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发明/实用新型:涉及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形状、图案、色彩等结合的设计。
排除范围:科学发现、疾病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等不可专利(各国具体规定可能不同)。
申请内容不得危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如赌博设备、克隆技术等)。
1、新颖性 1.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2.无他人已向专利局提出相同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公布的文献中。 2、创造性 1.发明:相比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2.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标准低于发明)。 技术方案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如解决技术问题、提高效率等)。 1、新颖性 1.不属于现有设计(申请日前无相同或近似设计公开)。 2.无抵触申请(他人在申请日前提交、申请日后公开的相同设计)。 与现有设计或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避免混淆。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先合法权利。 1、申请文件完整规范 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技术领域、背景、具体实施方式等)、权利要求书、摘要(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 说明书需清晰完整,使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技术方案。 一件申请仅限一项发明创造(属于同一构思的多个发明可合并申请)。 1.先申请原则:同样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 2.保密审查:在中国完成的发明需先通过保密审查方可向国外申请。 3.分案申请:若申请不符合单一性,需分案提交。 丧失新颖性的是现有技术已公开。 现有技术是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技术公开的方式有三种: (1)出版物公开,即通过出版物在国内外公开披露技术信息。其地域标准是国际范围。这里的出版物,是指记载有技术或设计内容的独立存在的有形传播载体,可以是印刷、打印、手写的,也可以是采用电、光、磁、照相等其他方式制成的。其载体不限于纸张,也包括各种其他类型的载体,如缩微胶片、影片、磁带、光盘、照相底片等。公开披露技术信息,是指技术内容向不负有保密义务的不特定相关公众公开。公开的程度以所属技术领域一般技术人员能实施为准。 (2)使用公开,即在国内通过使用或实施方式公开技术内容。其地域标准是在我国境内。 (3)其他方式的公开,即以出版物和使用以外的方式公开,主要指口头方式公开,如通过口头交谈、讲课、作报告、讨论发言、在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播放等方式,使公众了解有关技术内容。其地域标准是在国内。 2.抵触申请。抵触申请是指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先申请被称为后申请的抵触申请。抵触申请会破坏新颖性,防止专利重复授权。 3.不视为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与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在技术方案的构成上有实质性的差别,必须是通过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结果,不能是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分析、归纳、推理就能够自然获得的结果。发明的创造性比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更高。创造性的判断以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判断能力为准。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它有两层含义:第一,该技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产业包括了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产业中的制造和利用是指具有可实施性及再现性。第二,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同现有的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能提高产品数量、改善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功能、节约能源或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企业申请专利不仅能强化技术和权利掌控能力,显著提升对投资人的吸引力,为初创公司带来更高的曝光度和评价价值,而且随着企业逐步成熟,这些专利将转化为宝贵的无形资产,在IPO时显著提升资产评估价值,增强在并购等商业谈判中的筹码和话语权,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对初创公司而言更是如虎添翼,助力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专利本身具有独占权和排他权,一旦某项技术成功申请专利,就能有效阻止他人再就该技术申请专利,并在专利获得授权后,更好地防止他人占用或使用该技术。随着专利的申请和授权,这些受保护的技术往往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技术,进而成为企业在行业内建立垄断地位的筹码,显著增强其与竞争对手的对抗能力。特别是在智能手机、无人机、区块链、大数据等热门领域,率先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企业,将能大幅提升打击竞争对手的能力。
