代理”,千万不能委托。“黑代理” 不仅不注重服务质量,还可能为了牟利而损害申请人的利益,导致专利申请失败或产生其他纠纷。
考察口碑信誉:代理机构的口碑和信誉是衡量其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代理机构的口碑,向同行、朋友打听,查看代理机构的官方网站、社交媒体上的客户评价,以及专业的知识产权论坛上的讨论等。如果一家代理机构在业内口碑良好,客户满意度高,那么其服务质量通常也有保障。相反,如果代理机构存在大量负面评价,如服务态度差、申请文件质量低、拖延申请进度等问题,就要谨慎选择。
了解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与代理机构沟通时,要详细了解其提供的服务内容。正规的代理机构应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专利申请前的检索分析、申请文件的撰写和提交、申请过程中的流程管理、审查意见的答复等。同时,要明确收费标准,避免出现隐形收费项目。有些代理机构可能会以低价吸引申请人,但在后续服务中通过各种理由增加收费,给申请人带来经济负担。因此,在签订委托合同前,一定要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明确写入合同,确保双方权益。
03 积极应对申请过程
与代理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与代理机构保持密切沟通至关重要。申请人要及时向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确保代理机构对发明创造有全面、准确的了解。同时,要认真听取代理机构的专业意见,积极配合代理机构的工作。当代理机构对申请文件提出修改建议时,申请人要仔细研究,充分沟通,确保修改后的文件能够准确体现发明创造的核心内容。如果申请人对代理机构的工作存在疑问或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协商解决,避免问题积累影响申请进度。
认真撰写和修改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是专利申请的核心,其质量直接影响申请的成败。在撰写申请文件时,要做到内容完整、逻辑清晰、表述准确。权利要求书要合理界定专利的保护范围,既不能过窄,也不能过宽;说明书要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如果自身撰写能力有限,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在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要认真对待审查意见,按照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时,要注意保持文件的一致性和连贯性,确保修改后的文件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及时回复审查意见:专利局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申请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回复。回复审查意见时,要针对审查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准确的答复,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说明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如果对审查意见理解困难或存在疑问,可以咨询代理机构或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回复审查意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专利申请能否通过审查,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04 加强专利管理
建立专利管理体系: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体系是确保专利有效维护和合理运用的关键。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专利的申请、维护、评估和运用等工作。制定明确的专利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专利管理行为。定期对专利进行盘点和梳理,了解专利的有效期、年费缴纳情况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个人也可以建立简单的专利管理记录,记录专利的申请时间、授权时间、有效期等信息,方便管理。
定期评估专利价值:专利的价值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市场环境、技术发展等因素的变化,专利的价值也会发生波动。因此,定期对专利进行价值评估非常必要。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专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专利战略。对于价值较高的专利,要加强保护和运用,通过专利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专利的经济价值;对于价值较低或已经失去市场价值的专利,可以考虑放弃,节省维护成本。个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合理规划专利的使用和处置。


申请一个专利要多久?—— 三种专利申请流程与周期详解
一、发明专利的流程与周期      

发明专利作为专利体系中的“金字塔尖”,其保护期限长达20年,但是申请过程也最为复杂和漫长的,通常申请周期长达1.5—2年时间。

完整流程包括五个关键阶段:

1.申请受理阶段(1—2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实质审查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等核心文件。国知局会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

2.初步审查阶段(约3—5个月)

审查员对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3.公布阶段(申请日后18个月)

这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必经环节。除非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开,否则专利申请将在18个月期满时自动公布。

4.实质审查阶段(10—18个月)

这是发明专利独有的核心环节。申请人需在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相关费用。审查员将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全面评估。

5.授权阶段(1—2个月)

通过实质审查后,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费用,最终获得专利证书。

举个例子

某企业在2023年1月提交了一项新型水处理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他们在2023年5月通过初步审查,2023年7月自动进入公布阶段,随后立即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经过近两年的审查周期,最终在2025年2月获得授权,总周期约24个月。


二、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流程与周期     

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流程更为简化,授权周期显著缩短,分别为6—10个月和4—6个月。

→实用新型专利流程(保护期限10年):

1.申请受理阶段(1—2个工作日)

申请人需要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和摘要。国知局会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

2.初步审查阶段(6—8个月)

在这个阶段,审查员会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创造性进行实质性的判断。

3.授权阶段(1—2个月)

初审合格后,审查员将作出授权决定,并发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举个例子

某公司开发的新型自行车锁结构,在2025年1月提交实用新型申请,同年10月即获得授权,总耗时仅9个月,展现了实用新型专利的高效性。

外观设计专利流程(保护期限15年):

