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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产品被别人抢先申请专利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如果您认为该专利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可以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以下是有关无效程序的一些规定:
1.请求人应当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或者已被部分无效的专利。
2.请求人应当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
3.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注意:缴费人应当与本无效宣告请求有关联性,即缴费收据抬头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或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4.无效宣告请求范围、理由和证据。
(1)请求人应当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明确无效宣告请求范围。
(2)无效宣告理由仅限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理由,并且请求人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的条、款、项作为独立的理由提出。
(3)在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就一项专利权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请求人不得针对同一专利再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所述理由或者证据因时限等原因未被所述审查决定考虑的除外。
(4)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人需要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
(5)请求人应当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提交证据的,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
通常遇到专利纠纷的情况时,或将面临巨额的赔偿,甚至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经营者难免慌乱。此时切莫过于惊慌,还有专利无效宣告等一系列应对举措。


专利授权后的维护及注意事项!
授权后注意事项
1、办理登记手续

专利自下发授权书日起,申请人需要按照两个月内的时间要缴纳第一次年费办理专利登记,20个工作日左右下发专利证书。逾期未办理专利登记,将视为放弃专利权。

2、按时缴纳年费

自当专利权授权之当年起,申请人需要每年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如未及时缴纳专利年费,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逾期不交专利将失效。


缴纳时间专利授权后,需要按时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年费的缴纳时间通常是以申请日计算,往后推一年。


逾期后果:如果未按时缴纳年费,将进入六个月的滞纳金期限,每月需缴纳5%的年费费用。若滞纳金期限过后仍未缴纳,专利将处于失去权利状态,但还有2个月的恢复期。过了恢复期,专利失效,无法挽回。

3、保存资料

专利申请的五书,专利请求书、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等文件应及时保存,后期的专利权维权,专利权转让变更会有需要。


归档系统:建立专利文件的归档系统,确保专利文件的保存完整和安全。


更新信息:及时更新专利文件中的信息,如年费续交、变更申请人及权利要求等。

4、关注专利权状态

专利权人应定期关注专利权的状态,包括专利权维持、变更、许可使用、转让等情况,确保专利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合规行使专利权

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专利或者允许他人实施专利。如果申请人打算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转让专利权,应与受让人或者许可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向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应邀请专业律师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对具体权利的授权以及使用范围和时间进行指导,避免权力纠纷。

6、监控市场、防止专利权被侵犯

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们侵犯专利权,在专利权受到侵犯时,专利权人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侵权行为:积极监控市场,及时发现潜在的侵权行为。一旦发现侵权,应立即采取措施,如发出警告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索赔损失等。


法律行动:在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求法律救济。

7、遵守专利权法规

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申请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或实施超出专利权范围的行为。

8、及时申请最新技术专利

专利权人还应了解相关技术领域的最近研发进展,并根据最近技术创新申请专利进行保护起来;


提交专利优先审查,怎么提高通过率?

各地知识产权部门在判断是否为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提供优审推荐时,申请人不仅要受当地预审名额的限制,还会因为领域问题被卡脖子。

这对于一些领域擦边甚至根本不符合的企业来说,走优审就会比较“吃亏”。

此外,如果所在城市的科技型企业很多,即使是领域符合的企业,也会由于争的人实在太多了,给优审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提高优审的通过率呢?

有的!

其实,国家知识产权局考虑到了一些企业的技术实施或产品发布存在紧迫性等特殊情况,额外为企业走优审设置了一些特定的“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指不需要当地知识产权部门的推荐,一旦国内申请进入实审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会直接按照优审加速审查。

这样,申请人就不用担心没有优审名额,也不用纠结领域是否符合了。

可见,只要能用好“绿色通道”,优审加速也不是什么难事!

PART/1

基于海外申请的“反哺效应”


2017年实施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指出: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直白地说,就是你给一个创新技术布局了各个国家的专利,但是中国必须是你最先布局的,这样,国知局才能毫无限制地提供对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审加速。

从实操层面,申请人只要先递交国内申请,然后基于国内申请进入海外国家(比如,以国内为优先权通过巴黎公约落地海外;或者,以国内为优先权申请PCT,再基于PCT落地海外),那么优审加速就能畅通无阻了。

这就是海外申请对国内申请加速的“反哺效应”。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问:“如果是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了PCT,然后依次落地了中国和海外国家,这种情况能走‘绿色通道吗?”

答案是:不能!

必须CN申请是首个申请,即使是向国内知识产权局递交的PCT也不能替代。

也就是说,CN——>PCT这条路线能走绿色通道,但是反过来,PCT——>CN这条路线就不行。

PART/2

证明技术实施的紧迫性


2017年实施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还指出: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在实践中,如果客户想通过本条规定去走优审的“绿色通道”,我们一般会谨慎建议。

因为,证明自己已经实施,有可能会加重现有技术的风险。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如果不只是单纯的自己内部实施,而是外部可以查询得到,那么只要是申请人自己自愿的,就很可能会构成现有技术。更重要的是,这可能会促使实审的检索方向朝着产品公开的角度去查询。