对于人力有限、处于起步或创业阶段的企业而言,若未能及时对其创意或技术进行专利申请保护,一旦这些技术被其他企业抢注,将陷入被动局面。相反,若这些企业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专利进行投入申请,在研发或创意阶段就进行布局,将能不断扩大专利池,形成全方位的保护网。这不仅能巩固其在后续技术垄断中的地位,还能显著增强与其他企业,甚至是竞争对手的谈判实力,有时甚至可以以小博大,实现蛇吞大象般的逆袭。
在当前技术主导创新的背景下,专利申请和授权不仅是创新成果的重要体现,还能通过合适的方式保护技术秘密,并在公开或授权后增强与技术合作方的影响力。技术合作中,专利权的界定是关键讨论点,拥有专利相关技术能提升合作中的话语权,通过专利许可、专利技术入股等多种灵活多变的方式,既增强了技术影响力,又保留了专利本身的价值,充分展现了专利技术的多重效益。
在一些高端技术领域,尤其是智能手机行业,专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缺乏专利往往意味着难以立足,因为许多关键技术已被广泛申请专利,相互许可成为行业常态。企业申请专利,不仅能有效进行自我防御,防止技术被盗用或竞争对手恶意使用,还能避免陷入不必要的专利诉讼泥潭。拥有足够的专利布局,还能在对方发起专利诉讼时进行反诉,增加谈判和和解的筹码,避免陷入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
对于新产品和新技术而言,及时采取合适的专利保护方式至关重要。一旦这些创新成果流入市场,若缺乏专利保护,很容易成为他人起诉的目标。许多企业因忽视专利申请保护,盲目推出产品,结果反被后来者捷足先登,陷入被动局面。因此,在新产品、新技术上市前,务必做好专利布局,确保自身技术的合法使用,同时有效阻止他人的恶意诉讼,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市场竞争优势。
近年来,NPEs(非专利实施实体)日益盛行,它们专注于申请专利但并不从事相关生产,而是通过起诉实体企业专利侵权来获取收益,这类机构常被称为“专利流氓”。尽管其行为在法律上未必违规,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若自身技术未及时申请专利保护,一旦被这些机构抢注,将面临被起诉的被动风险。国内外均有众多此类机构活跃,它们不仅利用专利进行诉讼获利,还针对即将上市的企业,在知识产权层面寻找漏洞以施加压力。企业若拥有相关专利,则能有效抵御这类机构的侵扰。
同时,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后,还能显著提升企业的产品变现能力。企业不仅可以通过许可或出售专利直接获取收益,还能将专利作为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此外,在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识,不仅能彰显企业的创新实力,还能大幅提升产品的市场价值和利润率,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效益。
06采用专利技术进行宣传包装,提升产品形象,避免被平台下架
产品类专利技术在市场推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不仅被用于产品包装和宣传,通过广告中的专利技术展示,提升产品的品牌形象,给消费者留下正品和高质量的印象。此外,在各大互联网平台日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背景下,拥有产品的相关专利和证书成为了企业宣传和推广产品的关键。这些专利和证书能够有效防止产品因被其他同行投诉而遭平台下架,确保产品的正常销售和推广。
专利保护带来的独占性效果也是其备受青睐的原因之一。一旦企业拥有某项技术的专利证书,就能要求其他在平台上销售相关技术产品的商家下架,从而实现独占性销售。这种独占性不仅保护了企业的利益,也为专利技术的流通提供了可能。一些没有相关技术的企业,可以通过购买拥有该专利的专利权,进行生产、包装和运营,同样能够享受到专利技术带来的市场优势。
07专利申请获得授权,能享受政府相关资助,税收、人才政策等方面能享受更多实惠
除了专利技术申请并获得授权所带来的直接好处外,企业还能享受诸多现实利益。一旦专利获得授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据此申请各类项目,进而利用专利优势获得政府的资助。此外,成功申请相关项目后,企业还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在人才招聘等方面获得更多实惠,这些都有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当前,众多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针对本地企业的专利申请和授权制定了详细的资助计划。企业一旦获得专利授权,便有机会享受这些资助。同时,在申请与科技相关的项目时,企业通常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作为支撑。由于专利是国家层面认可的科技创新的重要体现,因此在地方上的各类科技项目中,专利往往成为重要的考量因素,与项目的申请和审批紧密相关。