1.申请受理阶段(1—2个工作日)

申请人需要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产品图片或照片(六视图和立体图)、简要说明(描述设计要点和用途)。国知局会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

2.初步审查阶段(2—4个月)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设计是否属于可授予专利的主题。

3.授权阶段(1—2个月)

初审合格后,审查员将作出授权决定,并发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举个例子

某工作室的一款家具外观专利,在2025年5月提交实用新型申请,在2025年10月就获得了授权,申请总周期仅5个月。所以外观设计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中,审查周期最短的。



三、三种专利核心差异: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与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和其它两种专利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多了实质审查公布阶段

1.实质审查

是发明专利独有的深度审查环节。

审查员需要通过全球的专利数据库进行检索,仔细评估技术方案是不是真的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个过程不仅耗时比较长,还需要申请人积极配合,去应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就像是一场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的“技术大探讨”。

2.公布阶段

体现了专利制度里公开换保护的原则。发明专利申请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必须得向社会公开。这样做既促进了技术的传播,也为实质审查提供了公众监督的渠道,让审查更加公开透明。

相比之下,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也没有强制公布的要求,这就是它们授权周期更短的根本原因。

专利申请流程知识拓展

KNOWLEDGE EXPANSION

影响专利申请周期的关键因素 

1.技术复杂性:是影响专利审查周期的首要因素。高精尖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往往需要更长的审查时间。例如,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发明专利通常更长。

2.文件质量:直接影响审查效率。形式上的问题、权利要求书撰写不清晰、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等问题都会导致补正/审查意见,显著延长审查周期。

3.审查环节差异:是三类专利周期区别的制度因素。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需要投入大量审查资源,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采用形式审查为主的方式,自然效率更高。

4.申请数量大:2024年我国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了上百万件,这还不包含申请中、审查中和被驳回的发明专利以及其他类型的专利。加上审查人力有限,所以也是影响专利申请周期的一个客观因素。


专利申请为什么会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 

发生在申请提交后的初步形式审查阶段。审查员检查申请文件是否满足最基本的受理条件(如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达标、费用是否缴纳等)。如果不满足,申请不会被赋予申请日(或申请日可能无效),后续程序无法启动。这是“进门”的问题。
驳回: 
发生在实质审查阶段(发明)或初步审查阶段(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审查员在受理后,对申请内容是否符合专利授权实质条件(如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保护客体、公开充分等)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则驳回申请。这是“进门后能否授权”的问题。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10大原因
1.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简要说明的。
2.未使用中文的。例如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就不能被受理。
3.不符合下列规定中的受理条件的:申请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部申请文件的字迹和线条清晰可辨,没有涂改,能够分辨其内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附图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笔迹绘制,并且没有涂改。
4.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5.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提出专利申请的资格的。
6.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7.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8.直接从外国向专利局邮寄的。
9.直接从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寄的。
10.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三类专利不予受理解决方案
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
1.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般是附图或是专利语言问题
解决方案:
仔细核对清单: 在提交前,严格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要求,逐项核对所需文件及其格式。使用官方提供的标准表格。
清晰附图: 实用新型附图必须清晰、完整地表示要求保护的产品形状、构造。图片分辨率足够,线条清晰。
2.未缴纳或未缴足申请费,缴费信息(如申请号、费用名称)错误,导致费用无法关联到本申请。
解决方案:
同步缴费: 在提交申请的同时缴纳申请费是最稳妥的做法。
足额缴费: 准确计算并缴纳规定金额的费用。
保留凭证: 妥善保管缴费凭证。
3.申请类别不明确或错误,如请求书中未明确勾选申请类型(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解决方案:
明确勾选: 在请求书首页清晰、准确地勾选申请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文件匹配类型: 确保提交的文件内容与所选择的申请类型一致。发明/实用新型需要详细文字描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必须附图;外观设计则需要视图和简要说明。
4.申请人信息严重缺失或错误,注意细心,地址信息或是外国人申请需注意,填写正确
5.申请明显不属于保护客体:
申请的主题明确是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但生产方法可申请发明)、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法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明显是方法、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仅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单纯材料替换、不可移动的建筑物等。
解决方案:
提前评估:评估自己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可申请专利。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不确定,务必咨询专利代理人或律师。
调整保护范围:如果核心创新点属于方法,但产品结构有创新,可考虑是否能用实用新型保护结构(如果可行)。若属于不可专利客体,则不应申请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特有的不予受理原因)
1.图片或照片不符合要求:如视图不全、图片/照片模糊、失真、有阴影、包含无关背景或干扰线,导致外观设计无法辨认。各视图比例不一致等
解决方案:
提供完整视图: 提交足够数量和角度的视图(通常六视图+立体图),足以唯一确定产品外观。对于细长物品,可提交省略中间部分的视图但需说明。
2.缺少简要说明或简要说明不符合要求:如未写明设计要点、简要说明与图片不对应等。
解决方案:
核心内容: 准确填写产品名称(通用名称+用途,如“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用于汽车的轮毂”)、产品用途。
突出设计要点: 这是关键! 清晰、简洁地描述最能体现设计创新、与现有设计区别开来的要素。
色彩保护: 如果要求保护色彩,必须提交彩色图片/照片,并在简要说明中写明“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商标和版权的区别是什么?为什么申请商标后还需要登记版权?