当然,如果能证明别人实施,而且在宽限期的6个月内,那么该风险就不存在了。否则,即使是别人实施的,也会构成现有技术。

至于“准备实施”的证明,其实很难把控相关证据的说服力,“绿色通道”不一定能走。

总的来说,想用这条规定,申请主体最好谨慎使用,并且需要负责的代理机构给出专业、准确的建议。


文章总结

一些重要的技术,很可能需要海外布局。申请人如果希望加速申请,可以在专利申请策略阶段,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提供的“绿色通道”。


终于搞清楚了!国际商标与国内商标注册区别


01什么是国内商标

指商标权所有人是在我国设有住所,总部,拥有真实而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并经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独立承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



02什么是国外商标

国外商标注册通常指的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我国商标法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规定办理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03什么是国外商标

01适用范围与法律基础


▲国内商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包括商品或服务的标识。根据中国商标法,商标一旦注册,将获得十年的保护期,可续期。


▼国际商标:通过国际商标注册系统(马德里系统),商标可以在多达123个成员国中得到保护。这基于两个主要协定:马德里协议和马德里议定书。


02注册程序的复杂性


▲国内商标:需要提交至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商标图样和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通常,审查过程会涉及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保没有与现有商标冲突的情况。


▼国际商标:申请人可以选择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然后通过WIPO提交国际申请。这一过程包括选择希望商标受保护的国家,国际局将把申请转发给各成员国的商标局进行审查。


03费用的不同


▲国内商标:费用相对较低,主要包括申请费、注册费和后续的续展费。这些费用主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

▼国际商标:除了基础的WIPO费用外,如果选择多个国家,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每个成员国的商标局可能还会收取单独的处理费。


04保护力度和执行


▲国内商标:在中国境内,商标所有者享有排他权,可以阻止他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国际商标:虽然国际注册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申请过程,最终的保护和执行还是依赖于各成员国的法律和规定。不同国家的保护力度可能会有显著差异。


05申请条件不同


▲国内商标:申请的条件一般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包括商标的独立性、显著性和可区分性等。

▼国际商标:需要符合国际商标注册公约的规定,包括申请人的资格、商标的可注册性和商标的分类等。在国际商标注册中,还需要考虑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商标管理制度。



 04国际商标与国内商标的优势?

一、商标权利是有地域性的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虽然也有商标国际组织和一些商标区域性组织,但这些组织也并不能脱离商标的地域性而存在。


二、避免在国外无意侵犯他人商标权利

      

     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保护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企业出口前没有考虑商标注册及查询等问题,很有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经侵犯他人在该国的商标权,一旦已有他人在先注册,很可能会有被动侵权及面临跨国诉讼和巨额赔偿的风险。


                                                                      三、提前进行涉外商标注册利于出口保护和市场战略的实施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专利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1)发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Ⅰ类知识产权1件以上;(2)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Ⅱ类知识产权5件以上。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年》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什么是关键图片

认定申报过的高新企业的都知道,专利是重中之重。


对于专利的要求一直存在多种声音。

大致总结如下:

第一种:1个发明专利或6个实用新型 

第二种:15-18个专利


认为只需要1个发明或6个实用新型即可申报高企的辅导机构:让客户一下子申报十多个专利,就是在坑钱。


认为需要15-18个专利的辅导机构:只拥有1个发明或6个实用新型就去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是对政策条件的肤浅认识,是在让客户冒险,看似给客户省钱,实际得不偿失。


而的这两种说法的依据分别是什么?


谁对谁错呢?


接下来和大家一起来分析讲解。


第一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只要1个发明专利或6个实用新型。


这个说法是有明确的依据的。即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标准中,主观量化考核指标中相关规定。即我们常说的打分系统中,总分100分,其中知识产权部分为30分。


而知识产权部分的评分由知识产权类型、数量、先进性、与主营产品关联性、获取方式等几个方面组成。其中知识产权数量里的量化标准为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专利可以获得知识产权数量方面的满分(8分)。


这里是高企审核制度中对知识产权数量最明确的量化要求。以此为评判标准,可以得出,高企申报只要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


第二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15-18个专利


这种说法不完整。完整的说法应该是以企业成立年限计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需要拥有15-18个专利,而成立3年以内的企业拥有的专利数应该是企业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数*5。


也就是说若企业成立2年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需要拥有不低于10个专利,若企业成立1个年度,则需要不低于5个专利。


这种说法来自于哪里呢?


这种说法其实来自于对高企申报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读和全面权衡。


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的主观量化考核指标中,总分100分,知识产权部分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占30分,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成长性指标占20分。


除知识产权部分,科技成果转化占比也是30分,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科技成果转化的细化得分标准如下:


平均年成果转化5项及以上得分为 25-30分,

平均年成果转化4项及以上得分为 19-24分,

平均年成果转化3项及以上得分为 13-18分,

平均年成果转化2项及以上得分为 7-12分,

平均年成果转化1项及以上得分为1-6分,

平均年成果转化0项及以上得分为 0分。


由此可以看出,平均年转化不低于5个科技成果,则能得到最高档分。




其实,这是一个流程,可以用下面的分段进程来表示:


企业开展科研立项---科研立项得到科研结果---科研结果用于产品的生产---新产品品质提高带动了销售的增加。


上面的流程,其实是高企审核的核心,不仅仅关系到了量化打分。更关乎到了研发费的审计和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审计,这一点后面再说。