专利是政府授予发明创造主体的一种排他性权利。在规定的法定保护期限内(以发明专利为例,保护期为20年),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实施该专利所涵盖的技术。 就中国而言,专利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 发明专利:主要针对技术方案提供保护,像新药的配方、算法的优化改等均属于发明专利的保护范畴。 • 实用新型专利:重点保护产品结构、形状方面的改进创新,例如新型螺丝的设计等。此类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聚焦于产品外观的保护,涵盖手机造型、图标设计等方面。其保护期为15年。 专利的核心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 • 技术垄断优势:借助专利的排他性,能够有效阻止竞争对手对相关技术进行模仿,从而保障自身在市场中的独特地位。 • 商业变现途径: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技术、转让专利所有权,或者利用专利进行融资等方式,实现专利的经济价值,获取收益。 • 竞争力提升手段:专利数量是企业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直观体现,丰富的专利储备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专利申请的“三性”要求: 1.新颖性:技术方案需在全球未被公开,公开形式如论文发表、展会展示、产品售卖等。申请前务必保密,提前公开会使申请大概率无效。 2.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要有显著进步,非简单拼凑。如普通杯子加温度传感器无创造性,而能自动调温且算法独特的杯子则符合要求。 3.实用性:技术方案要可实际制造或应用,永动机等违背自然规律、无法实现的方案,不符合实用性,不可获专利。 可申请专利的典型场景: 1.产品创新:涉及新型材料的研发、机械结构的改进创新、电子设备的设计与制造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均具备申请专利的潜力。 2.方法改进:对于生产工艺的优化、检测方法的创新、算法的改进(但需要注意的是,单纯的算法优化需结合硬件实现才能申请专利)等技术方法的改进,也可以申请专利。 3.组合创新:当发现现有技术的新用途时,例如将原本用于治疗某种疾病的老药,开发出新的治疗用途,这种对现有技术的创新性组合应用,同样可以申请专利。 4.设计创新:产品外观的独特设计、用户界面的新颖构思、包装图案的创意设计等,都属于设计创新的范畴,能够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不可申请专利的情形: 1.自然现象与科学发现:诸如发现新的元素、推导出数学公式等,这些属于对自然规律和科学知识的探索与发现,并非是技术方案,因此不能申请专利。 2.疾病诊疗方法:像手术流程这类直接针对疾病进行治疗的方法,通常不被授予专利权。不过,用于疾病诊疗的医疗器械,如果具备创新性,是可以申请专利的。 3.动植物品种:在中国,单纯的动植物品种暂时不在专利保护的范围之内。但是,动植物的育种方法,如果符合专利申请的“三性”要求,是可以申请专利的。 4.违反公序良俗: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涉及克隆人技术的相关发明等,这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可能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技术方案,是不能申请专利的。 专利申请最佳时机: 1.研发完成时:研发结束后尽快申请专利,确保技术方案完整且可操作。完整方案能清晰划定保护范围,可操作性符合实用性要求,是申请成功的关键。 2.公开前:在论文发表、产品发布、参展等公开前完成申请,避免因公开丧失新颖性。新颖性是专利申请核心,公开会使技术被视为已知,无法获保护。 3.商业化前:产品上市前必须获得专利,防止被抄袭,保障市场份额和利益。专利是市场竞争的法律屏障,能防止侵权。 4.合作/融资前:合作或融资前申请专利可提升技术估值,展现企业创新力和价值,还能降低技术泄密风险,保障利益安全。 专利提前布局策略: 1.分阶段申请:先申请基础专利保护核心技术,后续改进成果申请衍生专利,如分案申请。基础专利搭框架,衍生专利扩范围,完善布局应对竞争。 2.防御性公开:不计划申请的技术主动公开,使其进入公有领域,阻止他人垄断。技术公有后人人可用,避免被专利限制,保障企业及行业技术使用自由。 准备材料:技术交底书、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 提交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或目标国专利局提交。 初步审查:检查格式和基本要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仅形式审查)。 实质审查(仅发明专利):评估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耗时1-3年)。 授权与维持:缴纳年费维持专利有效。 “想法”可申请专利 → 需具体实施方案。专利全球通用 → 需逐国申请(PCT简化流程但非自动授权)。 风险:专利被无效:技术提前公开或缺乏创新性。 侵权风险:未检索现有专利可能导致无意侵权。
1、有效登记注册地在各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满半年且参保人员3名以上;
2、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网址:https://cnippc.cn)注册通过;
3、具有实体生产、经营行为和自主研发能力,且生产、经营或研发方向与各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所服务的产业领域一致;
4、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原则上需要至少1件该企事业单位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并已获得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特殊情况应提交能证明企事业单位具备真实研发活动的补充材料;
5、有预审申请的实际意愿和需求;
6、自提交备案申请前无未处理完毕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高企认定中的专利要求
2025年,高企认定标准更加严格,专利成为核心指标之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企业需满足以下专利要求:
数量要求:企业需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通常,企业需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或多项实用新型专利。
质量要求:专利需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能够体现企业的核心技术和竞争力。
相关性要求:专利需与企业的主营业务紧密相关,能够支撑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
有效性要求:专利需处于有效状态,未失效或被宣告无效。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专利是企业创新能力的直接体现。拥有专利的企业通常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能够持续推出创新产品。高企认定中,专利数量和质量是评估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依据。2025年,随着技术更新加快,企业需通过专利展示其技术优势,以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增强市场竞争力 专利赋予企业市场独占权,防止竞争对手模仿或侵权。高企认定中,专利不仅体现技术实力,还展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拥有核心专利的企业能够通过技术壁垒巩固市场地位,提升品牌价值。 获得政策支持 高企认定后,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资金补贴等政策支持。专利作为认定的核心指标,直接影响企业能否获得这些政策红利。2025年,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高企的政策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专利的作用更加凸显。 提升融资能力 专利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能够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高企认定中,专利数量和质量是投资者评估企业价值的重要依据。拥有核心专利的企业更容易获得资本市场的青睐,融资渠道更加畅通。 促进技术合作 专利是企业技术合作的重要桥梁。高企认定中,专利能够展示企业的技术实力,吸引更多合作伙伴。2025年,随着技术合作的深化,专利将成为企业拓展合作网络的关键工具。 推动技术升级 专利是企业技术升级的驱动力。通过持续申请专利,企业能够不断推动技术升级,保持技术领先地位。2025年,随着技术更新加快,企业需通过专利布局,确保技术优势。 提升品牌价值 专利是企业品牌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核心专利的企业能够通过技术壁垒提升品牌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2025年,随着品牌竞争的加剧,专利将成为企业提升品牌价值的重要手段。 增强抗风险能力 专利能够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通过专利布局,企业能够有效应对技术侵权和市场风险,确保业务稳定发展。2025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专利将成为企业应对风险的重要工具。 促进国际化发展 专利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国际专利布局,企业能够在全球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提升国际竞争力。2025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专利将成为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关键因素。
技术交底书:核心文档,需包含背景技术、发明内容、实施例等;
申报主体: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
线上提交: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
费用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
审查材料完整性,非技术内容(如格式、分类号);
常见补正举例:权利要求书编号错误、说明书附图缺失。
公开日:申请后18个月自动公开
(注:可申请提前公开)
实质审查:需额外缴纳实审费,审查员对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审查。
缴纳登记费、首年年费;
电子证书20个工作日内下发。
发明:2-3年(可选择加急申请);
实用新型:6-12个月;
外观设计:4-8个月。
02三大核心材料撰写要点
背景技术:直击行业痛点,量化现有方案缺陷;
发明效果:用对比实验数据证明;
避坑口诀:能画图不空谈,能量化不模糊。
独立权利要求:用最少技术特征定义最大范围;
从属权利要求:逐级细化技术细节,形成保护梯度;
高危雷区:功能性描述过多。
实施例:至少2组;
技术效果:避免“提高用户体验”等主观描述。
答复策略:修改权利要求+补充实验数据(需原始交底书有依据);
终极方案:可提起复审。
逾期6个月内可补缴;
超6个月可做恢复,有2个月恢复期,恢复期需缴纳额外费用。
发明:保护方法、材料、系统级创新(如AI算法、药物配方);
实用新型:保护产品结构、硬件改进(如机械零件、电路布局)。
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权属,否则默认归双方共有;
建议条款:“甲方出资并享有专利权,乙方保留署名权”。
国内适用“相对新颖性”:申请日前公开的技术破坏专利;
紧急预案: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
费减备案: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个人年收入低于60000元/人,可减免85%费用;