商标和版权的区别


1、申请的机构不同


商标是通过商标局进行申请。


版权是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申请的。


2、保护对象不同


商标权保护的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版权保护的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的作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


3、保护的期限不同


商标的期限为10年,超过了10年需要申请续展。版权的受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一些申请人认为拥有了商标的商标权等同于拥有了商标的版权。但事实并非如此,以上区别就可以看出。如果想要同时拥有商标的商标权和版权,在注册商标时,最好做版权登记。



什么样的技术适合申报发明专利?(正面清单)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具体可以分为两大类:
1. 产品发明
指针对一个实体物品的发明创造。
设备、装置、机器:例如,一种新的发动机结构、一款具有独特传动机构的机器人、一种新的微流控芯片。
产品部件/结构:例如,一种新的手机散热片结构、一种能提高轮胎抓地力的新型花纹。
材料/物质:例如,一种新的高强度铝合金、一种新型的药物化合物、一种新的环保涂料。
电路/系统:例如,一种新的电源管理电路设计、一种基于硬件的图像处理系统。
2. 方法发明
指针对一个过程或操作的发明创造。
制造方法:例如,一种制造太阳能电池的新工艺、一种生产特定形状纳米材料的方法。
操作/控制方法:例如,一种用于自动驾驶汽车的路径规划算法、一种提高无线通信质量的方法。
检测/测量方法:例如,一种快速检测水中特定污染物的方法。
用途发明:已知产品或物质的新用途。例如,发现一种原本用于治疗心脏病的药物,对治疗某种特定癌症有显著效果。这种“新适应症”可以申请用途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授权的条件有哪些?

基本条件(适用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发明/实用新型:涉及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形状、图案、色彩等结合的设计。排除范围:科学发现、疾病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等不可专利(各国具体规定可能不同)。

  2、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申请内容不得危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如赌博设备、克隆技术等)。

实质条件(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1、新颖性

  (1)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2)无他人已向专利局提出相同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公布的文献中。

  2、创造性

  (1)发明:相比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2)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标准低于发明)。

  3、实用性技术方案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如解决技术问题、提高效率等)。

实质条件(适用于外观设计)

  1、新颖性

  (1)不属于现有设计(申请日前无相同或近似设计公开)。

  (2)无抵触申请(他人在申请日前提交、申请日后公开的相同设计)。

  2、区别性与现有设计或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避免混淆。

  3、不冲突他人在先权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先合法权利。四、形式条件1、申请文件完整规范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技术领域、背景、具体实施方式等)、权利要求书、摘要(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

  2、充分公开说明书需清晰完整,使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技术方案。

  3、单一性原则一件申请仅限一项发明创造(属于同一构思的多个发明可合并申请)。

其他注意事项

  (1)先申请原则:同样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

  (2)保密审查:在中国完成的发明需先通过保密审查方可向国外申请。

  (3)分案申请:若申请不符合单一性,需分案提交。

  新颖性

  1.丧失新颖性的是现有技术已公开。现有技术是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

  技术公开的方式有三种:

  (1)出版物公开,即通过出版物在国内外公开披露技术信息。其地域标准是国际范围。这里的出版物,是指记载有技术或设计内容的独立存在的有形传播载体,可以是印刷、打印、手写的,也可以是采用电、光、磁、照相等其他方式制成的。其载体不限于纸张,也包括各种其他类型的载体,如缩微胶片、影片、磁带、光盘、照相底片等。公开披露技术信息,是指技术内容向不负有保密义务的不特定相关公众公开。公开的程度以所属技术领域一般技术人员能实施为准。

  (2)使用公开,即在国内通过使用或实施方式公开技术内容。其地域标准是在我国境内。

  (3)其他方式的公开,即以出版物和使用以外的方式公开,主要指口头方式公开,如通过口头交谈、讲课、作报告、讨论发言、在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播放等方式,使公众了解有关技术内容。其地域标准是在国内。