先说其中跟专利有隐含关系的一点,那就是科研成果。


所谓科研成果,其证明方式有两种:


1、一句话概括科研工作结束后得到的技术点也就是所谓的技术诀窍;

2、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软著,申请知识产权自然就包含了技术点)。


这两者的区别在于:专利证书是科研成果在技术指标和认可度上的最佳证明,根正苗红。而技术诀窍,虽然包含了技术点,但隐含了意思就很简单,这虽然是一个技术点,但是还没达到申请专利的级别。


在目前国内相对宽松的专利审核制度下,如果连实用新型专利都无法申请的技术点,其技术含量和被认可的程度可想而知。评审专家自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在没有专利证明下的科技成果更容易被否。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被认可度,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部分: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用专利证书而不是所谓的技术诀窍,显得更为有利。而高企一般情况下审核的是企业前三年的材料。


由此计算:每年不低于5个科技成果转化,即15-18个专利,相对是保险的。


所以,如果从知识产权得分的细则深入研究会发现,专利的数量越多,得分高的可能性越大。根据企业所属领域并不一定都要一味追求发明专利,特别是对于配方类的发明专利其技术含量未必比实用新型高,只是因为配方和方式方法只能申请发明专利罢了。


以上是从科技成果方面来考虑专利数量的。


另外拓展开从其他点来深入探讨专利数量的隐形要求:


1、回到知识产权打分部分:


知识产权打分由知识产权类型、数量、先进性、与主营产品关联性、获取方式等几个方面组成。具体标准为:


知识产权类型及数量(8分):发明专利称为1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称为2类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 (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 (Ⅱ类)(5-6分)    

      C. 3~4项      (Ⅱ类)(3-4分)         

      D. 1~2项      (Ⅱ类)(1-2分)

      E. 0项             (0分)

由此可见,无论多少实用新型,在这方面都无法得到满分。



技术先进程度(8分):


      A. 高  (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  (0分)

在此项标准中,发明专利占有明显优势。但却是存在一些技术性比较高的专利,因为其本身的技术特性只能申请实用新型。所以不可以绝对性认为发明专利一定更先进。相反,在实用新型专利数量足够多的情况下,出现先进程度高的专利的概率更大。


关联性(8分):即知识产权在产品上发挥的作用。

      A. 强  (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  (0分) 

此处,发明专利并不占有优势。相反,实用新型专利数量越多,其跟主营产品的关联性会越大。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分):自主研发:3-6分,受让受赠或并购:1-3分。这里跟知识产权的种类和数量无关。


所以,如果从知识产权得分的细则深入研究会发现,专利的数量越多,得分高的可能性越大。并一定要一味追求发明专利。特别是对于配方类的发明专利其技术含量未必比实用新型高,只是因为配方和方式方法只能申请发明专利罢了。



2、研发费用部分: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而言,合理的研发费用占比越高,通过率越高。而研发费用的归集在于研发本身,而专利作为研发成果是研发工作开展的最有力证明。研发成果越多,与之相对应的研发越容易被认可,产生的研发费用就越高,研发费用的归集相对越容易。


一个企业,若三年内只产生了5个实用新型专利,其开展研发项目的费用若太高,那就太假了。对于一个中型的年销售额5000万的企业而言,其而研发费用至少应达到250万。平均到5个实用新型专利上。一个实用新型专利的研发费用高达五十多万。稍微想一想就知道要么是申报材料作假,要么研发管理制度存在问题。而如果按照15个专利来看:产生一个专利所需的研发费用为17万。这就相对正常了。


3、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审核中,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要达到60%以上。也就说企业大部分收入来自于高新技术产品。而高企中的高新技术产品不一定要取得高新技术产品的证书,但一定要有专利和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相对应。因此,专利越多,所覆盖的产品范围越广,可计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产品就越多。


对于产品数量较少的企业而言,几乎可以达到100%的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而一个产品可以对应多个专利,这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判是非常有利的。但有些企业产品种类较多,那用大量专利来附带产品面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在这种情况下,若专利数量太少,会出现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不达标的情况,就算强行归集进去,也不会认可。


假设企业拥有10类产品,销售收入都比较平均,但对应的只有6个专利,那在1个专利对应1个产品的情况下才勉强符合要求,若其中出现2个专利对应1个产品,或有1个专利技术含量较低,其对应的产品不被认可为高新技术产品。则会出现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不达标的情况。若企业拥有18个专利,平均每个产品可对应1.8个专利。就算其中出现数个专利对应1个产品,或有个别专利技术含量不达标的情况。对结果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只需要1个发明专利或6个实用新型专利,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条例的肤浅解读。看似为企业省钱,其实是让企业冒着非常大的不通过的风险,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过程中,专利申请的费用,仅仅是其中一小部分。审计费,检测费,查新费等其他费用也非常高。若因为知识产权的问题造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通过,会造成审计,检测,查新得费用的浪费,以及企业所有员工的辛勤劳动的付诸东流。


而要求企业提供15-18个专利,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条例的深入解读和综合权衡后得出的结果。看似让企业多支付了费用,其实为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可靠且强大的保障,让审计,查新,检测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更加容易和顺利,让企业员工的辛苦工作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


