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一、实体条件
1.存在侵权行为或侵权风险: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妨碍其实现权利的行为。
2.难以弥补的损害:如不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将会使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例如,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导致侵权行为难以控制且显著增加申请人损害,或者导致申请人的相关市场份额明显减少。
3.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例如,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即将被非法披露,或者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时效性较强的场合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
二、程序条件
1.提供担保: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但情况紧急且特殊的除外。
2.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申请人需要提供被保全财产的详细信息,如被保全财产为专利权的,需提供权利证书登记号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应当向被申请人住所地具有相应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4.提交申请书和相应证据: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内容和期限,申请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以及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保全期限:专利财产保全期限最长为三年,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2.不得重复保全:人民法院对已经进行保全的专利权,不得重复进行保全
A:专利申请人变更(即专利权人变更)通常涉及著录项目变更,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并办理手续。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A:
A:
(八)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专利工作正常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A:
4.申请人需要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为基本设计,其他设计需与基本设计进行比对。
A:
A: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发放纸质商标注册证。
补发商标注册证的办理途径包括:
1.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2.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3.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申请材料包括: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2.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纸质申请官费为500元,电子申请的官费为450元,申请按类别收费。符合条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申请人缴费通知。申请人未按要求缴纳商标规费,不予受理其补发申请。
A:
电学领域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后同时进行技术秘密保护的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如下:
1.区分专利保护与技术秘密保护的范围,以明确哪些技术点通过专利公开换取法律保护,哪些技术点需要作为技术秘密保留;
2.避免专利披露与技术秘密冲突,以确保专利申请中披露的信息不会泄露需要保密的技术细节。
3.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包括保密规定、保密流程和保密责任等;对技术秘密实施严格的保密措施,包括物理保密(如保密场所)、电子保密(如加密技术)、合同保密(如保密协议)等。
4.对涉及技术秘密的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限制接触技术秘密的人员范围;在与外部机构或个人合作时,通过保密协议等方式保护技术秘密。
5.定期审查和更新保密措施,确保技术秘密的持续安全性。
6.在技术秘密可能被侵权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维权。
A:当事人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欧洲专利局国际检索费时,与国际申请费的缴费方式相同,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费用网上缴费系统进行缴费。该系统适用于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的注册用户,支持使用银行卡支付(个人用户)和对公账户支付(机构用户)。
A:
(一)对该非正常专利申请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对于五年内多次实施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等情节严重的申请人,其在该段时间内提出的专利申请均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已经减缴的,要求其补缴相关减缴费用;
(二)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实施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受到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相关的专利申请数量;
(五)对申请人和相关代理机构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或者部分追还;
(六)对实施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依据《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七)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A:办理批量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的,应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离线客户端、纸件方式均无法办理批量转移手续。批量转移不支持纸件专利申请,以纸件方式提交的专利申请无法办理批量转移手续。
A:国际商标主要包括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和单一国家商标注册两种类型。
一、续展流程
(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续展:可通过中国商标局办理,或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即在WIPO 网站上使用E-renewal工具进行在线续展。
(二)单一国家商标续展:一般需通过当地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办理。流程通常包括准备委托书、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扫描件等,准备好材料后向当地商标主管部门提交续展申请。
二、续展时限
(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届满之前6个月,国际局将非正式地通知商标注册人有关续展事宜。如果注册人未能在有效期届满日前申请续展,国际局会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二)单一国家商标:不同国家规定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要求续展申请应在商标有效期截止前6个月内提出,若在此期间内未能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
三、续展费用
(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没有统一规定,通常会因代理机构、商标类别等因素有所不同。
(二)单一国家商标:不同国家费用不同。通常会因代理机构、当国续展官费、商标类别等因素有所不同。
四、未及时续展的后果
(一)商标失效:国际局或各国商标主管部门会注销该商标,商标专用权丧失。
(二)品牌被抢注:他人可以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导致原商标所有者失去品牌在相关市场的保护,可能面临市场份额被瓜分、品牌声誉受损等问题。
(三)重新注册困难: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可能因他人抢先注册而失败,且重新注册的时间和费用成本较高,还存在不确定性。
(四)法律风险:商标失效后继续使用,可能面临侵权诉讼,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