  2.抵触申请。抵触申请是指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先申请被称为后申请的抵触申请。抵触申请会破坏新颖性,防止专利重复授权。

  3.不视为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与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在技术方案的构成上有实质性的差别,必须是通过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结果,不能是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分析、归纳、推理就能够自然获得的结果。发明的创造性比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更高。创造性的判断以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判断能力为准。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它有两层含义:

  第一,该技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产业包括了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产业中的制造和利用是指具有可实施性及再现性。

  第二,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同现有的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能提高产品数量、改善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功能、节约能源或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跨境电商中专利侵权风险及应对策略

常见的专利侵权风险



  外观专利:产品形状、图案等设计与已申请专利的产品高度相似,如模仿网红灯具、热门玩具造型。

  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结构、构造设计抄袭他人专利,像手机支架的折叠结构、桌椅的收纳设计。

  发明专利:核心技术方案被指侵权,常见于智能设备、医疗仪器等高科技产品。



专利布局与风险规避



  严格选品筛查利用  USPTO、EPO、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等数据库围绕产品关键词、技术特征进行全面检索;对于结构复杂或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建议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侵权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降低侵权风险。

  强化产品创新通过微创新实现产品差异化,例如优化服装剪裁细节、为电子产品添加特色功能。鼓励自主研发,并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核心竞争力。规范供应链管理与供应商合作时,要求其提供产品专利证明文件,核查历史侵权纠纷记录。在合作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条款,约定侵权赔偿责任,确保供应链合规。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跟踪行业专利动态,借助专业专利监控工具,实时掌握新申请专利信息,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前制定应对策略。引入保障措施考虑购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部分地区有政府补贴。提前咨询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建立联系;了解平台专利纠纷处理规则,提前准备应对材料。



被指控侵权时如何应对?



  01核实指控查询专利数据库确认投诉方是否为权利人;比对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判断侵权合理性。

  02协商沟通主动联系投诉方表达解决诚意;协商赔偿金额、下架产品、改进设计等和解方案。

  03法律应对若协商无果,可咨询知识产权律师;在律师指导下准备研发资料、销售记录等应诉材料,积极维权。

  企业出海浪潮下,跨境电商市场前景广阔,机会众多,但专利侵权风险如同暗礁,只有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合规布局,才能在市场里稳步发展 。


企业产生的新的研发技术,是不是一定要申请专利

企业产生的新的研发技术并非一定要申请专利,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下是具体情况分析:

  需要申请专利的情况:

  技术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若研发技术在现有基础上有显著创新,能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申请专利可防止他人抄袭,保护企业创新成果。例如华为在5G通信技术领域的创新,通过专利保护巩固了行业领先地位。

  技术有市场前景:预计技术能带来可观经济效益时,申请专利可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创造优势,通过专利许可、转让等方式获取收益。如高通的通信技术专利,通过向其他厂商许可收取费用,获得巨额收入。

  技术易被逆向工程:若技术容易被竞争对手通过拆解产品等方式获取,申请专利可有效保护技术秘密,避免被轻易复制。例如电子产品的内部电路设计,产品上市后易被分析,专利可防止模仿。

  技术是企业商业模式的核心:对于支撑企业商业模式的关键技术,申请专利可确保商业模式不被轻易模仿。如共享单车的商业模式,若早期布局专利,可对后续类似模式形成保护。

  企业有上市或融资需求:专利是企业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的体现,在上市或融资时,专利可增加投资者信心,提高企业估值。科创板、创业板等对企业的知识产权有明确要求,专利是重要的资产证明。

  不一定需要申请专利的情况:

  技术保密性好且难以被模仿:若技术具有很强的保密性,难以被竞争对手获取和模仿,可通过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如可口可乐的配方,至今未申请专利,而是通过严格保密措施保护。

  技术更新换代快:对于技术更新换代迅速的领域,申请专利可能无法及时跟上技术发展,且专利申请和维护需时间和成本。此时可先专注于技术研发,待技术相对稳定后再考虑申请专利。

  技术市场价值有限:若研发技术市场价值较低,申请专利的成本可能高于技术带来的收益,可不申请专利。例如一些小众领域的技术改进,对业务影响不大,申请专利性价比不高。

  技术存在侵权风险:若研发过程中可能无意侵犯他人专利权,需进行充分的专利检索和分析,评估侵权风险。若风险较高,可能需调整技术方案或放弃申请专利。

  综上,企业应根据技术特点、市场前景、保密难度、成本收益等因素,综合评估是否申请专利,必要时可咨询专业知识产权顾问,制定合理的保护策略


专利过期了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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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利的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权保护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 10 年外观设计专利 15 年。这期间得交年费维持专利,不然未按期缴费就视作放弃,专利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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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利过期情况