为什么“专利”要趁早申请,这些要知道

1、避免创意或者产品推行前被模仿


专利获得授权能获得相对应的法律保护,这一点不用置疑。尤其是有个好的设计创意或者工艺方法,也或者需要推行某款产品前,如果缺乏相对应的保护,一旦被别人模仿,就会很被动。因而,在工艺方法或者产品投入市场前,就一定要尽快申请专利,这个尽快就是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条件下,越少被别人知道越早申请好。


2、在相关的技术性被公开化前需要尽快申请专利


现阶段,随着互联网发展,各种表现技术性的平台也越来越多,尤其是,随着微信、淘宝、技术交易平台等推广平台的发展,许多人在这一些平台上会进行推广或者展示自身的技术性或者产品。殊不知,随着展示方式的进行,这一些技术性或者产品也暴露在更多人的面前,一旦这一些产品或者技术性具备足够的创新性,要是没有及时申请专利,除去会引起他人优先申请以外,也会由于太早公开化自身的技术性或者产品,而变成现有技术性,失去了专利授权的可能性。


3、在研发项目论文发表或者公开化前需要尽快申请专利


由于专利审查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公开化技术性的问题,一旦相关的技术性在申请专利日前被公开化,意味着构成了本申请专利的现有技术性,就会有可能失去了授权机会。这一点,在高校申请专利中尤其显著,由于一些高校或者相关的学者注重论文,却没有意识到专利的价值,通常重心放在的论文上,却忽视了申请专利。也有一些学生或者老师急于需要论文,通常先申请了专利,或者有一些学生由于毕业需要,先进行了毕业论文发表,随后才意识到需要专利,并采用相关的材料去申请专利。在一至两年后,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情况下,通常一个很有希望授权的专利,就会被那些公开化的论文否定掉了。


除去以上所述3点需要保护专利技术或者相关的专利以外,也是有很多人弄专利是作为企业项目加分或者个人评比加分用,一方面需要满足其项目或者工作领域的关联性,另一方面,希望获得相关的的授权证书。但由于申请专利到专利授权,本身存有不确定性,尤其是,国内申请专利量比较大,免不了由于晚一些情况下申请,导致专利抵触申请的状况。


此外,由于申请专利到授权时间没法确定,有一些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到审查授权时间,需要8-10个月,时快时慢,就会错过一些评定机会。因而,在申请专利情况下,也是宜早不宜迟的。尤其是那些评定需要发明人的专利,在申请时候,就有必要考虑到提前进行了,一旦有这方面的打算,就尽快申请办理。综合考虑授权率和授权时间,早点取得证书早点安心。


对于企业做项目更加是这般,尽量在多个年度分散化申请专利,而不必为了项目集中申请,这样一方面不利专利授权,另一方面,也不利项目评定,尤其是需要将专利分布在不同年限时候,尽快地合理布局申请专利,就变得非常关键了。要是相结合企业专利保护的需要,提前申请专利,意义更大。


专利申请是一种技术活,更加是一种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问题的活动,尤其是,专利申请并非目的,获得授权才算是关键的一步。不仅这般,获得了授权的专利,还需要经得住市场考验。因而,专利申请不仅是数目问题,更关键的还是能发挥作用的问题。不论是希望保护产品打压竞争对手,还是希望获得专利证书尽快进入到相关的项目或是职称评定、加分等,还是需要尽快进行专利申请合理布局和准备的哦。


专利申请总被驳?皆因不知这些!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针对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第(四)项,若为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而在这六项中,前三项出现的频次要相对较高,因此小编今天将对前三项进行主要说明。接下来让我们逐项进行分析。

科学发现


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

这种发现通常涉及对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的认识,例如科学家在研究中发现的新的自然规律或者自然现象。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无法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也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虽然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成果,但它不符合专利法中发明创造的定义,因此不能通过专利法进行保护。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指的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这些方法通常依赖于人的大脑思维活动,而不是具体的技术手段或自然法则。因此,这些规则和方法不涉及具体的技术方案或产品,也就无法通过专利法进行保护。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在专利法中,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被授权专利权,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医疗方法和程序,确保医学实践的自由进行,不受专利权的过多限制。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的定义如下:

1.诊断方法:是指为识别、研究和确定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的病因或病灶状态的过程。一个方法如果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为疾病的诊断方法:首先,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对象;其次,以获得疾病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

2.治疗方法:是指为使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恢复或获得健康或减少痛苦,进行阻断、缓解或者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这包括以治疗为目的或者具有治疗性质的各种方法,即使是预防疾病或者免疫的方法也被视为治疗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明确规定,用于实施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的仪器或装置,以及在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中使用的物质或材料是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这表示虽然诊断和治疗方法本身不能获得专利权,但辅助这些方法的工具和材料是可以受到专利保护的。

专利类型

在我国,专利类型主要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通常分为两种:方法发明专利和产品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相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来讲难度最高,价值最大,保护期限是20年,但申请周期也较长,通常需要2到3年。


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低,因此价值性较低,但同样能够在一定期限内为申请人提供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未经授权地使用或销售该专利产品。申请时间约为1年,保护期限是10年。


外观设计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保护期限是10年。

专利申请要求

新颖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也就是说发明内容必须是全新的,前所未有的。


创造性:指该发明与申请日之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意味着发明不能仅是已知技术的简单组合或修改,而应当是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难题,或者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