批量申请:同一技术衍生专利可共享检索报告,降低单件成本。
优先审查周期:发明12个月左右、实用新型4个月左右;
预审审查周期:发明4个月左右,实用新型3个月左右。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我国《专利法》要求发明专利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可以看出,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专利,把取得专利的实用新型称为小专利。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所以实用新型专利在保护范围上比发明专利更窄。
我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及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所以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五个阶段。 根据《专利法》第三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专利局受理和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审批中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主要针对新颖性、实用性问题审查。 因此,发明专利的审查检索更加严格,而实用新型专利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下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所以实用新型相较于发明更容易授权。
由于发明专利的技术领域更广,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别较大,有的技术领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虽然,近几年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审查进行了优化,审查时间大大缩短了,但是发明的平均授权时间仍然在一年半到两年左右。 而实用新型专利是实行事后审查的,先授权,当有专利纠纷时才会去实质审查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实用性,所以实用新型专利一般7个多能够拿到专利证书。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要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短得多,这主要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较短,所以法律对实用新型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短一些。
由于发明专利的保护力度更大,而且已经经过实质审查,在后期专利维权上占很大优势,而实用新型专利由于没有事前审查,快速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的致命伤就是一旦成型没法修改,这也导致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之后被无效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所以用发明专利去提出诉讼,不需要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但用实用新型的话,则必须提供一份权利评价报告。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实用新型对申请诉前禁令的力度很低,也很容易在申请过程中被诉讼终止。最后扩展补充一点,根据《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也就是说涉及到形状、构造及其结合的技术,即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遇到这种技术,申请人可以考虑选择发明与实用新型同日申请,在申请时注明同样的内容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两种专利。 这样,在发明专利未授权时,可以先以实用新型专利权来保护发明创造,如果因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导致发明专利没有授权,则能保证有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还可以尽量延长专利受保护时间,实用新型先获得授权,可以取得10年的保护期限,如果发明专利也授权了,则申请人可以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同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期限延长至20年,经过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较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发明成果。
技术交底书是发明人向专利代理师或专利审查员全面、准确介绍自己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的重要文件。它就像是一座桥梁,连接着发明人的创新思路和专利申请的规范流程。一份高质量的技术交底书,能够让专利代理师深刻理解发明创造的核心内容、技术优势以及创新点,从而撰写出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为专利的授权和有效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反之,如果技术交底书撰写得模糊不清、逻辑混乱、关键信息缺失,专利代理师就难以准确把握发明创造的技术实质,可能导致申请文件无法充分展现发明创造的价值和创新性,进而影响专利的授权前景。即便侥幸获得授权,由于权利要求书界定不清晰、保护范围不合理等问题,专利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也会面临巨大困难,难以有效阻止竞争对手的侵权行为,最终沦为一纸空文。