  一、过期1个月内

  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

  二、过期2~6个月

  超过1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缴费通知书》,通知书中会仔细列出专利权人理应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年费、滞纳金等。

  三、超过6个月

  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但专利权人依然可以保住自己的专利权。逾期不理会,则彻底丧失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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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专利过期的补救办法


  1、过期1个月内,有1个月延缓期,及时补缴年费,不用交滞纳金。

  2、过期 2-6个月,会收到《缴费通知书》,2-6个月分别要交当年全年年费的 5%、10%、15%、20%25%作为滞纳金。

  3、超过 6个月,会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但 2个月内交年费、25%滞纳金和专利权恢复费,还能申请恢复权利。

  4、逾期不理会,接到通知书 2个月内没办理恢复手续并缴费,专利权彻底终止,没法恢复,大家都能用。

  5.彻底丧失专利权,很多专利已没新颖性,加上专利权丧失,只能重新申请专利来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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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办理申请手续时要缴纳申请费;其次是专利审查合格需要颁发专利证书时,要缴纳专利登记费。此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申请人可以根据通知上写明的数额和事项缴纳费用。此外,申请人还应及时缴纳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和实质审查费,再次是以后要逐年缴纳年费。

  以上提到的5项费用是最重要的费用,申请人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关于其他费用,可以根据提交专利申请后,申请人的需要和专利审查的情况随时缴纳。


专利申请避坑指南:5 个常见误区,帮你绕过 90% 的弯路

误区一:必须做出实物,才能申请专利?


  不少申请人存在这样的误解:申请专利得先做出实物原型。但实际上,专利法的核心要求是 “清晰、完整地阐述技术方案”——  只要能通过文字、图纸等形式,说清楚发明创造的实现方法和具体功能,就算没有实物成品,也能申请。

  案例:深圳一位工程师研发出智能门锁的控制模块后,没着急申请专利,而是先带着原型机去参加展会收集反馈。

  3 个月后他准备提交申请时,发现同行已经根据展会上公开的技术细节,抢先一步递交了专利申请。最终,这位工程师的申请因丧失 “新颖性” 被驳回。

  避坑要点:技术方案一旦确定,别等实物,立刻启动专利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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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二:自己上网填资料,就能搞定专利申请


  现在线上申请流程越来越简化,很多人觉得自己动手填报就行。但专利申请里的 “权利要求书撰写”“附图规范绘制”  等环节专业性极强,非专业操作很容易导致保护范围模糊、申请材料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案例:浙江一家服装厂的老板,自己申请新型防皱面料专利时,只简单写了面料成分,没明确界定权利要求的范围。专利授权后,他发现同行在使用相似技术,可因为权利要求书说得不清楚,维权时根本拿不出有力依据,最终维权失败。

  避坑要点:如果没有专利申请经验,建议找正规的专利代理机构或执业代理人帮忙办理,别盲目自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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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三:申请就能授权,授权率就能万事大吉


  很多人以为专利申请提交后就能通过,授权后就能全面保护创新成果,这其实是两个常见误解。首先,专利授权需要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不是提交就一定能过;其次,专利的保护范围完全以  “权利要求书” 的内容为准,并非自动 “全面覆盖” 所有相关技术。

  数据参考:据 2024 年数据显示,我国发明专利授权率约为 45%,实用新型专利约 80%,外观设计专利约  75%。申请未通过的主要原因包括:技术缺乏新颖性、创造性不足、申请材料不合规等。

  避坑要点:

  1.申请前先做专利检索查新,评估技术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避免做无用功。

  2.撰写文件时,合理布局 “独立权利要求” 和 “从属权利要求”,既要争取更广的保护范围,也要留足后续修改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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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四:国内申请了专利,海外市场也能保


  专利有个重要特性  ——“地域性”,也就是说,只有在你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国家或地区,专利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只在国内申请专利,一旦创新成果在海外被抄袭,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案例:广东一家电子企业,只在国内为新型蓝牙耳机申请了专利。产品出口欧洲后,他们发现当地有企业在抄袭自己的技术,但因为没在欧盟申请专利,不仅没法起诉对方,反而还面临被对方反告侵权的风险。

  避坑要点:如果有海外市场布局计划,可通过PCT  国际申请,一次性向多个国家或地区提出专利申请;也可以针对核心市场(比如美国、欧盟、日本)单独提交国家申请。

  误区五:拿到专利证书,就不用管后续了?很多人觉得拿到专利证书就  “一劳永逸”,但实际上专利授权后需要持续维护,否则很可能失效,或者错过维权时机。常见的问题包括:忘记缴年费导致专利失效、没及时监控侵权行为导致证据不足等。