实用性: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也就是说发明必须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应用于工业生产。

素质教育的第二课堂,它提供了同学们全面发展自己的机会。

专利申请流程

1.确定发明类型:确定自己的创新在外形还是在功能。如果是功能,体现在结构还是在电路,又或者在化学配方,然后确定产品是适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

2.专利检索:目的在于判断即将申请的专利,是否存在在先申请,评估你的产品是否有授权前景,确保发明不与现有技术重复或相似

3.确定保护范围:根据检索结果对创新进行范围确定,布局对自己更有利的保护范围。

4.撰写申请文件:整个专利申请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内容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

5.提交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6.审查阶段: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后进入审查阶段。根据申请专利的类型不同,专利审查标准和时间也有不同。短则三五个月,长则两三年都有。审查过程中,申请文件若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会下补正或审查意见,这时候需要我们答复或根据规定对申请文件做一定的修改。

7.授权阶段:顺利通过审查,专利局会颁发专利证书。

如果申请被驳回,我们也可以提出复审申请。

8.缴纳年费:专利授权后定期缴纳年费,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如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个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详细步骤


一、了解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和适用

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之前,首先需要对其定义和适用范围有清楚的了解。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结构、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而不涉及到方法或工艺。实用新型专利适用于那些具有较小创新的技术成果,尤其是对产品功能、使用性进行优化或改进的创新。

相较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创新性要求较低,因此,对于一些小型创新和实际应用性较强的产品,实用新型专利是一种理想的保护形式。


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新颖性:申请的技术方案必须是全新的,即没有在国内外公开或被他人申请过类似专利。

创造性:虽然创造性的要求不如发明专利严格,但申请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一定的改进性,不是显而易见的技术方案。

实用性:申请的技术方案必须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能够解决一定的技术问题,并在现实中具有可操作性。


三、个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详细步骤


技术方案准备

在申请之前,首先需要对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整理和描述。技术方案应包括创新点、技术背景、技术解决方案及其优点。最好是准备好相关的图纸、设计图或结构示意图,以便于描述技术方案的细节。

如果技术方案涉及到产品的设计,建议制作好产品的样品或原型,以便提供更直观的说明。


专利检索

在正式提交专利申请之前,建议进行一次专利检索,查找是否已有类似的专利技术已被申请或公开。可以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官方网站或者专业的专利检索工具进行查询。

这样做能够帮助您确认技术的创新性,并避免重复申请已存在的技术,节省时间和精力。


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文件是专利申请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专利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个人的身份证明)、专利名称、申请类型(实用新型专利)、技术领域等。

技术交底书:详细描述技术方案的背景、创新点、技术解决方案等。

专利附图:包括产品的结构图、原理图或设计图,图纸要清晰、准确,能够直观反映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书:列出对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专利的保护范围。


提交专利申请

准备好所有材料后,您可以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或者前往当地的专利事务所或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

提交申请时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对于个人申请者,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通常会提供一定的费用减免政策。


等待审查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不需要经过实质性审查,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审查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提交后,专利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会发放《专利证书》并在公告期后进行公告。如果有异议,您也可以对专利申请做出相应的回应。


获得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经过审查合格后,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您将获得《专利证书》。此时,您可以正式享有该技术方案的专利权,并有权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四、注意事项

专利的有效期: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不同于发明专利的20年有效期,实用新型的有效期较短,因此,申请者需在有效期内保持技术的商业价值。

保护范围的界定:专利的保护范围通常由权利要求书确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晰、准确地描述技术方案,避免模糊不清的描述可能导致专利保护范围的过度限制。

维权意识:获得专利权后,申请者应当积极进行维权。若发现有他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可以向专利局申请专利侵权诉讼。


五、总结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是保护技术创新的重要途径之一,尤其适合那些涉及产品形状、结构或其组合的创新。个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虽然流程相对简单,但也需要做好详细的技术准备和文件撰写,确保专利的顺利通过。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帮助有意申请专利的个人了解申请流程,顺利获得技术保护,推动个人或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发展。


注意专利申请的十一项避坑重点

0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需要申请专利


一些人认为,只要是自己研发的产品/技术,不需要经过专利申请就能获得保护,甚至认为只要在公开场合发表了,就表示拥有了该产品/技术。


可是专利权与著作权不同,著作权因作者创作作品而自动产生,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而专利权是一种垄断权,是以先申请为原则的,谁先申请,专利权就授予谁。也就是说自主研发时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无法获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发明人不及时申请专利,被他人抢先申请并授权,不仅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反而还会成为被告。


这类案例不在少数,例如韩国拿到牛黄清心丸配方,稍加改变就申请了19个国家的专利,这一配方年销售额高达7000万美元,再如我国科学家屠呦呦发明的青蒿素,却被德国人抢先申请了专利,让我国每年损失19亿。


另外我国许多专利都已经被它国恶意抢注,其中包括:被美国抢注专利的人参蜂王浆,被日本抢注专利的六神丸浙西,以及又是被德国抢住的银杏叶制剂,这些无疑都成为了这个时代的阵痛,由此可见,保护专利有多么重要。