某企业研发了一种新型的节能电机技术,在技术交底书中只是简单提及采用了新的控制算法来降低能耗,但对于该算法的具体实现步骤、与现有算法的关键差异以及在电机运行过程中的具体作用机制等关键信息未作详细说明。专利代理师在撰写申请文件时,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细节,难以突出该发明创造的创新点,最终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企业前期投入的大量研发成本和申请费用都打了水漂。 专利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界定,而权利要求书是基于技术交底书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撰写的。如果技术交底书对技术方案的描述不够全面、深入,未能涵盖发明创造的所有关键技术特征和创新点,专利代理师在撰写权利要求书时就会受到限制,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窄。 比如,某项发明专利的技术交底书主要围绕产品的核心功能部件进行描述,却忽略了与之配套使用的辅助装置及其协同工作方式。在后续的市场竞争中,竞争对手推出了一款在核心功能部件上稍作改动,但通过改变辅助装置的连接方式实现了类似功能的产品,由于该产品未完全落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专利权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眼睁睁看着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蚕食。 在专利转让、许可等商业合作中,对方通常会对专利的技术细节、创新程度以及实施可行性进行深入评估。如果技术交底书无法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对方可能会对专利的价值产生质疑,从而降低合作意愿或压低合作价格。 例如,某科研团队拥有一项看似很有潜力的技术专利,但在寻求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转化时,由于技术交底书对技术方案的描述过于简略,缺乏关键数据和实验结果支撑,企业难以判断该技术的可靠性和市场竞争力,最终放弃了合作机会,导致该专利无法实现其应有的商业价值。
在技术交底书的开头,应清晰界定发明创造所属的技术领域,并详细阐述该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本发明的目的和意义。通过这样的背景介绍,能够让读者迅速了解发明创造的产生背景和解决的实际问题,为后续技术方案的描述做好铺垫。
这是技术交底书的核心部分,要尽可能详细、准确地描述发明创造的具体实施方式,包括技术方案的组成结构、各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工作原理、操作步骤以及关键技术参数等。对于涉及算法、程序等技术方案的发明创造,还需要提供算法流程图、程序代码示例等详细信息,以便专利代理师能够全面理解并准确撰写申请文件。
明确指出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创新点和优势,这是体现发明创造价值的关键所在。创新点可以是技术方案中的某个关键技术特征、新的组合方式,也可以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或突破。同时,要结合具体的技术效果和实验数据,详细说明这些创新点所带来的优势,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改善产品性能等。
为了增强技术方案的可信度和说服力,技术交底书中应提供至少一个具体的实施例,详细描述该实施例的具体操作过程和实现效果。如果有相关的实验数据,也应一并附上,通过数据对比和分析,直观地展示发明创造的技术效果和创新性。
技术交底书的撰写应使用简洁明了、准确规范的技术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歧义或过于口语化的表述。同时,要注意内容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按照一定的顺序组织材料,如先总体介绍技术方案,再分别阐述各个组成部分或技术环节,最后总结创新点和优势,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发明创造的技术实质。
在专利申请的道路上,技术交底书的撰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它不仅关系到专利能否顺利获得授权,更决定了专利在后续保护和运用过程中的价值。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充分重视技术交底书的撰写工作,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确保技术交底书的质量,让专利真正成为保护创新成果、提升竞争力的有力武器,而不是一张毫无用处的“废纸”。