  避坑要点:

  1.建立专利维护清单,记录专利号、年费缴纳期限等关键信息,设置提醒,避免漏缴年费。

  2.定期用专利检索工具监控同行的专利和产品动态,一旦发现侵权,及时收集证据(比如产品样本、销售记录等),通过行政投诉或司法诉讼维权。

  3.专利授权后,也可以通过许可、转让、质押等方式,让专利产生实际的商业价值。

  专利申请是个 “细节决定成败”  的过程,提前避开这些误区,能让你少走很多弯路。如果对某个误区的应对方法还有疑问,或者需要具体的流程拆解,随时可以进一步探讨。


企业必看!知识产权合规要点+侵权保护指南

PART 1

知识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是指由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常见的三大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这些权利赋予创作者或发明者对其作品或发明的独占使用权,从而能够在一定期限内从其创造性劳动中获得经济利益。

01

法律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PART 2

知识产权的四大特征



01

无形性

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是智力成果或商誉等非物质性的作品、商誉或创造发明等客体,其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载体而存在,因此无形性也可称为非物质性。

一般获得物质载体并不等于享有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另外,转让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转让了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侵犯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侵犯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

举例来说,我们所购得某位作家的出版书籍,该作家的出版书籍可以拆分为两类客体:

①出版书籍的有形物质载体——物权的客体;

②出版书籍中的文字内容——著作权的客体

我们购买出版书籍后获得的是所有权,但并未取得出版书籍中的著作权,所以不可私自对其进行复制、发行等。


02

地域性

知识产权只在其依法取得的地域内受法律保护,除非有明确的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

这是因为知识产权不仅是法定权利,还是一国公共政策的产物,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规定才能存在,其中权利的范围与内容与本国各项法律规定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简单理解,如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权,仅在中国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如在日本注册商标权,那么该商标权仅在日本国内发生法律效力。


03

时间性

多数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都是有限的,一旦超过法律所规定的保护期限,权利将自行终止,相关的智力成果将被纳入公有领域,成为人人都可利用的公共资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2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为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都为10年,其中商标权可以申请延续。

著作权(自然人作品)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著作权(法人作品、视听作品)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50年。

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无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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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专有性

      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独有,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法律特别规定的,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不得拥有或使用知识产权专有权利,否则将构成侵权。


PART 3

知识产权的取得




商标权

获得商标专用权,需要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该商标便会成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可不限次数地续期。


专利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可以申请专利。专利权,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经审批后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长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最长保护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最长保护期限为十五年。


著作权

著作权采取的是自动取得制度。只要创作完成,无需特意声明,便可获得著作权。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其中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是永久的,剩余的所有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直至其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PART 4

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与转让



一、商标权的使用与转让

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商标使用禁止性行为:《商标法》规定使用注册商标,不得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人名称等所有注册事项,且不可以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予使用,否则将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使用许可的取得:①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②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③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典型案例】

取得商标使用许可≠取得所有权

泰国天丝公司与案外人签订合资合同,约定成立合资公司(红牛公司),泰国天丝公司为红牛公司提供产品配方、工艺技术、商标和后续改进技术。双方约定红牛公司产品使用的商标是该公司的资产。泰国天丝公司与红牛公司先后就红牛系列商标签订了多份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红牛公司支付了许可使用费。此后,红牛公司针对“红牛”系列商标的产品,进行了大量市场推广和广告投入。

后红牛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享有“红牛”商标权,并要求泰国天丝公司支付广告宣传费用。法院审理认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是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两种方式。判断是否构成继受取得,应当审查当事人之间是否就权属变更、使用期限、使用性质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并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及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在许可使用关系中,被许可人使用并宣传商标,或维护被许可使用商标声誉的行为,均不能当然地成为获得商标权的事实基础。因此本案中,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了红牛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注意】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时,双方最好约定使用许可的范围与具体内容。

独占使用许可:在一定范围内,商标所有人将商标的使用权完全转让给被许可人,所有人自己也无权在该范围使用其商标。

排他使用许可:在一定范围内,商标所有人与一个被许可人共享使用权,授予排他许可后,不得再许可他人在该范围内使用其商标。

普通使用许可:在一定范围内,商标所有人将使用权与被许可人共享,且授予后,依然可以许可他人在该范围内使用其商标。


二、专利权的使用与转让

专利权人有权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并取得相应的报酬。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

开放使用许可禁止性行为: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共有专利权的使用: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专利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典型案例】
专利权权属界定

本案专利名称为“一种合成气除尘系统”及“一种气化炉出口气体喷淋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