02投产后才申请专利,没成型/投产的产品无需申请专利


许多企业抱着探路的心态,未申请专利就将产品投入市场,曝光了专利成果后再进行专利权的申请。这种做法就算将来要对侵权者进行诉讼,也极其容易被侵权者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公开为由反驳,最终败了官司。


也有企业认为专利一定要有实际的产品,或者投入生产的工艺流程,才能申请专利。这容易使专利处于不稳定状态,丧失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沦为大众可使用的专利技术,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总而言之,专利申请的基础并非市场上已经存在的产品,在产生切实可行的想法之前,就可以着手准备专利的申请事项。


03专利成果改进更新不用申请专利


有些专利权人认为申请了一项或者几项专利后就能获得永久的保护,就忽视了后续的研发和申请工作。这种一劳永逸的想法限制了专利技术的延伸与发展,更是专利保护的一个巨大的漏洞。


一成不变的专利技术是不足以应付社会的需求的。尤其是一些更新换代比较快的行业,如果没有及时跟上专利迭代的步伐,让他人对专利进行了改进,并获得了专利权,专利权人就只能拥有前一项专利的保护。


这样不仅会影响原专利价值的发挥,还会反过来限制原专利的更新换代,甚至使原专利权人沦落为侵权的一方。


04一个产品只能申请一个专利


许多人都觉得一个产品/技术只需要申请一项专利,就可以获得全方位的保护,这是对专利的误解。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三种,保护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只要符合专利申请的要求,同一个产品完全可以同时申请多个专利,从不同角度保护自身的专利发明。


例如,一些初创企业会认为,开发一个软件只要做好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就可以了,但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只能保护代码,而只要软件足够优秀,前沿,还可以申请专利,从而保护整个软件的设计。


05获得专利证书就拥有专利权


这其实也是绝大多数人的误区,获得了专利证书也不代表真正拥有专利权。得到专利证书,并非代表你获得有效的专利权,仅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


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即使在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该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也就是说能获得证书。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就可能会被无效,失去专利权。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虽然有实质审查,但也无法确保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的文献资料都进行过检索,所以发明专利也存在一定的被无效的风险。


06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盲目提交


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很多创意或者思路,一旦被申请或被公开了,就无法再申请了。在实际中,许多申请人都会先入为主地认为自己的发明技术没有在市面上公开,从而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前忽视了查新检索这一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无法保证,无从知晓技术方案是否被公开或公开使用过。


据国外统计数据显示,在一项新的技术或新的发明中,约90%的知识是通过各种文献信息而获得的,真正创造性的工作仅占10%左右。这时,专利检索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工作。


如果别人已经就某项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已经公开过,你通过检索查出来了,那也就省下了一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07申请专利前先发表了相关论文或在公开了创意设计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就急于发表论文或进行成果鉴定,把专利申请排在了后面。然而发表文章或进行相关的成果鉴定就不可避免的要公开技术内容,这将会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


这类误区通常发生在高校,老师或同学没有意识到要先申请专利,再进行论文的发表,很多时候,专利检索到的就是他们自己公开的论文。也有一些人急于展示自己的创意,在网上随意公开自己的研究材料,结果在审查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对比文件。还有一些即使没有被查到,但因为提前在网上公开了,以后也会被用作无效的证据。


08担心技术泄密而忽视专利的保护


有发明人认为,把自己的东西交给代理人办理,就存在泄密的风险。这就存在代理人的信用问题,实际上,代理人需要经常接触新的技术,一旦泄露客户的资料,不仅违背基本的职业道德,也无法在这一行内长久地从业。当然也不能以个别代理人的不当行为以偏概全,忽略自己对专利进行申请保护。


也有发明人担心专利公开会导致技术被盗用的问题。专利本身就是以公开换取保护,如果技术不公开也就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一些没有具体实施方式的专利也无法获得授权。但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某些配方,是允许给范围的。不仅如此,对于一些必要的关键技术,还可以通过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所以,发明人应该权衡好专利保护和技术秘密两方面,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对那些难以保密,行内人容易知晓的技术成果采用专利保护;而对那些容易保密,他人难以知晓的技术成果则采用技术秘密保护,例如可口可乐的配方至今都是绝密的。


09过分保密专利技术导致技术交底书材料不足


发明人在自行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时,有时候出于对专利技术的过度保密,在技术方案上一笔带过。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代清楚,导致代理人无法撰写出合适的专利申请文本。


有些发明人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害怕更多的材料泄密,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一味要求保密,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专利申请文件就会显得特别单薄,专利公开的信息分量过少,也是导致专利被审查员驳回的原因之一。数据表明,一件专利申请若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该专利申请98%会被驳回。


10认为申请专利无需提前布局,申请后也无需管理


专利申请过程繁复,其中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可以过宽,过于宽泛容易被驳回,也不可以过窄,过窄会使专利得到的保护变弱。这时就需要提前规划专利的布局,这样才能使专利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护。建议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全程负责。


11认为不需做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


首先,专利战略规划,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专利,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其次,可以突破国外企业的专利包围。一个企业应该对自己行业内的基本专利状况及外围专利状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技术突破口,排除他人专利障碍,确立自己的专利优势,从而赢得市场竞争。