企业应聚焦自身的核心技术领域,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专利布局。以芯片制造企业为例,其核心技术可能涵盖芯片设计、制造工艺、封装测试等多个环节。企业可以在每个环节的关键技术点上申请专利,形成一张严密的专利保护网。比如,在芯片设计环节,针对不同的架构设计、算法优化等方面申请专利;在制造工艺环节,对光刻、刻蚀、薄膜沉积等关键工艺进行专利布局。通过这种方式,防止竞争对手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确保企业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 除了对现有核心技术的保护,企业还应关注行业的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提前进行专利布局。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电池技术是关键发展方向之一。企业可以提前对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前沿电池技术进行研发和专利申请,即使这些技术目前尚未实现大规模商业化应用,但一旦取得突破,企业将凭借提前布局的专利获得巨大的竞争优势。这种前瞻性的技术预埋,能够为企业未来的发展赢得先机。 企业的专利布局不应局限于自身的核心业务,还应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以智能手机企业为例,除了对手机本身的核心技术进行专利布局外,还可以向上游的芯片供应商、零部件制造商,以及下游的应用开发商、服务提供商等产业链环节进行专利布局。通过这种方式,构建一个完整的专利生态系统,增强企业在产业链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例如,智能手机企业可以与芯片供应商合作,共同申请芯片与手机系统优化的相关专利,实现互利共赢。
企业可以通过申请多个相关专利,形成组合专利,构建坚固的技术壁垒。以医疗器械企业为例,在研发一款新型的医疗检测设备时,企业可以同时申请设备本身的发明专利、设备外观的设计专利、设备的操作方法的实用新型专利,以及与设备配套的试剂、耗材的专利等。这些专利相互关联、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使竞争对手难以绕过企业的专利保护,从而有效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专利的保护制度和市场环境存在差异,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市场战略,有针对性地进行专利地域布局。对于一家有国际化发展计划的企业而言,在进入目标市场前,应提前在该地区申请专利,确保企业的产品和技术在当地市场受到法律保护。例如,一家中国服装企业计划开拓欧美市场,在产品设计完成后,应及时在欧美地区申请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防止产品被抄袭和仿冒,同时也能提升企业在当地市场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 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是不断变化的,企业的专利布局也应随之进行动态调整。当市场上出现新的竞争对手或技术趋势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及时评估自身的专利布局情况,对现有专利进行优化和补充。如果竞争对手推出了一种类似的产品或技术,企业可以通过申请改进型专利或外围专利,进一步巩固自己的技术优势。同时,对于一些已经失去市场价值或保护期限即将到期的专利,企业可以及时进行放弃或转让,以降低专利维护成本。
专利布局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企业应组建或聘请专业的专利团队,包括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技术专家等。专利代理师具备丰富的专利申请和维权经验,能够帮助企业撰写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提高专利申请的成功率;专利工程师则熟悉企业的技术研发情况,能够从技术角度对专利进行评估和分析;技术专家可以为专利布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通过专业团队的协同合作,确保企业的专利布局工作顺利进行。 专利保护不仅仅是专利团队的工作,企业全体员工都应具备专利保护意识。企业应定期组织专利培训,向研发人员、法务人员、销售人员等普及专利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员工对专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例如,为研发人员开展专利挖掘培训,帮助他们从研发项目中挖掘出有价值的专利点;为销售人员开展专利侵权风险防范培训,使其在市场推广过程中能够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是企业专利布局的重要保障。企业应建立健全专利申请、审查、授权、维护、运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同时,加强对专利信息的管理和利用,建立专利数据库,及时跟踪和分析竞争对手的专利动态,为企业的专利布局决策提供依据。 专利布局是企业发展的战略工程,需要企业从战略规划、战术运用到后勤保障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精心布局。企业研发人员、法务和创业者应充分认识到专利布局的重要性,掌握专利布局的“黄金法则”,为企业的发展筑牢技术护城河,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专利挖掘是识别和提取技术创新点的过程,它涉及对现有技术的深入分析,识别改进点和潜在的专利申请机会。主要方法可归纳为以下两类:
正向挖掘是从研发项目或技术问题出发,分析项目的各个组成部分,找出每个部分的技术要素,进而挖掘出创新点。具体步骤如下:
从研发项目出发
将复杂系统拆分为硬件、软件等不同模块,对每个模块的功能、结构和工作原理进行深入剖析,将复杂技术分解为更小的组成部分,逐一分析每个部分的创新潜力。例如,在软件系统中,可以从模块的逻辑关系、信息传递方式和时序控制等方面寻找创新点。
从技术问题出发
针对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技术瓶颈,通过TRIZ等方法,识别技术问题的关键因素,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不同方法,形成新的技术方案。这种方法有助于挖掘出针对性强、具备实用价值的创新点。
基于现有专利进行反向分析,找出技术改进点或替代方案。通过专利数据库搜索相关专利,分析其技术特点、权利要求等,寻找可突破的创新点。
技术调研
通过与研发人员的交流,了解当前技术项目的背景、目标和技术难点。
问题识别