某航天公司为上述专利所有方,认为某化工集团公司、聊城某化工公司与其合作期间,违反保密义务约定,以航天公司提供的技术申请涉案两专利,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两专利权归航天公司所有。一审法院认为,涉案专利技术方案是某化工集团公司、聊城某化工公司基于航天公司技术方案的改进技术方案,但有关改进不具备实质性特点,故判决两涉案专利权归航天公司所有。

二审认为,某化工集团公司、聊城某化工公司不能证明其在他人非公开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作出的改进属于使发明创造具有实质性特点的创造性技术贡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界定了技术来源方和技术改进方获得专利权的基础,所以企业在进行他人技术改进的时候,要注意是否作出实质性技术贡献,最好有实质性技术改进的资料,能够帮助维权。

【注意】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可以约定许可使用的具体类型,以明确相关专利使用权利义务。

包括独占实施许可、排他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分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前三种与商标权的许可使用条件相同)

分实施许可:若约定被许可人有权将该专利再许可给第三方,则被许可人与第三人的专利实施许可就是分实施许可,专利权人可以从分实施许可中收取部分提成。

交叉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是指两个或多个拥有不同专利的专利权人,相互许可实施自己的专利,自行约定各自利益的许可。


三、著作权的使用与转让

著作权的使用包括依法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合理使用,是指存在以下情况时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向其支付报酬,但需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法定许可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但仍需向其支付报酬,主要包括:

(1)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和图形作品;

(2)作品在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载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

(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

如果不符合上述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况,那么使用他人的作品,需要与著作权人签署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获得著作权人的使用许可。同样的,转让著作权也需要双方签订权利转让合同,


【典型案例】
侵权行为严重的,赔偿加倍

李某为某历史图书的创作者,于2020年5月与河南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出版代理合同,约定李某共支付16.4万元出版费用,由文化公司负责出版制作540册涉案图书并全部运送给李某,图书出版后发行权及经营收益权归李某所有,文化公司不参与图书发行。

6月,该文化公司与北京某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出版合同,约定文化公司授权传播公司出版发行图书,后者应按合同约定的540册数量安排生产并交付。

7月,上述传播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承伪造李某签字,使图书出版社相信其全权代理李某的涉案图书出版发行事宜,双方签订图书出版协议书,传播公司支付4.5万元,出版社负责印制、装订1000册涉案图书交由传播公司发行。李某在将已出版图书进行发行的过程中,被相关发行商告知因市面在售涉案图书数量太多故无法通过馆配渠道发行,网上销售涉案图书的供货商系北京某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某经核实方知涉案图书多印制460册,传播公司已将绝大部分多印制的图书出售给北京某书店公司等商家书店。

因此,李某认为该文化公司和传播公司构成共同侵权,且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标准,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相关公司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并共同赔偿李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44.9万元。

法院最终审理支持了李某的相关诉讼请求,上述传播公司采取伪造作者授权签名的欺骗手段实施侵权行为,主观恶意十分明显,侵权情节已达到严重的程度,故本案侵权行为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适用条件,确定惩罚性赔偿倍数为1.5倍。


PART 5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建议



企业要做好知识产权的合规管理,需要充分考虑到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范围、知识产权日常维护、知识产权的未来使用情况、是否具有可改进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许可与分许可,全面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1、做好申请与授权登记工作

中小微企业对自主创新的技术、产品设计、商业标识、生产作品应及时申请专利授权、商标注册与著作权登记。在进行注册申请前,对行业内的相关知识产权做好检索核查工作,规避侵权风险。


2、做好日常的侵权预警工作

为了避免企业在使用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无意识侵犯他人产权的情况发生,企业可以在平时多关注同行业的技术发展情况。


3、做好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

企业需要在内部做好相关知识产权的归档工作,包括相关研发记录、产权合同等,在发生纠纷时也能成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4、注意合作方与第三方的共同侵权风险

企业要及时梳理合作方与上下游供应商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在委托他人进行设计和生产时,要保存好交易往来记录,注意审查对方的相关产权文件,最好在合作合同中作相关条款的约定,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据可循。


5、遇到侵权要积极维权

企业如果遇到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侵犯的情况,可以通过调解、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等途径进行维权。


6、商业秘密的管理不容忽视

商业秘密的泄露也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首先要及时对公司秘密进行归类,确定需要加强保护的商业信息并采取保密措施,不仅要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还要在日常做好人员、技术等全方位的保护措施。


知识产权不仅是法律框架的一部分,更是推动社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可以激励更多的个人和组织投入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作中,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随着全球化和数字化趋势的加速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相关法律法规也将不断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