专利申请总被驳?皆因不知这些!申请专利超全攻略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针对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第(四)项,若为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而在这六项中,前三项出现的频次要相对较高,因此小编今天将对前三项进行主要说明。接下来让我们逐项进行分析。

科学发现



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

这种发现通常涉及对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的认识,例如科学家在研究中发现的新的自然规律或者自然现象。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无法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也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虽然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成果,但它不符合专利法中发明创造的定义,因此不能通过专利法进行保护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指的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这些方法通常依赖于人的大脑思维活动,而不是具体的技术手段或自然法则。因此,这些规则和方法不涉及具体的技术方案或产品,也就无法通过专利法进行保护。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在专利法中,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被授权专利权,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医疗方法和程序,确保医学实践的自由进行,不受专利权的过多限制。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的定义如下:

1.诊断方法:是指为识别、研究和确定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的病因或病灶状态的过程。一个方法如果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为疾病的诊断方法:首先,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对象;其次,以获得疾病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

2.治疗方法:是指为使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恢复或获得健康或减少痛苦,进行阻断、缓解或者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这包括以治疗为目的或者具有治疗性质的各种方法,即使是预防疾病或者免疫的方法也被视为治疗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明确规定,用于实施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的仪器或装置,以及在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中使用的物质或材料是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这表示虽然诊断和治疗方法本身不能获得专利权,但辅助这些方法的工具和材料是可以受到专利保护的。


专利类型


在我国,专利类型主要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通常分为两种:方法发明专利和产品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相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来讲难度最高,价值最大,保护期限是20年,但申请周期也较长,通常需要2到3年。

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低,因此价值性较低,但同样能够在一定期限内为申请人提供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未经授权地使用或销售该专利产品。申请时间约为1年,保护期限是10年。

外观设计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保护期限是10年。


专利申请要求


新颖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也就是说发明内容必须是全新的,前所未有的。

创造性:指该发明与申请日之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意味着发明不能仅是已知技术的简单组合或修改,而应当是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难题,或者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

实用性: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也就是说发明必须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应用于工业生产。

素质教育的第二课堂,它提供了同学们全面发展自己的机会。




专利申请流程



1.确定发明类型:确定自己的创新在外形还是在功能。如果是功能,体现在结构还是在电路,又或者在化学配方,然后确定产品是适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

2.专利检索:目的在于判断即将申请的专利,是否存在在先申请,评估你的产品是否有授权前景,确保发明不与现有技术重复或相似

3.确定保护范围:根据检索结果对创新进行范围确定,布局对自己更有利的保护范围。

4.撰写申请文件:整个专利申请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内容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

5.提交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6.审查阶段: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后进入审查阶段。根据申请专利的类型不同,专利审查标准和时间也有不同。短则三五个月,长则两三年都有。审查过程中,申请文件若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会下补正或审查意见,这时候需要我们答复或根据规定对申请文件做一定的修改。

7.授权阶段:顺利通过审查,专利局会颁发专利证书。

如果申请被驳回,我们也可以提出复审申请。

8.缴纳年费:专利授权后定期缴纳年费,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你可能需要知道的专利优先审查细节

专利优先审查的具体领域

新申请: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无效宣告:

(一)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二)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专利优先审查的类型

(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

(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


专利优先审查的所需资料

(一)优先审查请求书‌(官下载); ‌
(二)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对比文件);
(三)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证明该发明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的文件,或者证明该设计新颖且有创造性的   文件;
(四)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等
(五)全体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
(六)全体申请人签章的声明书;

注意:如果能够提供专利检索报告或者其他有效文件也可以一并附件。


专利优先审查授权周期

(一)发明专利周期9-12个月左右; ‌
(二)实用新型专利周期2个月左右
(三)外观设计专利周期1个月左右;
(四)专利复审案件在7个月内左右; 
(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5个月内左右,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4个月内左右。



关于专利认识的一些误区



误区1:
专利就是最先进的技术
专利并不意味着是最新技术或最高技术,过分鼓吹获得专利的技术是最先进技术可能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获得专利就意味着技术公开,是否将最先进的技术申请专利,通常取决于竞争对手的步伐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对于发展中地区,过早投放最先进的技术,可能二十年保护期已过市场才刚刚起步,因此企业有时也会延缓最新技术专利申请。



误区2:
专利的技术含金量必须很高
专利能否获批,取决于专利法所规定的审查标准,而非是否契合国家技术进步奖的要求,亦非 “技术含量” 的高低。不少技术人员觉得自身产品只是略有改进,或仅实施了一些技术改造,技术含量偏低,且无原理层面的重大突破,于是便认为不具备申报专利的条件,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实际上,只要满足专利法的相关审查要求,即便技术改进程度有限,依然可以申请专利并有可能获得授权。



误区3:
简单的结构不能申请专利
简单的结构不但能够申请专利,而且更应借助专利来获取保护。由于其结构相对简易,往往更容易被竞争对手所仿制,若不通过专利手段加以维护,极易使自身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丧失原本应有的竞争优势与商业利益。



误区4:

申请过专利,产品改进之后就不需要再申请了

忽视对后期开发工作成果的权利保护,竞争对手便极有可能在该领域抢占先机。
依赖单一专利吃老本,并期望它能持续发挥效用长达二十年,是不切实际的。随着新的替代方案不断涌现,原有的专利可能会迅速贬值,失去市场竞争力。持续创新改进并及时申请专利,才能在技术迭代中,始终为自身的创新成果筑牢法律防线,保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与创新活力。