识别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明确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分解
将技术项目分解为多个组成部分,逐一分析每个部分的技术要素。
创新点提炼
针对每个技术要素,寻找可能的改进点或创新点,形成初步的技术方案。
专利检索通过专利数据库(如专利汇、智慧芽等)检索相关领域的现有专利,了解技术现状和竞争态势。
专利分析
分析现有专利的技术特点、权利要求和保护范围,找出技术空白点和改进机会。
技术评估
对挖掘出的创新点进行技术可行性评估,确保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创新点验证
在技术评估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对创新点进行验证,确保其不仅仅是理论上的设想,而是经过实验或实际测试的可实施方案。
创新点的验证可以通过原型制作、实验室测试、模拟仿真等方式进行,确保其具备真实的技术基础。
市场评估
评估创新点的市场潜力和商业价值,筛选出最具价值的创新点。
专利布局
根据创新点的重要性和市场价值,制定专利申请的布局策略,确定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
申请计划
制定专利申请的时间表和地域计划,确保专利保护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技术交底书
根据技术方案撰写详细的技术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是专利申请的基础文件,其核心在于清晰、准确地描述发明的技术方案。(点击查看《技术交底书写不好,专利可能变“废纸”?》)
权利要求设计
权利要求是专利保护的核心部分,决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权利要求的设计应基于技术交底书中的技术方案,确保其覆盖发明的核心创新点,同时避免过于宽泛或狭窄。权利要求的设计不仅要确保发明的核心创新点得到充分保护,还要考虑未来可能的技术改进和市场变化,确保专利的保护范围具有前瞻性和灵活性。
专利挖掘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和思路。通过深入理解技术领域、关注市场需求和趋势、全面评估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制定合适的专利策略,企业可以更加高效地挖掘出有价值的专利信息。值得注意的是,专利挖掘必须基于真实的技术基础,创新点应经过充分的技术验证,确保其具备实际可行性和可实施性,避免无效或无法落地的技术方案。这种基于真实技术的挖掘和验证,不仅可以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还可以提升对研发成果的保护力度,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以下三类主体可申请费用减缴:
个人申请者: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个人;
企业申请者: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直接符合减免条件。
重要提示:共同申请时,所有申请人均需满足减免条件才可享受。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享受以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费用的减免:
申请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5年);
复审费。
单个申请人:最高可减缴85%;
两个及以上共同申请人:最高可减缴70%。
案例说明:
小明(个人)年收入5万元,申请一项发明专利:
正常申请费:900元
实质审查费:2500元
第一年年费:900元(假设授权当年为第1年)
总费用约4300元 → 减免85%后仅需约645元!
(一)提前备案(推荐)
材料准备:
个人:收入证明(单位出具/个税证明等)
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B类封面及主表)
线上办理: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证明材料,填写《专利收费减缴请求书》;
审核通过:获得减缴备案资格(有效期:自然年度内)。
(二)申请时直接请求
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同步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同上)。
时效性:务必在缴费截止日前提出减缴请求并审核通过;
材料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取消减缴资格,补缴费用并可能影响信用;
年费特殊规则:仅减免授权后前10年的年费,第11年起需全额缴纳(且年费金额会递增);
代理服务费不减免:政策仅针对官方费用,代理机构的服务费不在此列;
小微企业≠自动减免:必须满足“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条件,不可仅凭企业类型认定。
Q:企业去年亏损,能否享受减免?
A:可以。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零和负数)即符合条件。
Q:申请减免会影响专利审查速度吗?
A:不会。费用减缴是独立流程,不影响专利审查进度。
Q:备案通过后,全年所有专利都自动减免吗?
A:是的。备案年度内申请的专利均可直接享受(需在请求书中勾选)。
Q:错过备案时间怎么办?
A:可在缴费时单独提交请求,但务必在缴费截止日前完成审核,否则需按全额补缴。
专利费用减免政策是国家支持创新、减轻创新主体负担的重要举措。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千万别错过这笔“创新补助金”!
建议在申请前详细评估自身条件,备齐材料,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办理,确保合规享受政策红利。创新不易,让每一分投入都更有价值!