中美欧科技博弈:十五五规划下的高质量专利格局分析

01 中国“十五五”规划重点科技领域布局


“十五五”规划将科技创新置于核心位置,明确提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目标,发展新质生产力。

规划重点关注的科技领域包括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6G通信、低空经济等。

创新驱动是“十五五”规划的主线。规划强调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加强科教协同和产学研深度融合。计划到203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有望进一步提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也将持续增长。

规划还特别指出要“鼓励探索、宽容失败”,为科研人员创造更为宽松的创新环境,这有助于促进更多高质量专利的产出。

02 全球高质量专利分布总体格局


从全球范围看,中美两国在高质量专利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欧洲紧随其后。根据国际金融论坛(IFF)发布的《全球人工智能竞争力指数报告》,中国和美国在AI科研产出和专利布局上占据主导地位。

专利数量方面,中国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实现了显著增长。以人工智能为例,2019-2023年间,中国AI领域专利申请量从2.9万件增至近6.3万件,增速远超美国。

然而,在衡量专利质量的指标上,如每件专利的新颖性和影响力,美国仍在许多细分领域保持优势。欧洲创新者在所有关键技术领域均相对滞后,但其创新体系具有独特特点。

03 中美欧关键技术领域专利对比


人工智能领域


中国在AI专利申请量上位居全球第一,总量达到52.96万件,美国以46.57万件紧随其后。但在专利布局策略上,两国存在明显差异。

美国企业更注重AI底层技术和中间层技术,如处理器架构、机器学习等。这种布局策略确保了美国在AI基础理论和核心算法方面的持续领先。

中国企业则更多聚焦于应用层技术,如识别方法、语音交互等。这种差异化布局反映了中国庞大的应用市场和丰富的应用场景优势。

欧洲在AI领域的专利数量相对较少,但学术研究质量较高。德国在医疗AI领域表现突出,英国帝国理工学院与DeepMind的合作成果丰硕。

半导体与芯片领域


半导体是“十五五”期间中国重点突破的“卡脖子”领域。从全球专利布局看,美国在半导体领域专利总量上占主导地位,每年超过21万件。

中国创新者在半导体领域表现相对更优,三个领域的前沿创新者分布均介于美欧之间。近年来,中国在半导体专利申请方面增长迅速,但高质量专利比例仍有提升空间。

欧洲在半导体领域的专利数量最少,但其在特定细分市场仍有一定优势。

量子技术领域


美国在量子计算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专利数量最多。美国的创新主要来自科技企业,且集中度较高。

中国和欧盟在量子计算领域紧随美国之后,但欧盟与中国的差距有扩大趋势。欧洲在量子计算领域相对表现较好,排名与中国创新者接近,但其前沿创新者大多来自研究机构而非企业。

04 区域创新生态体系比较分析


美国的创新生态系统以企业为主导,科技巨头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方面投入巨大。以加州大学系统为例,其通过年均超3亿美元的AI专项研究经费,与科技巨头深度合作,近五年在顶尖会议发表论文占全球高校12%。

中国的创新模式体现出显著的产学研协同特征。以浙江大学为例,其依托杭州数字经济生态,形成了从基础研究到应用落地的完整创新链条,成为全球AI专利持有前15名中唯一上榜的高校。

欧洲则展现出跨学科整合优势,德国亥姆霍兹协会在工业AI和医疗AI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欧洲的创新更多来源于研究机构,基础研究实力雄厚。

在国际合作方面,中国学者已成为全球AI研究的重要合作伙伴。美国、法国、德国学者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中,中国学者均是最主要的合作方。

05 “十五五”期间中国专利质量提升路径


面对当前高质量专利竞争的全球格局,中国在“十五五”期间可能采取以下策略提升专利质量:

一是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规划明确提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比至发达国家水平。2024年中国基础研究经费达2497亿元,较2023年增长10.7%。

二是优化专利评价体系。中国知识产权工作正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更加注重专利质量、转化效率、经济社会价值及国际标准影响力。

三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规划明确要全链条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等“卡脖子”领域取得决定性突破。这些领域的专利布局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四是深化国际合作。中国学者已成为全球研究网络的关键节点,未来将继续加强国际合作,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未来五年,中国将推动专利质量持续提升。到2030年,中国有望在人工智能、半导体、量子技术等关键领域实现高质量专利比例的显著提升,并在一些细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全球科技竞争是一场马拉松而非短跑。欧洲虽然在专利数量上不占优势,但其扎实的基础研究和高质量的学术成果,为其长期创新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的竞争格局仍存在变数,但可以肯定的是,高质量专利将是决定各国在未来科技竞争中最关键的战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