误区5:

过期专利是没有价值的

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在发达地区过期的专利,在不发达地区可能蕴藏着巨大的技术价值。这一现象在药品专利领域尤为显著。



误区6:

专利申请是保护技术成果的唯一方法

技术成果的保护并非仅有申请专利这一单一方式。技术秘密同样可作为一种有效的保护手段,法律也在一定范围内为技术秘密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措施。若某项技术具备较高的保密性和难以破解的特性,选择将其作为技术秘密予以保护不失为一种优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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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7:

同一个技术只能申请一种专利

由于发明的创造性要求比实用新型的高,当发明人对一项发明创造是否能授予发明专利不确定时,或者想在发明专利申请依法公布后到授权前,能尽早保护发明成果,可以采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同日提出,使两者具有同一申请日。也就是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这就是发明与实用新型“双申请”,可以为发明人自身争取到更多的优势与便利条件。等到发明专利将要获得授权时再进行最终的抉择,保留发明或实用新型,或者修改发明,同时保留实用新型和修改后的发明。



误区8:

自主研发的技术自然也有专利保护

专利与著作权不同,必须申请才会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即使是自主研发的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当他人盗用研究成果时可能难以依据相关法律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误区9:

必须做出了样品才能申请专利

许多人误以为申请专利需先做出样品,实则不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本质是可表述的技术方案或设计,像机械、机电、电子类产品,通过构造图、电路图、示意图及文字描述就能展现技术内涵,技术人员据此足以判断其可行性,无需样品或样机论证。况且,制作样品或样机既耗时又耗财,易拖延申请时间。而专利申请遵循先申请原则,相同技术谁先申报,谁就更有可能获得专利授权。因此,等待制作出样品再申报专利,很可能因时间延误而丧失先机,不利于创新成果的及时保护与市场竞争优势的获取。



误区10:

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能申请专利

专利遵循 “先申请先得” 原则,并非以使用在先为准。若产品或工艺被他人抢先申请,自身成果会因失去新颖性与创造性而难获专利。实际上,产品一经创造、技术方案或设计已具雏形且符合申请条件,就应着手申请,而非等到大规模生产。有可行想法并能呈现技术方案时,就要撰写申请文件并提出申请。不然,等大规模生产才申请,先机尽失,研发心血可能付诸东流。


误区11:

自己研发的技术一定能获得专利权

专利权的授予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自己研发的技术也未必能成功拥有专利权。
例如,某科学家在发明过程中,为获取市场销售反馈,将样品提供给了几家公司进行测试,测试效果良好后决定申请专利,且最终获得了授权。然而,后续却发现曾参与测试的一家公司已在生产并销售同类产品。当科学家提起侵权诉讼时,该公司却以专利方案在申请前已公开、丧失新颖性为由提出无效申请,而其证据正是科学家在申请专利前就已将产品生产出来并推向市场这一行为。



误区12:

拥有专利就一定拥有市场

许多专利离真正的市场需求距离尚远,并不是所有的专利都能真正投入大批量生产。



误区13:

专利就是个简单的创新想法

专利保护的是详细的方案而不仅是想法,包含实现发明创新目的的具体步骤、方法、结构等诸多内容,具备三性原则,侵权与否也是看是否使用了其特定技术方案。例如,甲做了搜索,乙做了搜索,属于同样的发明想法,如果甲采用了A-B-C三个步骤实现了搜索,而乙用A-B-D三个步骤实现了搜索,那么后者并不会侵犯前者的专利权。



误区14:

获得了专利证书就等于拥有稳定的专利权

很多人会误以为一旦拿到了专利证书,就稳稳地拥有了稳定的专利权,实则不然。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因其申请过程中并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便此前已有相同技术方案的专利申请存在,当下这个申请仍有可能获批并获得证书。要是一直没人提出异议,专利权似乎能维持下去,可要是有人对你的专利发起无效宣告,那这个专利就很可能被认定无效,从而失去专利权。就算是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也难以确保审查部门能把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文献资料都检索完备,所以同样存在被宣告无效的风险。可见,获得专利证书,仅仅意味着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批准了该专利申请,并不等同于这个专利就是真正有效的。只有在专利有效期内,既无人提出无效宣告,或者即便有人提出无效宣告,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仍维持了专利权,这时的专利才称得上是真正有效的专利所以,拿到专利证书可不能就此高枕无忧,后续还得留意按时缴纳年费来维持专利有效。另外,专利和商标不同,它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如果错过了缴费期限,专利也会失效。



误区15:

软件产品不能申报专利

国内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明确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因此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软件的法律保护有一定的局限性。软件的专利申请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例如,腾讯公司基于即时通讯软件QQ就申请了多项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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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16:

公司破产后,专利就丧失了价值

公司享有的专利权,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对技术研发和专利产品生产企业而言,是核心资产,具有显著经济价值。即便公司破产,经营停止,专利权和专利生产设备闲置,但其所有权仍在,价值并未消失。如某些破产科技企业,专利被收购后重新焕发生机,创造效益。所以,公司破产并不意味着专利价值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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